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9707/2021-1755692
  • 发布机构:华容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5-27
  • 公开日期:2021-05-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华容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21-05-27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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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华容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岳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华容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审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华容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市安委会部署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制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13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专项整治,使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根本根治,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和企业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工作摆位,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一是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县电视台定期播放专题片公开版。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乡镇(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和研讨,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开展宣传贯彻活动。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纳入各乡镇(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订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全县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制作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片,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119全国消防月、法制宣传周、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推动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特别加强化工、桥梁、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继续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任务的落实落细。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加大相关保障力度,重点充实乡镇监管执法人员,分年度制定计划,开展应急管理干部培训轮训,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及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乡镇具体负责;以下均需要乡镇负责,不再列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推广“一会三卡”制度(班组安全会,动工卡、体检卡、应急卡),提高企业安全自我管理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二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三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开展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评估,制定企业“红、橙、黄、蓝”(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布图,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2022年底前,全县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联网监控,实现与省、市互联互通;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按照“一单四制”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五是紧紧围绕“人、物、制度和不断变化的时空环境”四要素,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完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六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制度,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安全生产双向承诺;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健全落实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对重点行业领域高危企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同时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商务粮食局、县市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鞭炮安全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一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20206月底前,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一表一图一清单一报告”;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其中,存在重大风险的2020年底前完成);2022年底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其他企业全部完成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二是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1年底前,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三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烟花鞭炮安全整治方面,一是整治烟花爆竹违法经营。打击虚假整合形成的“一证多店”、违法分包转包、“三超一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非法储存等顽瘴痼疾;查处非法运输、伪报瞒报、夹带走私、邮寄烟花爆竹等行为(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公司、县市监局等依职权负责)。二是持续推进烟花爆竹产品及原辅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产品和原辅材料“标识不清”“来源不明”“超标违禁”和不符合强制标准等质量违法行为(县市监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等配合)。三是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本质安全建设。加强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大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新设备研发推广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先进储存、运输设备和燃放技术的推广应用。(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分别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等配合)

(四)工贸行业有限空间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贸行业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工贸行业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一是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作业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二是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前准备工作,强化有限空间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由相关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实施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必须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三是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四是做好作业后的清理确认。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对因实施作业临时移动或者拆除的设备设施进行恢复,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共同清点人数、工具等,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作业现场。五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督促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严格监督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是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县应急管理局、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华容分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粮食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各乡镇(园、区)按照法定职责分工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等部门规章。严格落实《湖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地方规章,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区域性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加快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落细(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按职权负责)三是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落实《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528号)要求,对不符合相关规划、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低下、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已建矿山坚决关闭,严防边关闭边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提高非煤矿山规模化水平(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权负责)。四是加大整顿关闭力度。五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是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相关属地乡政府按职权负责)七是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单位、乡镇配合)。八是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将打击非煤矿山非法盗采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相关乡镇依职权负责)十是严密管控已关闭的废弃矿山遗留下来的重大安全风险和盗采盗挖的安全风险,对废弃矿山进行现场勘查并出具专门的安全隐患暨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方案,按照“一单四制”的方式对废弃矿山遗留下来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治理。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粮食局、市环境保护局华容分局、县水利局等相关乡镇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各乡镇(管委会)、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2年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制定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明确三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粮食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县市监局、县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在2020年完成规定建设任务基础上,明确2021年和2022年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完善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载重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全面推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依法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彻底整治“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 严厉打击上道路行驶拖拉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违法违规行为,加速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粮食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城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等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七)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公共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与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二是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三是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板、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轻体飘浮物和倾倒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高大树木,及时消除影响铁路安全运行的隐患问题。四是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防护设施不良、违法驾驶机动车、船舶碰撞桥梁等。五是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协作联动和资源共享,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六是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严禁水上企业及船舶超范围经营,严厉打击货船、渔业船舶、农用船舶非法载客行为。七是开展渔业生产专项治理,防止“拖网、刺网”两类高危渔船死灰复燃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发生情形,严格规范渔业安全管理。八是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邮政涉恐涉暴、砂石运输、渔业船员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监管执法。九是加强水上交通源头管理,落实港口建设项目源头管理和水运企业准入制度,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十是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推动实现本质安全。(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华容海事处、县邮政公司、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市级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指导地方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协调推动各地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四是制定出台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指导督促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推动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六是对标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商务粮食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管局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九)工业园区安全整治。一是推动完善工业集中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明确安全监管边界,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完成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措施,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园区特殊区域封闭化管理。四是加强园区高风险安全管控,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案制冷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储存仓库,及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五是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健全完善园区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质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牵头,县公安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粮食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工业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完善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明确“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相关主管部门、属地乡镇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隐患,取缔非法渣土场县住建局牵头,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安全设施隐患排查,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县卫健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特种设备(电梯)安全整治。一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宣传行动,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普及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和风险辨识知识,强化安全警示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二是开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大落实行动,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大整治行动,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要求分别履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严格执行特种设备重大隐患“一单四制”制度,督促企业完成隐患闭环处置,重点整治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四是开展特种设备基础管理大提升行动,全面排查我县登记的特种设备总数,确保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及人员手续规范、证件齐全,充分利用全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实现隐患排查治理、检验检测、应急处置、行政许可、监察执法、分类评价和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共建共享。五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大执法行动,加大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检查率达到100%,严厉打击未登记使用、未经检验使用、超检验期限使用、检验不合格使用、无维保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市监局牵头,有关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学校和学生安全整治。推动形成学校安全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完善、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局面。一是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对校舍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危险化学品、网络、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安全检查,继续深入开展校车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形成闭环管理。二是加大安全保障基础投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安保人员;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完善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综合服务和治安防控体系;会同公安等部门深入推进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防范涉校涉生违法犯罪事件发生。三是健全完善校园应急机制。结合开学初和5.12、11.9、12.4等重要时间节点,每季度至少在校园开展1次法制教育和消防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向师生传授自防、自救、自卫技能,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如防火、防震、防踩踏、防暴恐、防溺水等各类安全事件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县教体局牵头,交通运输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县文旅广电局、县公路养护中心、团县委、县妇联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文化旅游安全整治。以全县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及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演出场所、广电播出单位、旅行社、宾馆、旅游景区为重点,排查整治文化广电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各类资质证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和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情况。督促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岗位培训等情况。严格各类大型文化、体育、旅游活动审批手续,落实预防火灾、踩踏预案; 确保文化、旅游场所警示标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将消防安全纳入景区规划建设、质量等级评定、星级饭店评定内容,规范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突出境外旅游产品安全检测评估和行前安全教育制度。县文旅广电局牵头,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十四)农业、水利安全整治。农业领域安全整治方面,借助社会化、信息化、科技化等手段,优化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集中整治农业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重点管控和治理农业领域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场所、工艺、作业和设备、设施等的安全风险及隐患,严厉打击农业机械、农村能源、畜牧兽医、农资生产经营、农业生产设施等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水利安全整治方面,重点整治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水库山塘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水库堤坝、泵站、水闸、河道堤防、山塘、农村供水站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县水利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能源安全整治。一是长输天然气管道保护安全整治方面,加大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管理、建立完善管道保护长效机制;强化管道建设在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加强建设过程监督管理,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季节性特点、特殊时期全面排查隐患,加强长输天然气管道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完善管道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二是风电安全整治方面,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开展作业环境本质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基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落实基建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情况;严格落实防人身伤害措施,严格执行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安全要求等;加强安全隐患治理,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分级督办落实等。三是电力行业整治方面,加强电力行政执法力度,督促相关企业按照要求制定整治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配合做好督查工作。(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湖南电力公司华容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对照相应上级主管部门实施方案和本实施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另行制定,各乡镇(管委会)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

