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县内)
事项名称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县内)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十条、《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十条。 |
实施机构 | 政务服务中心道路运输管理所窗口(电话:4130259)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受理条件 | 1、有与其经营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2、有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4、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
申请材料 | (一)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二)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
办理流程 | 1、受理:(1天)受理单位:政务服务中心道路运输管理所窗口;承办人:王志刚;盖《华容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行政章》;资料传递人员:李艳平。 2、审查:(5天:包括公示期)负责单位:华容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运政股;承办人:张明;签字:运政股主管负责人孟祥辉;盖《华容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行政章》。资料传递人员:李艳平。 3、审批:(3天)许可单位:行政审批领导小组;承办人:张明;签字:运政股主管负责人孟祥辉;盖《华容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行政章》;资料传递人员:李艳平。 4、发证:(1天)发证单位:政务服务中心道路运输管理所窗口;承办人:张明;签字:张明;盖《华容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行政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130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