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73H/2020-1218474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1-07
  • 公开日期:2020-01-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公安局“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方案
来源:公安局   2020-01-07 00:00
浏览量:1 | | | |

为深入推进“三实”信息采集维护工作,大力推进治安管理基础工作信息化,根据公安部治安局下发的《全国治安(人口管理)系统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方案》(公治明发〔2017〕300号)、省厅《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治安局“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要求的通知》(湘公明电〔2017〕93号)和《岳阳市公安局“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和推进“四项建设”总体要求,将“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和实有单位)基础信息集中采集作为加强和创新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治安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要抓手,纳入公安机关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加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通过基础信息集中采集,着力破解以人口为核心的治安要素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漏管失控难题,为公安实战提供基础信息支撑,为党委、政府决策和各项社会治理提供可靠依据。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底数。按照“应采尽采、全面覆盖”原则和“完整、准确、鲜活”要求,对全县各乡镇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基础信息开展集中采集,信息采集率、准确率、及时率达到95%以上,实现“底数清、情况明”。对已采集录入的“三实”信息进行全面核对,力争信息采集率、准确率、及时率达到100%以上。

(二)消除管理盲区。依托“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会同乡镇街道及县直有关部门清理整治一批治安管理薄弱重点部位、场所,消除一批漏管失控风险隐患,发现和列管一批治安重点人员,推动落实分级分类、动态管控措施。

(三)服务公安实战。通过“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加强基础信息全警共享、实战应用,有效服务和支撑反恐防暴、维稳处突、侦查破案、行政管理、服务群众等各项公安工作。

(四)创新工作机制。以“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为牵引,逐步建立动态化、信息化人口管理模式,积极探索派出所社区警务机制改革创新,推动派出所工作重心回归基础工作,大力提升派出所基础工作水平。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局长金辉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治安大队、警务督察大队及网监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党委委员严定远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杜百超、治安管理大队长熊国荣任副主任。从治安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督察大队抽组人员组成“三实办”,邓健为联络员,“三实办”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的组织、培训、协调、督导和考评。各派出所相应成立“一标三实”信息采集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机构。

四、职责分工

以考核为抓手,将“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纳入县局人境、治安、情报线对派出所绩效评估重要内容,局属各部门根据相关内容开展工作指导。

(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作为“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和解释相关业务指标,每月通报一次“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情况,每季组织一次工作联系会议,半年对各派出所进行一次“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实地抽查。

(二)指挥中心负责将“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纳入县级公安机关绩效评估,做好协同调度、指挥和通报。情报中心结合线上工作要求,将“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纳入警务实战化考核范围。

(三) 治安大队结合线上年度工作要求,将 “一标三实”标准化地址信息采集列入绩效评估社区警务考核和日常工作督导的重点项目,在社区系统中进行派出所合并及社区警务室设置;规范村、组命名、设置;更新维护社区民警、社区辅警信息。通过网上查询,将社区民警每周录入“一标三实”信息的数量、类别作出具体规定,纳入派出所考核评定和社区民警、协辅警考核的相关要求。

(四)警务保障室负责为全局“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提供专项经费和保障。

(五)警务督察大队负责将“一标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工作方案各阶段落实情况纳入县级公安机关现场督察内容。

(六)网监大队负责确保内网信息系统畅通,更换、更新社区民警数字证书,确保数字证书正常使用,为“一标三实”信息采集提供技术支撑。

五、工作步骤

“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分为动员准备、全面实施、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和评估验收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发动阶段(2017年8月20日前)

8月20日前认真做好组织动员、业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市局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督促派出所将“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纳入工作重点,并制定年度、季度、月工作目标,及时将具体工作方案报市局“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8月20日—10月底)

有重点、分步骤推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2017年10月底前,实现标准地址“应采尽采、全面覆盖”,完成对已录入社区警务系统信息全面核对维护工作;11月底前,基本实现“人房关联、查人知住”。

(三)查漏补缺阶段(2017年11月—2018年2月)

县局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工作,采取实地抽查、台帐核查等方式督促各派出所对前期采集的信息数据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和补录纠错。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8年3月—4月)

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完善相关管理模式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维护工作长效机制。

(五)评估验收阶段(2018年5月)

县局组织对各派出所工作进行检查、评估验收,为公安部、省市验收打下坚实基础。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是公安部深入推进“四项建设”、推动治安管理创新发展的重大举措。2016年以来,县局按照省厅、市局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采集基础信息120万余条,基本掌握了全县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和实有单位底数。各派出所要在此基础上突出标准地址的维护工作,执行好县局制定的长效机制,在动态维护上继续下大力气。要制定工作方案,将职责任务具体明确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派出所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部署、亲自组织调度、亲自督促检查,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做好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采集的结合文章,争取支持,解决专项工作经费,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周密部署,有序推进。一是各派出所要根据公安部治安局和省市公安机关相关通知精神,就“一标三实”基础数据采集维护工作在各自辖区进行再发动、再宣传、再部署,迅速掀起采集录入维护的高潮。二是要按照工作规范中的时限要求,开展常态化信息维护,确保新迁入出生、新入住、就业、就学人员信息及时采集、及时更新。针对重点人员、重点地区开展专项采集维护。三是要突出长效机制建设。按照《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全省公安机关“三实”信息采集维护长效机制建设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县局制定的长效机制,实现以信息化、大数据为支撑的长效机制建设目标,要将三实信息采集维护长效机制建设与日常公安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凡来派出所报警、求助、办事的一律先采集、核实“三实”信息。四是要做好考评考核。县局将在今年11月和明年4月组织开展两次集中考核评估,以迎接省厅市局和公安部评估验收。各派出所要通过周通报、月考评、绩效和日常工作等多种考评手段,确保“三实”数据的采集率、准确率和及时率始终超过达标水平,争取向三个百分百迈进。

(三)严格规范,确保质量。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各派出所要按照部治安局和省厅工作规范,进一步突出标准地址信息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规范和完善地址标准,协同民政部门做好地址命名和更新维护工作。坚决防止只重进度不重质量的问题发生,坚决防止不经走访确认,而将未经核实信息甚至虚假信息录入系统的问题发生。充分借助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力量及信息,形成采集维护合力。对“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管理落实不到位造成漏管失控和采集基础信息质量差的单位或个人,要倒查追究责任。

(四)加强督导,及时报送。县局将定期在局内网上通报各派出所工作数据及进展情况。各派出所要在工作中及时发现、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 重大战果随时上报“三实办”。要通过建立常态化的检查、通报和奖惩机制,将信息采集维护、监督检查、绩效考评与实战应用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以实战应用为导向的信息采集维护和质量监管机制,在巩固集中采集成果的基础上,建立“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长效机制,不断将“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推向深入。

(五)科学考核,兑现奖惩。县局将“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纳入派出所绩效评估,对被公安部、省、市抽中检查的派出所且顺利通过了验收达标的,县局分别奖励经费8000、5000、3000元;没有顺利通过验收的所长就地停职专职进行整改。在县局组织的检查验收中的不达标单位,实行绩效评估“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建立民警对信息数据质量终身负责制,以严格的纪律督促民警认真把好质量关。对基础信息不实、不准问题突出的派出所,当年取消评选二级以上派出所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民警和领导责任。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民警,及时推荐申报表彰奖励,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