三、工作步骤

20206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召开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制定实施计划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增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乡镇(管委会)、各有关部门、重点企业均需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各乡镇(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及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驻点督导、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着力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从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粮食局及广播电视台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或相对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相应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挂帅,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

(二)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各乡镇(管委会)、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宣传部门要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列入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电台、报刊等县内主流媒体开设专栏,进行系列报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微博、宣传展版,突出重点、抓住典型、集中宣传;同时广泛动员厂矿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要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开设曝光平台,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牵头管总,加强协调督促,定期调度通报。各专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专业协调职能,定期组织部门会商,认真研判专业领域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分析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领域情况,主动担当作为,细化措施,全力推动专项整治收到实效。

(四)加快提升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县应急管理局要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通过实施安责险,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入开展监管执法。持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坚持“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和“双随机”抽查机制,开展集中联合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强化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实现“闭环管理”,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督促企业自主发现、自觉报告问题隐患,着重跟踪指导服务,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严格按照涉嫌安全生产刑事案件追诉标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落实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分别负责)

(六)进一步加强督办考核。各乡镇(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乡镇(管委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同时,将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及时收集数据,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结合日常检查移交线索,做好执纪监督,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

1. 华容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

述专题实施方案

2.华容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3.华容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4.华容县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5.华容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6.华容县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7.华容县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公               共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8.华容县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9.华容县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0.华容县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1.华容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2.华容县学校、学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3.华容县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4.华容县农业水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5.华容县能源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华容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岳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3年时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乡镇(管委会)和县直有关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电视专题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神要义,准确把握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委宣传部安排内各电视媒体在重要时段播出专题片公开版。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和研讨,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究解决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列入党校教学安排;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全覆盖。安委办会同宣传部门组建由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一线工作者组成的专题宣讲团,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三)深入开展宣传贯彻活动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纳入各乡镇(管委会)和县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全主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乡镇(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119全国消防月、法制宣传周、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建设一批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打造一批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主题政务服务中心、主题村部,通过建设企业安全文化长廊,召开安全文化主题班组会、 开学第一课,组织演讲、征文、知识竞赛,利用村村响应急广播及组织安全文化小分队、志愿者,综合运用符合地方特色的戏曲、小品、话剧等多种互动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四)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安委办汇编制作近年市、县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警示教育。在华容县主流媒体“华容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持续深化“曝光台,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五)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管委会)和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坚守安全生产底线,采取切实管用的安全监管措施,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安委会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成员单位改进作风,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约谈、警示通报、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制度。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和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班前会企业主要负责人讲安全课、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修订完善安全设防地方标准。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互联网+监管等信息化手段以及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彻底整治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要特别重视加强燃气管道建筑领域、电力、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筑施工、运营管理等各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继续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湖南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任务的落实落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

(七)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各乡镇(管委会)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结合工作实际,分年度制定计划,开展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轮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三、时间安排

20206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6月)各乡镇(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7月至12月)。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对各乡镇(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督查。

(三)重点推动(2021年)。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安委会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各乡镇(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健全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四)完善提升(2022年)。总结各乡镇(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各乡镇(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和规模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上级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和考核 指挥棒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改进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以坚决遏制一般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三)大力宣传推动。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各乡镇(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工作开展,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

 

 

 

 

 

 

 

 

附件2

 

华容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

专题实施方案

 

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岳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华容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发生,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根据企业岗位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一会三卡制度(班组安全会,动工卡、体检卡、应急卡),在班组安全会重点研究现场安全情况和存在问题、现场主要安全措施、 本班组安全生产的作业工艺流程、安全管理要求等重点内容。 建立并落实动火作业、限空间等票证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任人责任。突出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依法履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即每个月至少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 工作;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动员会、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向职会做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员工承诺书)、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安制度,考试制度,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道歉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做到在岗在位、盯守现场、全程督导,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企业要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考核奖惩措施在醒目位置长期公示并适时公示考核结果与应用情况。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到2021年底前,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渔业生产、特种设备等高危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2022年底,全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享受与单位或公司副职同等待遇的安全总监,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5.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6.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将企业职工以及被派遣劳动者、外包施工队伍人员统一纳入培训范围,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2021年底前实现级以上化工园区都有具备实训条件的专业机构、其他化工园区都有自建共建或委托具备实训条件的专业机构提供安全技能培训服务。2022年底前,重点行业领域主要依托现有职业院校加强人员培训,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8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

7.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物、管理和时空环境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8.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建立和完善安全风险研判责任体系,明确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作业人员岗位风险排查工作职责。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识别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开展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评估。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识辨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制定企业红、橙、黄、蓝(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布图,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9.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和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辨识以及分类梳理、评估定级、登记建档、分级管控、公告警示、监测预警等制度,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动态管控。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加快安全生产风险监测系统建设,2022年底前,全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联网监控,实现行业监管部门互联互通,分级管控。

10.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建立台帐清单,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建立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即一班三检)、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检查(即点检)、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巡查(即巡检),车间周安全生产检查、月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月安全生产检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例检制度为补充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筹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进行管理。企业要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事故隐患。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规范化轨道。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3.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 产公开承诺制度,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安全生产双向承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14.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健全落实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15.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要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项目清单制服务。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16.充分发挥安责险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认真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62号),持续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 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1年底前应急管理部门全部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时间安排

20206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家企业。要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全体员工深入学习,切实增强其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积极性自觉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实施方案及时报安委办。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12月)。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重点企业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台帐,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重点企业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常年督导组,对监管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加强工作指导。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单位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各地学习借鉴和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计划,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纳入年度带队检查督导计划。要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 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推动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促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落实《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和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强化部门联动。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原则,行业主管部门是推动行动开展的主要力量,要做到依法履职尽责,认真组织本行业企业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取得实效。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有关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分析问题不足,研究措施办法,不断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有效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案件的合力。

(四)强化执法检查。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推行分类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持续开展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强化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要建立与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通过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线下监管。

(五)强化典型示范。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监督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企业不作为、消极应付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企业责任,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安委会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3

 

