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许可证
事项名称 | 燃气经营许可证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实施机构 | 华容县燃气管理站(4222680)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受理条件 | 1、建设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燃气规划要求,并竣工验收合格; 2、有稳定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设有对气体质量进行检测或检验的装置; 3、燃气生产、输配、储存、充装、供应等设施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消防安全、建设质量的要求; 4、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企业,有运输、装卸、储存、灌装等完整生产设施,凡液化石油气含有残液成份的,设有残液回收装置,回收残液; 5、有与经济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6、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7、有经过燃气专业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 8、有包括基建、生产运行、技术设备、物资、安全生产等完整的资料和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9、有健全的安全事故抢险预案,有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组织,有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 10、有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并达到安全运行的要求; 11、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
申请材料 | 1、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3、燃气设施质量检验报告; 4、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书; 5、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评价报告; 7、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
办理流程 | 1、受理:(即时);受理单位:华容县燃气管理站;承办人:王涛;资料传递人员:王涛; 2、审查:(9天);审查单位:华容县燃气管理站;承办人:罗文美;签字:华容县燃气站分管负责人:胡兵;资料传递人员:王涛; 3、审批:(3天);审批单位:华容县燃气管理站;承办人:罗文美;资料传递员:王涛; 4、颁证与告知(3天);发证单位:华容县燃气管理站;承办人:王涛;签字:燃气站负责人:王安全;盖《华容县燃气管理站》章。 |
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2226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