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9707/2023-2127055
  • 发布机构:华容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7-12
  • 公开日期:2023-07-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预警提示
来源:华容县应急管理局   2023-07-12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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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预警提示

近期气温升高,对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员工心理状态、企业生产环境都带来较大考验,导致企业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剧增。为切实加强工贸企业高温天气下安全风险防范,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有限空间作业

  夏季高温炎热,各类有毒有害气体容易蒸发聚集,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多发。

防范对策:1.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2.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3.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4.必须对有限空间的氧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作业;5. 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呼吸器、通讯器材、安全绳索等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6.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监护人员;7.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持出入口畅通;8.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

  二、粉尘作业

粉尘爆炸是由可燃性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高温)而引发的。粉尘爆炸极具危害性,往往会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夏季气温高,粉尘爆炸事故易发,因此需要警惕。防范对策:严格落实“粉六条”安全措施:1.有效通风和除尘,禁止明火;2.在设备外壳设泄压活门,采用爆炸遏制系统;3.对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厂房要按照防爆技术等级进行设计,单独设计通风、排尘系统;4.湿式打扫车间地面和设备,防治粉尘飞扬;5.保证系统的密闭性,必要时对密闭容器或管道中的可燃性粉尘充入氮气、二氧化碳等气体,以减少氧气的含量,抑制粉尘的爆炸;6.应该采用非活性粉尘的方法,如加强机器的维护保养,在新建厂房车间时,要采用先进的建筑材料,保留足够的泄压面积和通风设施。

  三、户外作业

户外作业人员在高温环境下进行作业,很容易发生中暑,引起头痛、头晕、体温升高、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时可导致死亡。防范对策:1.定期发放防暑降温品;2.作业时尽量避开高温时段,确实需要作业的要准备好降温品,并限制作业时间;3.补充水分,养成良好的饮水习惯,通常最佳饮水时间是晨起后,平时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亦可补充水分;4.增强营养:平时可多喝番茄汤、绿豆汤、豆浆、酸梅汤等;5. 备防暑药,部门、班组负责现场配备防暑药物,如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清凉油等;6.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四、用电作业

用电作业方面,容易发生电气火灾、触电事故。夏季用电量增大,电气火灾事故多发。同时降雨多,浸湿的导线及各种电气设备潮湿绝缘性受到影响,加之高温,导致老化、破损,极易使电器设备外壳带电,发生触电事故。防范对策1.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2.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源;3.认真做好机器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工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4.凡从业人员有接触电设备,均需按要求穿着绝缘鞋,防止电器设备漏电导致的触电事故;5.加强对电气线路、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切实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可能引发的火灾。

  五、高空工作

高空作业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夏季极端天气增多,露天高空作业,由于穿戴雨衣,脚下打滑,稍有不慎就会发生。防范对策:严格落实高处作业“五个必须”:1.必须培训持证上岗。高处作业(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专门或者经常进行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2. 必须实行作业审批。高处作业实施作业票制度,作业前必须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3.必须做好个人防护。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挂钩或者安全绳必须系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并高挂低用;4.必须落实工程措施。现场需按规范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防护栏等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在涉石棉瓦、彩钢瓦、轻型棚等不承重物高处作业前,必须采取搭设稳定牢固的承重板等工程措施;5.必须安排专人监护。高处作业现场必须安排监护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确认、监护、通信联络等工作,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

  六、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使用方面易发生中毒中暑和火灾爆炸事故。夏季天气炎热,温度高,高温使有毒有害物质挥发性增加,环境浓度易达到可燃爆炸极限,易发生中毒中暑和火灾爆炸事故。

  防范对策:1.危化品存储和使用企业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落实储存环节降温、通风、远离火种等措施,危化品要分类、分库、分件、分架存放,严禁超量、超品种储存和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确保有关冷却喷淋、监测报警、消防系统等装置设施完好有效。2.燃气使用企业要加强对锅炉、加热炉、燃气瓶等使用燃气的重点设备和区域,要建立燃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执行到位,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严禁在燃气设施及用气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或其他杂物;定期做好厂区内燃气管道设施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使用燃气的工贸企业要积极配合燃气供应单位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燃气调压站、管道等设备设施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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