华容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结合华容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深入排查管控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隐患,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一表一图一清单一报告,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预防,有效管控重大风险、较大风险和一般风险企业的各类安全风险点。大力改进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提升行业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水平、提高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能力、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推动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健康发展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防止一般事故,确保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严格控制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办厂进园;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合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项目选址审批前,发改局、自然资源要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发改工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住建卫健直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严格落实《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11号文件印发)的要求,落实沿江一公里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相关工作工信牵头,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2.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省应急厅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湘应急函〔2019103号文件印发)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在2020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一表一图一清单一报告。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行政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全县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将重大风险企业、较大风险企业优先纳入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对象,实现企业对象全覆盖,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全部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其中,存在重大风险的2020年底前完成);2022年底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其他企业全部完成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应急管理局牵头,发改工信自然资源住建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市监局等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和使用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全面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输制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和市场监督等部门联合推进电子运单制度在危险货物全流程中各个环节上的应用,引导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使用道路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系统。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专用停车场安全监管,纳入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物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交通运输公安邮政公司商务粮食局等依据职责分工负责)。严格公路桥梁、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县交警大队负责,交通运输配合)。督促和指导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提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应急管理局卫健教育科技工信公安消防救援队、人社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强化危险废物安全管控,督促企业严格遵照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同时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稳定化处理。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收到企业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后,对符合备案要求的,纳入危险废物管理。重点整治工园区、化工企业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规范适用方面,当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冲突时,要在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适用环境保护方面的标准规范。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5.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治理。落实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全县油气输送管道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交通运输专项规划等其他专项规划衔接,加快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排查油气输送管道建设、运行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全力清除违法违规占压的建构筑物。督促管道企业大力推进完整性管理,强化油气输送管道管控。提升管道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油气长输管道须装备油气输送管道监控与数据采集系统。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宣传和巡护,增强群防群治能力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局市监局等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6.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外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19)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自然资源牵头,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7.深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顽瘴痼疾。通过计划执法、随机执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手段,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使用、零售环节重点整治烟花爆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非法储存等顽瘴痼疾(应急管理局牵头,交通运输商务粮食局、公安邮政公司市监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在运输环节重点整治非法运输、违规超量运输等问题(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商务粮食局、公安应急管理局邮政公司市监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依法重点打击我县成品油领域非法改装的流动加油车、无证经营成品油的“黑窝点”,加强对成品油自用企业的安全监管。(商务粮食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局市监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通过公布举报方式、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公告联合惩戒不诚信对象,营造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8.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急管理局牵头,关部门配合)。督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按照《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应急管理局牵头,人社工信财政等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9.严格精准监管执法。负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分类分级安全监管执法计划,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积极推行行刑衔接制度,严格问责。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并纳入黑名单,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实施职业禁入;企业管理和技术团队必须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尤其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夹带、谎报、瞒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要依法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10.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自查自评机制和承诺制度,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维护保养、消防培训演练等安全制度,每月通过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将自查自评情况报送消防救援机构备案,并将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条件。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局发改工信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住建财政消防救援队、市监局等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11.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加大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治理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件。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应急管理局公安商务粮食局交通运输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住建消防救援队、市监局等依据职责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2.强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要根据企业规模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岗位实训。负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的直有关部门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13.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工信部全国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统一部署,组织湖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纳入信息共享平台,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做到企业、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应急救援部门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工信牵头,直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应急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全面推行湖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管系统使用。交通运输牵头,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配合)

三、时间安排

20206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0年6月)。认真学习国务院安委会《湖南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分析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情况,查找不足,研究整改落实对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确定时间进度安排,细化工作措施,并全面宣传、全面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确保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完成阶段性目标,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形成长效机制阶段(2022年)。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形成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直有关部门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每年底对本系统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送安委办。安委办将视情况组织督促检查并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协调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发改、工信、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商务粮食、住建、生态环境、科技、教、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能源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安委办具体承担协调日常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支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任务目标,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财政、税务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示范带动,及时总结。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进展,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及其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动,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专项整治行动,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督导,深入服务。乡镇和各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实施方案,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组、技术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安全管理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重大风险

 

 

 

 

 

附件4

 

华容县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从根本上消除我县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非煤矿山的安全隐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和较大事故,严格防控一般事故,确保我县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对有限空间进一步确认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名称、地点、类型、危险因素、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发包给具备国家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要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

2、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作业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通风、检测、照明、通讯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呼吸防护用品。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3、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前准备工作。作业前,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由相关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实施作业。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是必须组织作业前培训和应急演练,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风险、安全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使相关人员熟悉应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须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4、强化有限空间作业过程安全管理。作业过程中,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设置现场专职安全监护人员,监督作业方案执行情况,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不得在作业期间离开现场。二是必须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三是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四是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毒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或连续检测,发现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标准规定限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五是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

5、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问题发生。 

6、做好作业后的清理确认。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对因实施作业临时移动或者拆除的设备设施进行恢复,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共同清点人数、工具等,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作业现场。(县应急管理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县城管局、县市监局、县商务粮食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各乡镇(管委会)按照法定职责分工负责)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 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章,全面学习宣贯安全生产地方标准。认真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等部门规章。严格落实《湖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地方规章,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区域性突出矛盾和问题。(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落细。按照省厅、市局标准要求,重点推进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落实落细,推进重点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等方式,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强化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落实《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528号)要求,26个主要矿种新设立矿山和已建矿山必须达到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并达到绿色矿山标准;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不得突破规划控制数新设砂石采矿权;同时,以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对不符合相关规划、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低下、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已建矿山坚决关闭,严防边关闭边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提高非煤矿山规模化水平。(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4.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将不符合国家或我省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作为重点关闭对象。强制淘汰采用干式凿岩机等落后工艺设备,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全部落实到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企业特点,制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班组、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督促企业制定符合实际的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明确每个岗位的生产组织、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认真组织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制订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较大以上事故风险在企业明显位置公示,制作发放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销账闭环管理。建立完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与应急管理部门信息平台联网。(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持续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完善评审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动态抽查,发现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鼓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8.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严格落实《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加强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规范企业安全培训档案,提高职工安全技能。严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发证。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9.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数字化矿山建设,在2022年前新建矿山中建设一批数字化示范企业。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将打击非煤矿山非法盗采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1)非法进入已经关闭、废弃和长期停产矿山进行采挖或者盗窃设备,非法偷采、滥采;

2)整合后的矿山管理不规范,纳入整合的生产系统仍然各自为政

3)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停产超过6个月的矿山未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论证,擅自组织生产;

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

5)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

7)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露天矿山未按设计分台阶分层开采;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8)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9)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

10)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1)《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重大安全隐患。

(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依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三、时间安排

20206月至2022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6月)。根据《湖南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本方案,相关乡镇、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成立专门的班子抓落实。制定符合本行业、属地实际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全面做好宣贯动员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7月至12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相关乡镇、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对本地区、本领域、本企业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评估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底前)。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先进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形成长效机制(2022年底前)。深入分析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争创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张兴隆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县城管局、县商务粮食局、县农业农村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殷勇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及其有关乡镇要将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统筹推进。要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管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乡镇、管委会要按照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聘请安全生产专业机构每年开展1次安全风险分类分级评估。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结合放管服改革,既依法严格执法,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乡镇、管委会和企业要开小灶,组织安全生产专业人员进行精准指导服务。

(三)开展示范引导。开展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相关部门、有关乡镇、管委会和企业的经验做法,培育和选树一批示范单位,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点带面推进我县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严格督促落实。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非煤矿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乡镇、管委会和企业,要强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考核问责等措施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加大宣传报道。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警示宣传专栏、展板、横幅、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推进等方面,主动对接新闻媒体,定期曝光典型事例,形成整治威慑作用,切实营造安全氛围。 

 

 

 

 

 

 

 

 

 

 

 

 

 

 

 

 

附件5

 

华容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坚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确保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全县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公共建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督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标准(附件1)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对新建住宅小区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时明确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等工作要求,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12月底前,统计并核实未实行标识化管理的名单。2021年1月底前,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时限。(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相关责任)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于2020年7月底前调研掌握老旧小区机动汽车现有数、车位数、分析评估老旧小区车位缺额数等情况,并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以及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情况。按照“一区一策”的治理要求,于2020年8月底前逐个制定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全面整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相关责任)

3、实行“一城一策”治理。根据“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制定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于2020年9月底前提请政府或依托安委会、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等平台,制定实施“一城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明确标识化管理、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停车资源管理使用、综合执法等工作任务,确定每项任务的责任部门,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运作,并将“一区一策”治理方案作为政府治理方案的子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2020年,30%的老旧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2021年,70%完成;2022年,100%完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相关责任)

4.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要结合“一城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以及老旧小区车位缺额情况,启动编制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部门要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于2020年7月底前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并加强对车库、停车场改变使用性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人防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相关责任)

5.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要将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纳入“一城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内容,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相关责任)

