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审批
事项名称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审批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六条。 |
实施机构 | 华容县安监局(0730-4180605) |
受理条件 | 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申请材料 | 1、个人基本情况申请表;安全资格证书申请表 2、用人单位工作证明。 |
办理流程 | 安监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后,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自主组织或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培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6天) 2、考核:由申请人或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县安监部门提出考核申请,到县级安监部门指定的单位参加资格考核;(1天) 3、审批:县级安监部门对申请人的培训及考核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1天) 4、存档:县级安监部门将审批情况存档备案;(1天) 5、复审:县级安监部门组织复审,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每2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一次。(1天)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180605 |
监督电话 | 2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