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性占用城市道路、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
事项名称 | 临时性占用城市道路、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01号令))第十四条、《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65号)第十三条。 |
实施机构 | 华容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4181279) |
法定办结时限 | 17个工作日 |
受理条件 | 1、不得影响市容市貌、交通出行及市民工作生活秩序; 2、不得损坏城市公用设施和绿化树木; 3、不得占用各休闲广场及县政府明确限制的街道或区域; 4、征得其他相关部门(包括环保、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和场地单位的同意; 5、遇有上级重大检查活动必须无条件取缔。 |
申请材料 | 城区占道申报审批表(份数1份,载明活动时间、地点、内容、规模、举办单位、联系方式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场地单位的意见。获取方式:广告办提供空白文本) 简化后无需申请者提供的资料: 1、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2、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3、事故预警、安全措施和应急抢救方案; 4、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平面图; 5、大队各区域相关负责人的初审意见 |
办理流程 | 1、受理:(1天)受理单位:华容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广告办;承办人:白其海 资料传递人员:李珊。 2、审批:(1天)审批单位:华容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广告办;承办人:白其海;签字:朱健强,华容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资料传递人员:李珊。 3、发证:(1天)发证单位:华容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广告办;承办人:白其海;盖章:华容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行政公章 |
是否收费 | 收费 |
收费标准 | 城市道路占用费其他项目县(市)0.3元/米2/天 |
收费依据 |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0]186号) |
承诺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1812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