6.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救援机构、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市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2020年,消防救援、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市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共享渠道。(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城管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2020年,消防救援机构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每层楼板处防火封堵不严、管井检查门未采用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被占用和堆放杂物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要结合本地实际,提请县政府研究制定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0年,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配合)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附件2)要求,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0年,中心城区至少建立一个示范单位,全县大型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率达70%以上;2021年,全县达标率实现100%。(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商务粮食局配合)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提请县政府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每年冬季,乡镇、街道组织基层力量,对照《排查清单》(附件3)逐门逐户开展安全取暖警示性排查,常态开展取暖安全常识宣传。市场监管部门以农村集市、小型销售门店为重点,加大假冒伪劣电取暖器具查处力度。2020年起,提请县政府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相关责任)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对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2020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社区组织在居民住宅区按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和电动汽车充电装置,2020年摸清工作底数,2021年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提请县政府每年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商网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站、母婴护理中心、客运接驳站、校外托管培训机构等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市监局以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相关责任)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压实乡村消防工作责任。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乡镇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0年7月底前,对农村地区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调查评估,摸准摸清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2020年9月底前,提请县政府专题研究一次农村消防工作,重点明确乡镇政府、村委会和综治、发改、公安、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公安派出所要指导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相关责任)

2.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各乡镇要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加强农村地区“老幼病残”和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要深入推进农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五改”工作,在保持原有特色村容村貌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农村电网、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国网湖南电力公司华容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乡镇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纳入民生工程统筹实施。县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县自然资源局依托乡村振兴规划实施,同步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村(社区)志愿消防队,配备执勤人员和车辆器材装备,制订并落实日常执勤值班制度,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20年,注滋口镇、东山镇、禹山镇建立专职消防队,全部村建立志愿消防队,社区建立微型消防站;2021年,万庾镇、操军镇、北景港镇、三封寺镇、梅田湖镇建立专职消防队;2022年,新河乡、插旗镇、团洲乡、章华镇、鲇鱼须镇、治河渡镇建立专职消防队,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围绕提升农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以及农闲、节庆、集市、庙会、民俗活动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等时机,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大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综合利用村民活动室及为民服务场所设置消防科普教育专区,为农村居民提供体验式、参与式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服务。加大对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基层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定期举办专题培训。2020年12月底前,针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人、残疾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地区建档立卡人员等特殊群体,组织志愿者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实施1次“精准扶贫”式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督促)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每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托养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级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列出隐患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2021年,70%的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的单位完成整改。2022年,100%的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的单位完成整改。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商务、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附件4),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分级分类进一步提升标准化、精细化管理。2020年,每个行业打造2家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行业单位全面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分类督促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1.深化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各行业部门、街道乡镇分别负责通知并督促本行业系统、本辖区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宾馆饭店、养老院、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文博单位、施工工地、“多合一”场所、群租房对照《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及方法》(附件5)每月开展消防安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并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作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的承诺,及时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公开承诺情况(附件6)张贴在本单位主要出入口、门厅等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行业部门和街道乡镇要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防救援机构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抽查,检查和抽查结果作为确定抽查频次、行政量罚的参考依据。全力推进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相关责任)

2.突出整治重大火灾隐患。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和重点行业部门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对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附件7)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5个工作日内函告消防救援机构。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治理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八项措施》要求,依法立案查处。提请县政府对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落实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行业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相关责任)

3.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和信用联合惩戒。坚持“失火即追责”,逐起开展亡人火灾和人员密集场所、工矿企业火灾调查,全链条调查、全要素分析,查清火灾原因,查处各方责任。较大以上火灾除追究各方主体责任外还应追究领导责任,同时建立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评估机制。建立火灾事故分级分类预警制度,非生产经营场所一般火灾在全县范围进行信息公开预警,生产经营场所一般火灾上报市消防救援机构在全市范围进行信息公开预警,亡人火灾和有较大影响的火灾上报省消防救援机构在全省范围进行信息公开预警。同时,发改、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作为信用评价、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方面参考依据。(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市监局以及各行业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相关责任)

(七)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综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提请县政府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2年,在全县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将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县政法委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相关责任)

(八)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20年底前,县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党校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中学新生军训课程,组织开展中小学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职人员和干部培训、就业培训内容。县委组织部、科协、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消防知识“三下乡”、消防科普等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公安、民政、人社、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粮食、文旅广电、卫生健康、国资、人防、文物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分批次、分类别组织行业部门专(兼)职人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实现消防教育培训全覆盖,2020年底完成60%的培训任务,2021年底前完成80%的培训任务,2022年完成100%的培训任务。各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商务粮食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健局、县人防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全面做好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对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针对性火灾防控策略,提供有力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每年12月10日前,各有关部门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县消安委办公室;2022年12月10日前形成本方案三年行动报告并县报消安委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成立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领导要负起总责、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主动协调、组织落实;每半年提请县政府召开1次常务会或办公会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每季度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保障能力。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针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车通道治理等难点问题积极推进标准制定。要将消防整治任务纳入“十四五”规划,列入办实事工程和议事日程,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推进。要完善支持消防工作政策体系,统筹保障必要的消防工作经费。

(三)强化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社会单位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执法,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集中约谈、曝光、督办。充分运用案例加强警示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通过“96119”等渠道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奖励措施,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要科学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统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

要建立本行业、本辖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管理达标、石化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农村“五改”等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逐级按附表(附件8)要求每月报市消安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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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华容县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减少,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企业主责。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交通运输县交警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县、乡两级道交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交通运输县交警大队应急管理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湖南、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失信惩戒。发改交通运输县交警大队应急管理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推动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县交警大队及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交通运输县交警大队卫健应急管理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1.严格客货车销售监管。严格查处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落实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工信商务粮食局市监局、交通运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信商务粮食局市监局、交通运输县交警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客货车技术标准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能;调整道路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安全阀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高罐体防撞、防漏性能。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全面落实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规定,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工信交通运输县交警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督查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落实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市监局、交通运输县交警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公开曝光,并及时启动缺陷产品召回机制。交通运输县交警大队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 研究调整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严禁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车辆。鼓励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展报废拖拉机回收拆解业务。交通运输县交警大队工信商务粮食局市监局、农业农村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实施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交通运输负责)

2.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落实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交通运输县交警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落实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划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交通运输县交警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交通运输县交警大队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治理力度

1.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落实客运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部门间定期通报反馈机制。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交通运输市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按程序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交通运输局、县市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落实执行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交通运输县交警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落实旅行社对游客安全出行事项的告知义务。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交通运输县交警大队县文旅广电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交通运输县交警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能力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推行湖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交通运输工信县交警大队应急管理市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乡镇落实相关责任

4.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运用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港口码头、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落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交通运输县交警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稳妥解决已注册登记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问题,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体局县交警大队交通运输住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严格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规定,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县交警大队农业农村等各负其责)

7.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工程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县城管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查突出交通违法。严查突出交通违法,坚持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等经验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认真分析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运输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突出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中小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执行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县交通运输县交警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交通运输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及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鼓励推进新改建的高速公路中央隔离护栏提质升级,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道路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安全风险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县公路建养中心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加强恶劣天气交通组织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交通运输县交警大队住建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速限载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鼓励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建养中心、县交警大队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20205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6月)。按照县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全县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本行业的重点任务,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 排查整治(20207月至12月)。各乡镇、各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 集中攻坚(2021年)。组织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 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补充完善政策措施制度体系层面逐项推动落实。

单位分年度总结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18日前报送县道安委办公室202212月,各单位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12 8日前报送县道安委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金辉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张耀任副组长,县道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交警大队,由县公安交警大队长丰波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协调和调度;副大队长王非、副大队长谢清安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整治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实施。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上来,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强力组织推进。同时“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迅速形成严管高压的整治态势。

