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事项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
实施机构 |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建工办窗口(4181502)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受理条件 | 1、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提交的资料符合相关规定,并且合法有效; 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②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③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④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⑤有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⑦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申请材料 | 1、发展和改革局本年度的计划批文; 2、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3、建设工程用地审批手续(国土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地质勘查报告和设计合同;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 7、中标通知书; 8、经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9、经备案的监理合同书; 10、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件许可证; 11、安监申请注册书及附件资料; 12、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进账单; 13、施工企业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详单及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票据; 14、施工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 15、质监申请注册书; 16、建安营业税审核传递单。 简化后无需申请者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领填); 2、华容县建设局工程报建工程流程图(领取); 3、华容县建设局工程报建登记表(领填); 4、华容县建设局工程报建流程登记表(领填); 5、项目批准部门下达的招标方式、组织形式核准表; 6、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申请表(领填); 7、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健存备案; 8、农民工工资保障(证)金缴存备案; |
办理流程 | 1、申请:(1天)接受申请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建工办窗口,承办人:严晓兰;发放申请表,申请表发放人员:严晓兰 2、受理:受理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建工办窗口,承办人:严晓兰;受理表格发放人员:严晓兰;盖建设局建建设工程受理许可专用章。 3、审查:(1天)审查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建工办窗口,承办人:肖顺伟;签审查意见。 4、核价:(1天)核价单位:建设局大厅收费窗口,承办人:黎晓辉 5、交纳税费:承办单位:建设局收费窗口,承办人:龚萍;盖财务公章 6、批准:(1天)批准单位:建设局建工办,签字:赵建军;盖建工办公章 7、登记发证:(1天)发证单位:建设局大厅收费窗口,承办人:肖顺伟;盖建设局建工办施工许可专用章 |
是否收费 | 收费 |
收费标准 | 1、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①房屋、市政、交通、水利、园林、排污、环保、信息、人防、消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管线敷设、技术改造、土地整理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装饰装修以及与项目相关的设备和材料,中标额1000万[含]以下2.0‰;1000-3000万[含]1.5‰;3000-5000万[含]1.1‰;5000-2亿[含]0.8‰;2亿以上0.2‰; ②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中标额为30万元以下的每宗不超过3000元;30-100万每宗不超过5000元;中标额100万元以上的每宗不超过8000元; 2、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工程造价3.5%; 3、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①使用袋装水泥,按建筑面积2元/㎡预缴; ②使用散装水泥,每使用1吨按3元预缴; 4、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①按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面积10元/㎡预缴; ②不便于计算建筑面积的,按预计用砖量每块砖0.05元预缴。 |
收费依据 | 《关于严格执行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计取标准的通知》湘建字[2006]213号、《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价服[2009]157号、《湖南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湘财综[2003]46号、《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湘财综[2008]53号;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181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