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对象定期、定量抚恤
事项名称 | 优待对象定期、定量抚恤 |
事项类型 | 政务服务 |
设定依据 | 《湖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件办法》第七条、第十条和第二十二条。 |
实施机构 | 华容县民政局优抚股(电话:4222454) |
法定办结时限 | 按省市民政部门工作部署落实。 |
受理条件 | 户口所在地属华容县: 1、因公、公战、因病,由省、市民政局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对该对象进行鉴定后的伤残对象; 2、退伍档案有参战、参核记录,所属部队番号与国家核实的部队番号一致的参战参核人员; 3、退伍档案中有当兵时期的病历,所得病种属民政部印发《<退伍军人>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的通知中的病种一致的带病回乡退役人员; 4、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伍老兵或城镇无工作单位纯居民退伍老兵; 5、烈士档案中有相关证明的年满60周岁无工作单位烈士子女。 |
申请材料 | 1、申请报告; 2、身份证、户口薄、退伍证复印件; 3、县民政局提供的相关表格; 4、退伍档案中相关的原始证明。 湖南省华容县(市)评定(提级)残疾等级审批表 伤残等级鉴定表 声明 |
办理流程 | 1、个人申请; 2、村乡两级审核; 3、县民政局审批; 4、报市、省民政部门认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标准 | 按国家政策分类补助。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受理交日起9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2224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