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因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在夜间连续作业的活动进行登记备案 |
事项类型 |
非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
实施机构 |
环保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即可登记备案 |
受理条件 |
建设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夜间施工。 |
申请材料 |
县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1份)。 |
办理流程 |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内申请――受理――核定――备案。
经审查不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备案的书面决定。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办理地点 |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电话:4180931)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180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