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设施改建审批
事项名称 | 燃气设施改建审批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实施机构 | 华容县燃气管理站(4222680)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受理条件 | 1、从事燃气设施改建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2、燃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计量器具及其安全附件,必须经法定机构检验合格; 3、改建后的燃气设施符合燃气专业规划,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 4、从事燃气改建项目的施工单位有安全防护不影响燃气用户安全正常用气措施。 |
申请材料 | 1、燃气设施改建的申请报告; 2、燃气设施改建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3、安全施工的组织、设计和实施方案; 4、设计施工人员资格证书; 5、法定机构对燃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计量器具及其安全附件的检验报告; 6、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
办理流程 | 1、受理:(即时);受理单位:华容县燃气管理站;承办人:王涛;资料传递人员:王涛; 2、审查:(9天);审查单位:华容县燃气管理站;承办人:罗文美;签字:华容县燃气站分管负责人:胡兵;资料传递人员:王涛; 3、审批:(3天);审批单位:华容县燃气管理站;承办人:罗文美;资料传递员:王涛; 4、颁证与告知(3天);发证单位:华容县燃气管理站;承办人:王涛;签字:燃气站负责人:王安全;盖《华容县燃气管理站》章。 |
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2226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