(二) 推动落实责任。要进一步细化具体整治措施和整治标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健全领导小组定期例会、部门协作等工作机制,推动整治任务和措施落实。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治任务的,将采取提醒、约谈、通报等方式开展催促督办;问题严重,隐患突出,整治成效不明显的按程序启动倒查问责。

(三) 完善工作保障。单位要积极推动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工作融入本单位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加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建设投入。

(四) 提升监管水平。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推进“道安监管云”平台建设应用为契机,最大限度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共用,最大限度实现安全风险预警、预知、预防。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通报情况,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定期开展整治效果“回头看”和联席会议、联点督导、联合惩戒等多种方式,管牢、管住危险路段、重点驾驶人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管住。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和严重隐患,滚动报道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推动形成上下联动、社会共建的浓厚氛围,坚决防止“上热下冷”“上紧下松”“上实下虚”,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7

 

华容县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铁路沿线、邮政寄递、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的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交通运输和渔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治理机制,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整治隐患;改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设施设备,加强汽、客渡船等重点船舶的监管;强化邮政业安全治理水平。坚决杜绝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等领域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进一步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三个必须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扫除监管盲区,推动行业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特别是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推进标准化创建提档升级,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

3.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推动交通运输与渔业领域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增加监督执法频次、作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约谈、公开曝光、取消经营资质或限制性经营、依法实施市场禁入或限入、从重处罚等措施予以惩戒,并引导市场慎重选择其相关服务,持续净化交通运输与渔业生产市场环境。(县交通运输局、华容海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邮政公司、县工信局、县市监局等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1.深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针对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系统性、区域性和突发性特征,摸清风险底数,实施动态监测、强化跟踪管控,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风险防范化解到位。

2.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分级分行业领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辨识、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汲取典型事故教训。深入分析查找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及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与防范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和安全防范。及时认真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的警示作用,做到警钟长鸣。(县交通运输局、华容海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县邮政公司、县工信局、县市监局等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1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浩吉铁路在我县境内全长31.9公里,涉及三个乡镇。整治重点:一是铁路沿线轻飘物及危树整治。重点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板、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轻体飘浮物和倾倒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高大树木,防止在大风天气下被刮起后侵入铁路限界。根据管理需要实行铁路行业与地方“义务护路志愿者”相结合的工作责任制,联合开展巡查、会商、处置及上报信息等有关工作,落实定期巡查负责线路,建立巡查记录和问题台账,及时处置并上报情况,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影响铁路安全运行的隐患问题(县委政法委负责指导,县交通运输局、坪田铁路派出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二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加强线路护坡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县委政法委负责指导,坪田铁路派出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三是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对既有铁路,全部完成划定;对新建铁路,在工程初步设计批准30日内完成划定。所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均按规定设立标桩(坪田铁路派出所牵头,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四是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整治。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治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隐患(县委政法委负责指导,坪田铁路派出所、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五是深化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充分发挥护路联防工作机制作用,全面加强护路联防工作措施,落实铁路护路联防责任制,推进铁路沿线护路联防实行网格化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严防发生影响铁路安全的事件。(县委政法委负责指导,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行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协作联动和资源共享,健全同级部门间和部门层级间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和协查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寄递渠道平安建设考评“指挥棒”作用,压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管理,督促寄递企业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规范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重点加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消防、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县邮政公司牵头负责)

3.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强化涉客运输安全监管,严禁旅游、渡运等水上企业及船舶超范围经营。督促严格执行客渡船“六不发航”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船员培训和船舶维修保养。强化非法载客行为整治,海事机构要加强巡航检查,严厉打击自用船舶、农用船舶非法载客行为;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渔船监管,打击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行为;乡镇政府加强渡口渡船和乡镇农用船舶监管,做好乡镇农用船舶非法载客的源头管理。(华容海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渔业生产专项治理。防止“拖网、刺网”两类高危渔船死灰复燃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发情形,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通全程。重点对渔船脱检脱管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以及渔港水域安全、消防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作业渔船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风级起航区”航行和冒险作业行为。(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华容海事处配合)

5. 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跨越航道的公路、铁路、市政等桥梁水中桥墩未按规定设置防撞设施或防撞标准偏低,桥梁和桥区水域有关助航设施、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维护不到位的。(县交通运输局、华容海事处、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局、铁路运输企业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1.开展邮政涉恐涉暴专项治理。一是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推进寄递风险综合防控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安检设备,采取拍照上传、视频监控等措施提升收寄验视实效,加强收寄验视标识、安全检查标识规范管理,坚决防止易燃易爆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二是突出重点地区整治。严格落实县市出埠邮件快件就地安检措施。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对寄往政府机关、重点部位、重大活动举办地的邮件快件进行重点检查,鼓励实行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企业等方式开展集中安检。三是突出薄弱环节整治。对航空和高铁邮件快件,以及国际和港澳台邮件快件进行全面防控安检。加强寄递安全公共宣传,提高用户依法用邮、安全用邮意识,对夹带、谎报瞒报匿报涉恐涉暴物品、危险化学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四是深入开展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对危险化学品寄递实施“零容忍”,督促寄递企业严格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县邮政公司牵头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2.强化砂石运输行为治理。进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海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8108号)中相关要求,加强交通、水利、公安、住建等部门联动合作,严格查验砂石来源证明,惩治违法运输海砂行为,防止海砂流入。加大“三无”运输船打击力度,严格查处运砂船超载、配员不足等违法行为,持续推进非法砂石码头整治。严厉打击运砂船不开启AIS、生活污水处理等安全和防污染设施设备。查处船舶证书不全、失效行为。(华容海事处、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等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渔业船员专项治理。针对渔业船舶职务船员配备不齐和普通船员持证率偏低的突出问题,渔业管理部门要对渔业船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辖区渔业船员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照职务船员配备标准,落实职务船员最低安全配员和持证上岗制度,督促船东组织船员接受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采取岸上排、湖(河)内堵的方式,对职务船员配备缺配和“人证不符”现象进行重点整治。同时,加强政策研究,创新渔业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和考试方法,细化工作方案,优化操作指南,拓宽培训渠道,探索推行普通渔业船员线上远程理论考试和实操视频评估考核,及时公布考试题库,让广大船员对水上求生、消防、急救和应急等基本安全知识做到应知应会,相关操作熟能生巧,切实提高普通船员持证上岗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4.强化渔船监管执法。对渔业船舶安全救生、消防、防止污染环境的设备设施配备,安全信息终端设备配备及使用,船员最低配员标准执行,船名号刷写、焊接、制作安装等情况,强化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责令现场或限期整改;未整改到位的,禁止作业,并依法处罚。对擅自拆除渔船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擅自改变渔船吨位、载重线、擅自更换主机甚至扩大主机功率等进行专项整治,依法责令整改、处罚。通过水陆联合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进行船舶检验的渔船进行整治。对仍在营运作业的,依法责令停航作业,限期申报检验,逾期不检的,依法处罚。(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华容海事处等配合)

