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使用国有土地转批
事项名称 | 个人使用国有土地转批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
实施机构 | 国土资源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在资料齐全、规费到位的前提下10个工作日办结 |
受理条件 |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建设规划 2、经省以上人民政府征(转)用审批单 |
申请材料 | 1、用地申请表;个人使用国有土地转批申请表 2、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勘测定界图; 3、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4、征地协议和征地补偿缴费凭证; 5、省以上人民政府征(转)用审批单 |
办理流程 | 1、受理:(1天)受理单位:窗口受理;承办人:杨新辉; 2、资料初审:(1天)承办人:用地股股长邓少芝 3、资料审核:(1天)承办人:李国柱; 4、资料审批:(2天)承办人:袁为凡; 5、打印建设用地批准书:(1天)承办人:杨新辉。 |
是否收费 | 收费 |
收费标准 | 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3333万元/亩(20元/平方米); 2、耕地开垦费:水田2万元/亩、旱地1.2万元/亩; 3、用地管理费:城市规划区内8元/平方 城市规划区外6元/平方 4、价格调节基金:出让土地成交总额的1%。 |
收费依据 | 《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47号)、《关于核定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 [2014]958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9]24号)、《华容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华政办发[2012]6号 |
承诺办结时限 | 在资料齐全、规费到位的前提下6个工作日办结 |
办理地点 | 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电话:4180432)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1804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