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排水许可核发办
事项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核发办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五条 |
实施机构 | 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4181205)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受理条件 | 一、污水排放口德设置符合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的需求; 二、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和我县制定的污水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三、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四、已在排放口设置专用检测井; 五、排放污水可能对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已在排放口安装至少能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 六、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具备至少能对水量、Ph,CODcr,SS和氨氮等进行检测的能力和相应的水量、水质检测制度; 七、对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足以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排水户已修建预沉设施,且排水预沉设施处理后符合第3条规定的标准。 八、符合省政府《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第12条的有关规定。 |
申请材料 | 一、排水用户提出排水许可申请,填写《排水许可申请表》; 二、排水单位或个人的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三、排水口位置图; 四、排水水质处置监控技术方案; 五、有关技术检测报告; 六、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
办理流程 | 1、受理(1天)受理单位: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承办人:贺冬生,盖《华容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资料传递人员:陈芙蓉。 2、审查(5天)市政股负责人、承办人:严俊签字;市政股负责人:徐伟高盖《华容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章。资料传递人员:张鹏。 3、审批(2天)审批单位:市政办,承办人:严俊签字;市政办主任:陈刚盖《华容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章,资料传递人员:张鹏。 4、发证(1天)发证单位: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承办人:贺冬生签字;贺冬生盖《华容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窗口收费专用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18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