(五)加强水上交通与渔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1.强化水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强化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关,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换发时,严格审查船舶相关登记、检验、安全管理等证书和委托管理协议等有效性,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强化水路运输管理制度落实,严格执行《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认真组织落实水路货物运输实名制,督促企业依法开展信息登记、保存和货物检查,深入开展水路运输年度核查,加强信息共享力度。(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2.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避免交叉执法、重复执法。(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华容海事处、县公安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厘清渔业安全管理职责边界和权责清单,明确船籍地和靠泊地的管理职责。修订完善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渔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等相关规定,督促乡镇理顺渔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渔业安全治理体系。(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六)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培训教育,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优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设施。(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华容海事处、县应急管理局、县邮政公司等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一是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二是督促邮政企业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健全责任体系、管理机制、基本制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三是建设水上交通综合监管指挥系统,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支持保障装备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海事工程。四是加大渔船安全、消防、救生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力度,切实提升渔船安全适航水平。(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华容海事处、县邮政公司等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交通运输与渔业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县交通运输局、华容海事处、县农业农村局等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入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县交通运输局、华容海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县邮政公司等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多种形式开展交通运输与渔业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新媒体在交通运输与渔业生产安全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设。(县交通运输局、华容海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县邮政公司等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鼓励渔民参加互助保险等多种形式的渔业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推进渔业产业发展、安全管理和防灾减灾中的机制优势和“稳定器”“安全阀”的重要作用,有效防止渔民因灾致贫返贫。(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三、时间安排

2020年6月至2022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行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化细化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总体工作目标,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宣贯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各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工作动员,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各基层单位和企业。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单位对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研究分析和梳理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交通运输与渔业行业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成果。总结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单位分年度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202212月,对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工作督导。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有力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相关督查检查的统一部署,适时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将根据专项整治进展,适时通过督导、督查、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主动对接新闻媒体,定期分批揭露长期影响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的“顽疾”,曝光一批违法单位、企业和个人,形成整治威慑作用,切实营造安全氛围。

 

 

 

 

 

 

 

 

 

 

 

 

 

 

附件8

 

华容县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规范工作机制,根据《岳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岳阳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城 市建设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城市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1.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建设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结合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发电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开展燃气安全评价工作,重点排查燃气储罐、管道等重要燃气设施安全隐患。开展城市桥梁、供水安全及规范化管理评估,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县城管局牵头,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公路建养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应急处置能力。编制完善全县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市容环境、排水防渍、市政道路桥梁、公园管理等7个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加强城市公园建设管理,提升公园绿地防灾避险功能。(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公路建养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行业信息系统开发利用。开发城镇燃气行业监管信息平台系统,实现燃气经营许可、人员岗位考核等事项网上办理。探索建立全县环卫行业信息平台,强化设施安全监管。(县城管局牵头负责)

5.加快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市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县城管局牵头负责)

6.推动城市安全发展。明确安全发展目标,组织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城市安全各项工作。加强城市安全环境建设,扩展避难疏散空间,加强城市防灾工程建设,按照“源头治理”的理念,在城市设计环节切实抓好城市安全环境、避难疏散空间、城市防灾工程等城市安全各项要素的落实。做好防灾避难场所等技术标准编制工作。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安全平台体系,确保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主管单位或者运行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本单位信息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并进行相应的安全系统建设;信息网络与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系统必须采用依法认证认可的信息安全产品,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所需经费列入工程预算。国家机关和有关社会公共服务单位的信息网络、信息系统,应当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授权的信息安全测评机构进行安全性测评,测评合格的方可使用。测评机构对测评结果负责。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信息网络与信息系统的主管单位或者运行单位,应当确定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保证本单位信息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运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国家安全、通信等部门,建立信息安全情况通报和应急处理协调机制。发生信息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处理。(县工信局牵头,县公安局、网监办及相关乡镇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1.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使用、结构、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逐一建档造册,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化、信息化管理。(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及各乡镇、管委会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格实施处罚,并强化社会监督。(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严格房源管理,确保房屋安全。住建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改造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凡C、D级城市危险房屋和违法建筑,以及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建筑,不得纳入租赁房源范围。(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整治实施清单化管理,逐项列出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加强相关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严格做到有患必查、有患必治,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教体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积极引导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升房屋安全意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台帐,按月送交居(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行业诚信体系,将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导致安全事故,不按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台帐管理等情形记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住建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强化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负责,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和质量责任标识制度,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责任。(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充分发挥监理企业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的作用,不断健全监督保障体系。推行日常监督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相结合的检查模式以及“互联网+监管”模式,不断提升监管效能。继续推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管理,加强监督工作规范化管理和层级监督指导,定期对县城行政区域开展监督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同时各行业部门应加强城市建设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各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明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监督机构作用,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巩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成果,查缺补漏,完善管线基础信息,加强地下管线动态管理,提升地下管线管理与数据利用水平。

1.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要扎实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对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周边沉降变形加强监测监控,按规定采取工程措施,严格控制路面沉降,加大道路、市政管网等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的检查力度。结合地下管线普查,开展地下管网塌陷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对城市主次干道、地下轨道工程周围影响区域、人流密集及重要设施集中区域、老旧城区等重点区域的地下管线和道路安全,探索建立周期性的安全普查和探测检测评估机制,有效预警防范道路塌陷事故的发生。(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有资产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督促指导燃气企业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数据采集与监测系统,对地下燃气管网、储气设施等实施压力漏损监控。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施监控,并和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对接,满足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县城管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有资产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完善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信息共享。推动综合管线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联合竣工验收备案环节进行对接,明确竣工归档数据的提交清单和数据标准,在档案验收环节通过统一的标准进行竣工数据的核查与移交入库,实现管线数据的更新。通过建立与管线权属单位的数据共享与交换机制,实现综合管线与专业管线的数据交换和更新,全面保障综合管线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充分挖掘地下管线集成数据的价值,利用大数据分析、智能模型、预测分析等技术手段,将地下管线信息化成果应用到城市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占道挖掘、管网保护、隐患排查、道路维修抢险、管线建筑工程等城市建设、管理与维护领域。(县城管局牵头)

(五)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1.严格落实燃气工程技术标准。严格落实燃气行业施工技术及设施设备、材料等安全准入条件和标准。(县城管局牵头,县市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摸清城市排水系统现状,开展管网检测,建立GIS系统,对排水管网实施信息化、账册化动态管理,在GIS系统基础上,建立城市排水系统数字模型。(县城管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水利局、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总结推广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做法经验。对现有占用农田、河渠、绿地、公路保护用地等公共用地和影响城市环境的存量建筑垃圾堆体,制定治理计划和措施,推进存量治理。对渣土受纳场和短期内不能清理的建筑垃圾堆体,基于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立健全常态监测机制,消除堆体安全隐患。(县城管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快应急备用水源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城市供水安全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县水利局、住建局、城管局等分工负责)。出台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管理规范性文件;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对违法违规开展燃气工程建设、燃气经营等行为依法查处(县城管局牵头,县市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网络配置,完善人行道及自行车专用道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治理、园林绿化等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纳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强化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县城管局、县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面落实《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强化对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的指导,建立完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

1.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等有关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查处规定,加大责任事故查处追责力度,加强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分析,查找、整治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事故查处机制,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安全管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深入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重点时期排查整治,加大对事故频发及发生较大事故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县住建局牵头负责)

3.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建设、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全面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建筑工程“互联网+智慧工地”建设。落实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建筑起重机械的信息化监管。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企业和个人。严格执法处罚,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按规定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加大曝光力度,实行联合惩戒。(县住建局牵头负责)

三、组织领导

成立华容县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此次专项整顿活动。

  长:范文科

长:包汉忠      朱健强  王忠富  钟勇军  

成员单位: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责任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住建局,由罗轶钢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时间安排

20206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6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按照本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7月至12月)。全面排查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单位通过现场推进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确保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明确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等相关主管部门在城市建设安全整治方面的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要按照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各部门职责分工,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强化督促指导。要加强动态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严肃问效问责。要加强对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9

 

