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事项名称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8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第八条 |
实施机构 | 华容县民政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内 |
受理条件 | (1)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3)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4)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5)床位数在10张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申请材料 | (1)设立申请书; (2)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4)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5)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6)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 (7)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的,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8)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办理流程 | 1、受理:受理单位:县民政局;承办人:社会事务股;资料传递人员:陈勇 2、审核: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其资质逐一审核。 3、决定。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收到申请文件、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188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