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73H/2019-1643435
  •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10-26
  • 公开日期:2019-10-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许婷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公安局   2019-10-26 15:45
浏览量:1 | | | |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许婷蓉同志任政工室副主任,免去其党廉办副主任职务;

 

周静铌同志任政工室副主任,兼任党委秘书;

 

陈善蔚同志任指挥中心副主任;

 

白卫东同志任工会副主席;

 

刘勤同志任工会副主席;

 

刘佳会同志任党廉办副主任,免去其政工室副主任职务;

 

陈娟娟同志任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蔡娜同志任人境大队副大队长;

 

周学军同志任执法办案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强同志任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刑侦大队副中队长职务;

 

汤雷同志任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刑侦大队副中队长职务;

 

周建同志任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刑侦大队副中队长职务;

 

杜磊同志任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刑侦大队副中队长职务;

 

徐娟同志任刑侦大队中队长,免去其刑侦大队副中队长职务;

 

赵乐同志任刑侦大队中队长;

 

郭骞同志任刑侦大队中队长;

 

刘佳同志任刑侦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免去其刑侦大队技术室教导员职务;

 

戚勇同志任刑侦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教导员,免去其刑侦大队技术室副主任职务;

 

瞿智同志任刑侦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副主任;

 

付玲同志任刑侦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副主任;

 

陈丽元同志任刑侦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副主任;

 

李卉山同志任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治安大队中队长职务;

 

张俊同志任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三封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何磊同志任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治安大队副中队长职务;

 

彭勇军同志任治安大队中队长;

 

黎军义同志任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巡特警大队中队长职务;

 

谢宇同志任禁毒大队副大队长;

 

高珊同志任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城西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綦鹏同志任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骆韬同志任网监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城东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欧阳诗卉同志任食药环大队副大队长;

 

易佳同志任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罗原文同志任看守所副所长,免去其特殊人群收治中心执勤室主任职务;

 

王子球同志任看守所副所长,免去其执法办案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立荣同志任拘留所副所长,免去其拘留所中队长职务;

 

肖文兵同志任强戒所副所长;

 

徐勋雄同志任城中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禹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罗龙同志任城中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注滋口派出所副所长;

 

龚勋同志任城中派出所副所长;

 

蔡蓉同志任城中派出所中队长,免去其城中派出所副中队长职务;

 

陈玉珍同志任城中派出所中队长,免去其城中派出所副中队长职务;

 

白兰同志任城中派出所中队长;

 

贺新颖同志任城中派出所中队长;

 

李乾鹏同志任城东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刑侦大队副中队长职务;

 

贺浩同志任城东派出所副所长;

 

邓玲香同志任城东派出所中队长;

 

綦群汝同志任东山派出所副所长;

 

白逸同志任东山派出所副所长;

 

徐轩同志任注滋口派出所副所长;

 

阮浩同志任北景港派出所副所长;

 

曾礼才同志任万庾派出所副所长;

 

王泊遥同志任操军派出所副所长;

 

李卉容同志任城西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保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吴松同志任城南派出所副所长;

 

余依豪同志任禹山派出所副所长;

 

侯鑫陵同志任团洲派出所副所长;

 

龙武同志任三封寺派出所副所长;

 

周京同志任新河派出所副所长;

 

熊涛同志任治河渡派出所副所长;

 

吴奇同志任插旗派出所副所长;

 

彭策建同志任新铺派出所副所长。

 

免去何初兴同志党廉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黎翼同志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刘敏同志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涂经昌同志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彭德新同志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王道同志人境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聂国良同志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刘建光同志城东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张晓洪同志城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胡元芳同志看守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白邦成同志看守所副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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