华容工业集中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湘安20204号),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健全、责任明晰、安全监管力量进一步强化;园区规划、建设及园区内企业布局进一步规范,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1.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明确园区管理主体,压实安全责任,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明确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根据园区内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强化高危行业专业监管力量,配齐配强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园区管委会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2.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面整体谋划考虑,综合园区内公共设施、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实施一体化管理;建立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安全风险,统筹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管理模式。(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工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园区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满足企业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法制意识、风险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技术装备与本质安全水平;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自查互查,推动企业之间加强安全管理交流;加强日常安全执法检查,既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增强执法实效。(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1.规范园区规划布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园区区域布局,明确园区数量、产业定位、管理体制和发展方向,有序开展园区设立、扩区、调区等工作。要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优化园区各功能分区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未纳入园区统一规划、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园区,要限期整改,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要关闭退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发改头,县自然资源住建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园区项目准入把关。按照产业发展定位,制定完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园区项目准入条件,制定“禁限控”目录,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入园;禁止园区项目只引进生产设备及其工艺包,未配套引进与其相关的安全包与控制技术,拼凑式设置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工艺安全防控系统。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格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严禁承接其他地区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建立并完善园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淘汰退出园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改委牵头,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合理布局园区内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统筹企业类型、物资供应、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合理布置企业分区。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对园区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改造、搬迁、退出等措施。自然资源县发改局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园区公共设施。结合园区产业特点,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公用设施、物流输送、维修服务、应急救援等各方面的需求,以有利于安全生产为原则,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牵头,县发改工信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1.开展园区安全风险评估。树立园区整体安全风险意识,组织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提出消除、降低、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已建成投用的园区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佶,细化行业企业评估办法,突出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防止产生“多米诺”效应。(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精准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方面的泄漏爆炸风险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建立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园区各类公共设施安全运转。(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结合园区内企业类型,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针对性的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整改等措施,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县工信住建应急管理局市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承包商管理。园区要建立完善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对进入园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记录,实施诚信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5.推进园区特殊区域封闭化管理。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结合园区企业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通过采取园区企业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筹手段,逐步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车辆进出。对当前无法实施整体封闭化管理的企业,要创造条件优先对园区企业内高风险功能区实施封闭化管理。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四)加强高风险园区安全管控。

要深刻吸取近年来仓储物流园区发生的事故教训,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氨制冷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储存仓库,及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管理,采用建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限时限速等措施,严格装卸作业操作流程,加强对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安全管控,确保运输安全。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县工信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华容分局县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

1.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园区要结合产业特点,以对园区安全作出准确、高效的智能响应为目标,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建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控预警。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牵头,县工信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园区要全面掌握本园区及本园区内企业应急相关信息,健全完善园区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园区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与园区周边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领导

成立华容工业集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由集中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王全军任组长,副主任刘爱东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杨家桥创新创业园管理中心、安监环保科、建设科、招商科、企业管理科、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安监环保科,由季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五、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1、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并具有灭火救援能力;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三合一”问题。

    2、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情况。重点检查各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危化品库区安装监控设施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情况。是否对易积水的生产区、储存区,采取围堰和加高防护堤坝等措施;是否对遇水容易分解产生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采取严格的防水、防潮措施。进出台账是否具体、规范。危化品企业有:赛隆药业、福尔康医用卫材、海济药业、恒兴建材、益和顺。

3、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和设施管理情况。全县安装锅炉企业喜多多食品、宝丽纺织、雪花啤酒、云龙菜业、宏绿食品、家益食品、赛隆药业、康杰食品、华信板材、益和顺、嘎嘎嘴、海济药业、福尔康医用卫材、新美佳、晨晓服饰。安装电梯企业有:喜多多、铭泰米业、奥力斯电梯等。重点检查锅炉是否建立运行台账,锅炉工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在有资质检测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4、粉尘防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作业场所管理情况。全县主要有喜多多、雪花啤酒、云龙菜业、宏绿食品、铭泰米业、华信板材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有华信板材、铭泰米业、华翔瓦业、科力嘉纺织、科创纺织、宝丽纺织等涉及粉尘防爆。要彻底摸清底数,建立健全监管台账,进一步认真甄别粉尘是否可爆,核实涉粉作业人数,有限空间作业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坚决防止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企业失控漏管。

5.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场地、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6.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等情况。

7.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园区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企业进行检查、督查,对于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履行职业卫生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公告、警示标识;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资料情况;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六、时间安排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所有园区的摸排梳理,落实园区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1月至12月)。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园区,要坚决予以关停退出。推动园区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园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1月至12月)。深入分析园区安全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改进园区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园区安全管理制度成果,推动园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园区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园区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

(二)强化部门协同。明确园区专项整治行动的部门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政策指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园区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加强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特别是分区域的负责人,必须每月对分管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宣教一次以上。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五)加大政策支持。结合园区实际,制定出台支持园区专项整治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支持园区专项整治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强业务指导,破解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六)严格督促指导。安监环保科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园区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园区专项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附件10

 

华容县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废物、煤改气、洁浄型煤、垃圾填埋场等安

全专项整治,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

计划》《湖南省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分级

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

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

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

程的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划布局规范合理;偷存

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

;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

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实现危险废物

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强“煤改气”、

洁净型煤燃用及渣土、垃圾、污水、涉爆粉尘的贮存、处

置等过程中同步落实安全规范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确保人身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

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二是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級、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曹活动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三是重点对辖区内化工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査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牵头,县卫健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华容海事处、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市监局、县教体局、县商务粮食局等按各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一是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多方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推动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牵头,卫健工信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华容海事处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县市监局、教体局、商务粮食局等按职责分エ负责)
    (三)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根据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或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等多种方式,加快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加快高危险等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县工信局牵头,县卫健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一是针对近年来的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二是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安全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查处。(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按各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煤改气”、洁浄型煤燃用过程中安全风险排
查治理
    根据本地燃气发展规划,结合散煤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科学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査指导的频次 (城管局牵头,发改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负责) 构建洁浄型媟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指导乡镇(管委会)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中毒等事故发生。(县发改局、县城管局、县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按各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渣土和垃圾填理、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整治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县城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县城管局牵头,县住建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等按各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对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安全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安全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排查污水罐等安全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县住建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等按各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切实吸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査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继续分级分类组织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较大事故发生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县卫健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各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职责分工负责部门和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按职责分工负责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按职责分工负责部门和单位针对重点难点间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过程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按职责分工负责部门和单位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按职责分工负责部门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并及时报送县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机制,分管领导副县长范文科任组长,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局长朱智华任副组长,胡奇、白海波、刘静、王翔、固废股、监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刘静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落实,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按职责分工负责部门和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强化政策支持。按职责分工负责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台支持安全专项整治的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工信、发改、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水利、公安、自然资源、商务粮食等部门合力配合支持,研究制定相关具体政策措施,加强业务指导,破解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四)强化督促落实。按职责分工负责部门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辖区内、本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況,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合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附件11

 

华容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意识,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排查治理消除问题隐患,预防特种设备领域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到2022年底前,全县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100%,定期检验率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安全风险隐患整改率100%,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领域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的态势。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宣传行动。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及市场监管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组织特种设备监管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二是加大安全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宣贯,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周等活动,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宣传“七进”,全面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大力普及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和风险辨识知识,强化安全警示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三是落实监管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部门监督管理职责、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多部门常态化联动机制,对行业性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实施联合整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县市监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大落实行动。

贯彻落实《湖南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巩固特种设备领域“落实主体责任年”活动成果,采取警示约谈、监督检查、执法办案、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等系列措施,全面推动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防控机制、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安全承诺制度。(县市监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大整治行动。

