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三条。 |
实施机构 |
华容县动物卫生监督所(0730-4222989) |
受理条件 |
1、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2、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3、临床检查健康。
4、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5、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 |
申请材料 |
检疫申报单动物检疫申报单 |
办理流程 |
受理:(当天)受理单位:各乡镇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承办人:各申报点检疫人员。
临床检查:(当天)承办人:各乡镇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检疫人员。
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即日)承办人:各乡镇动物产地检疫人员。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产地检疫1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222989 |
监督电话 |
产地检疫3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