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748596/2020-1759824
  • 发布机构: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3-11
  • 公开日期:2020-03-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扶贫主要政策摘录
来源:医疗保障局   2020-03-11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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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扶贫主要政策摘录

 

一、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50%的资助,即政府每人资助125元,个人缴费125元。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政策

县域内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含符合政策生育县域内住院分娩);大病专项救治病种经转诊程序县域外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县域外住院分娩只享受定额包干补助政策);非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县域外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未作规定,但享受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的政策。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费用报销政策

1、特殊病种门诊:符合《华容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和结算规定》的45个特殊病种的对象,可于年底将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特门病种门诊费用(药店费用不予受理)报乡镇人社站审核, 10000元以下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60%,10000元以上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70%,年度实际报销金额15000元封顶。

2、普通门诊统筹:贫困人口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时,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70%。一个结算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人。乡镇卫生院单日门诊医疗总费用支付限额为50元,村卫生室单日门诊医疗费用支付限额为15元。

3、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保障:“两病”贫困人口患者(无合并其它靶器官功能损害的)在参保地所属乡镇卫生院就诊时,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符合用药范围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 70%比例支付,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 360 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 6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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