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事项名称 | 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七条(国务院令453号)、《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实施机构 | 华容县统计局(4168880)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受理条件 | 1、项目是依法的;2、上级有规定的;3、有规范调查方案; 4、有申请项目报告及相关资料。 |
办理流程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统计局政策法规股受理工作人员(受理电话:0730—4168880)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统计调查项目制定单位向县统计局提出项目申请报告,呈分管局领导批示后,转政策法规股承办。 2、承办人确认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当告知进行补正。申请事项不属于县统计局关审批或者不需要行政审批的,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县统计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4、县统计局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加盖县统计局机关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 (三)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县统计局初审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根据申报项目涉及的内容,按照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权限和程序,承办人提出初审意见。 2、时限:2个工作日 B、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县统计局分管政策法规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审核意见后报政策法规股长审核。 2、股长提出审核意见后,送相关股室会签。 3、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说明。 (三)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分管局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符合条件的,签发同意文件。 2、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将材料、文件退回县统计局政策法规股。 (三)时限:2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县统计局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经审查获得批准的,以局函形式告知该调查项目的申请单位。 2、经审查未获得批准的,以书面形式告知未批准的理由。 (三)时限:2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9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1688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