全面贯彻《湖南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履职指南(试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要求分别履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严格执行特种设备重大隐患“一单四制”制度,督促企业完成隐患闭环处置,实现风险隐患整改率100%。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开展锅炉、压力容器隐患排查治理。对全县范围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未办理安装或维修告知、使用未经检验或超检验有效期设备、使用检验不合格设备、使用未办理登记证设备、安全阀压力表超检定有效期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督促各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企业自查自改,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开展气瓶充装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气瓶充装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开展对充装单位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充装单位是否具备充装许可资质,检查充装前后安全检查记录和充装记录、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检验、应急救援演练开展等内容,对超范围充装、超检验有效期充装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三是开展油气长输管道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油气长输管道建设和使用单位依法依规履行管道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制度,持续提升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强对油气输送管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法定检验的监督抽查,发现重大隐患和系统性风险,及时向县安委会报告。四是开展电梯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履行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电梯维保质量和检验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技术规范开展电梯维保和检验的行为严肃查处。五是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以冶金、石材等重点场所和行业领域使用的起重机械为重点,对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机械进行监管,严厉打击查处未经注册登记、未经定期检验、无证操作等违法行为,督促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保证起重机械安全运行。六是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在有关部门确认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要求的前提下,严格实施监督检验,并做好相关使用登记工作;健全技术保障基础,将加装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新技术应用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协助省、市局进行相关技术标准制修订,推进加装电梯工作有序开展。(县市监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特种设备基础管理大提升行动。一是强化基础管理。全面摸清特种设备底数,做到“应登尽登”;全面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做到“应检尽检”;全面开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做到“应查尽查”;全面督促使用单位抓好隐患整改,做到“应改尽改”;全面从严执法,对违法行为做到“应罚尽罚”。二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利用全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实现隐患排查治理、检验检测、应急处置、行政许可、监察执法、分类评价和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共建共享。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湖南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履职指南(试行)》宣贯活动,逐步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负责、检验机构技术支持、监管部门执法监督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机制。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打造一支守初心、担使命、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队伍。五是加强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全县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体制,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和极端天气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测预警预防,督促、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有效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应急救援装备投入,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县市监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大执法行动。一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认真组织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使用单位检查率为100%,其他使用单位抽查率不低于60%。二是依法加大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力度。巩固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行政执法相结合的机制,动真格、出实招、敢碰硬,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查重处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曝光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和典型违法案件。规范特种设备监管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防止发生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县市监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结合县区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分解落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2021年6月)。各相关单位按照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宣传,充分发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作用,认真开展企业自查自改,发动行业组织、检验机构、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三)巩固推进阶段(2021年7月-2022年6月)。根据行动开展实际情况,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巩固工作成效。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为导向,组织开展工作评估、督导,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2月)。对行动计划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评估,总结提炼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经验做法,巩固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年度总结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5日前报送县市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汇总。2022年11月,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11月30日前报送县市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单位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市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办公室、信用监管股、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具体负责此次行动调度、督促、总结、上报等相关工作。

(二)细化方案落实。相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属地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检查计划,把专项整治抓出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相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随机督查。

(四)严肃问效问责。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预期没有完成任务的,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五)增强行动合力。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大工作举措、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与各参与部门和单位的协同协作,强化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附件12

 

华容县学校、学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部署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2016号)精神,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和《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县教体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全国、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市教体局、县政府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坚持“以生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强化问题导向、源头治理、风险管控和责任落实,根据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特点和需求,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为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专项整治,使我县教体系统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基础设施更加完备,“三防”建设资金得到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应急处突能力不断增强。努力实现学校安全责任“零缺位”,安全隐患“零漏洞”,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的工作目标,争取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逐年递减,意外死亡人数明显下降的效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育体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华容县学校学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教育工作副主任、教体局局长任副组长,教体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文旅广电局、公路养护中心、市监局、消防救援大队、团县委、县妇联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教体局,由教体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1.落实安全责任机制。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建立“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县教体局牵头负责)

2.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县教体局牵头负责)

3.建立风险防控体系。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佔,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排查、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安全风险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凝聚校园安全治理合力。县教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和安全应急能力训练。结合防灾减灾日、消防日、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教体局牵头,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1.消防安全:以宿舍、食堂、教室、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知识进课堂情况,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是否存在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等行为。(县教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参与,乡镇配合)
    2.校车安全:以校车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校车日常检修制度、校车交通违法处置制度、校车核载定员制度、校车动态管理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校车线路安全核查,开展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县校车办牵头,县教体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养护中心参与,乡镇配合)

3.食品安全:以学生食堂、学生营养餐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开展校园周边餐饮集中整治。(县市监局、县教体局联合进行)

4.自然灾害、防溺水安全:检查防范洪灾、雷电、冰冻、滑坡地质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演练开展情况。检查防溺水安全教育、措施是否到位,致家长的一份信是否发放并保管回执,警示标牌是否设置。(县教体局负责,乡镇参与)

5.危险化学品安全: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县教体局、公安局联合进行)

6.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以学校教室、食堂、图书馆、学生宿舍及围墙、堡坎、边坡等附属设施为重点,深化校安工程,提高校舍安全等级。检查在建工地施工现场是否封闭施工,有无安全生产标语、警示牌,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县教体局负责,乡镇配合)
    7.校园安防“三项”建设:严格落实校园安防“三项”建设“三个百分之百”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专职保安配备均按湖南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下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防“三项”建设的通知》(湘教通〔2019288号)要求,分时间节点和步骤落实到位。重点加强民办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安防建设。(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分工负责,乡镇配合)

8.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化解等情况;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以及对社会不满、扬言报复社会等人员的动态管控情况。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整治学校出租房、文化娱乐场所、非法出版刊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县公安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教体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乡镇参与)

9.师生权益维护:开展学生防拐骗安全教育,学生防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教育,防“性侵害”教育,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团县委、县妇联、县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06)。认真学习《湖南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分析我县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现状,查找不足,研究整改对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全面宣传,全面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7—12月)。各校要研究制定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专项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三年行动方案和工作领导小组于615日前上报县教体局法制安全股),适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研判校园周边治安形势,明确治安专项治理主要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治措施。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完善督查、检查工作机制,着力推进校园周边治安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在第二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治,进一步配强配齐保安力量、加强监控技防建设、完善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校车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及周边易遭受侵害的部位零死角、全透明、无漏洞,力求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及时总结梳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大力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教体系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预防和治理工作紧密结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直接管,定期调度专项整治行动,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源头治理。要建立健全覆盖校内和周边、网下和网上的治安防控体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注重矛盾隐患源头治理,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利。要加强在校师生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影响校园安全突出问题的能力。

(三)落实整治责任。严格落实学校、学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每个实施阶段工作责任。切实履行督导检查制度,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治安问题突出的单位及学校要采取函告、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通知书、挂牌督办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督查、整改、推进力度。

 

 

附件13

 

华容县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岳阳市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县安委会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全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两大转变,即文旅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主体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安全管理转变、安全隐患治理由行政推动为主向行业主体自查自纠转变,达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原则,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落实文化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制定文旅广电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并公布责任清单,从监管机构到监管人员两个层面落实好文旅行业安全管理,扫除文旅行业安全监管盲区,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根据《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督促文旅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推动文化旅游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

(三)加强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1.深入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针对文旅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特征,摸清风险底数、建立安全风险台帐,实施动态监测、强化跟踪管理,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纳入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风险防范化解到位。

2.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建立事故隐患清单。指导督促文旅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主体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辨识、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汲取典型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各地文旅行业近年来发生的安全事故原因,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四)开展行业领域重点整治

1.突出消防安全治理。深化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集中开展文化娱乐场所、网吧、剧院、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博物馆、电子游艺、演艺演出等人员密集场所整治。重点就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不安全取暖等问题加强常态监管,完善场所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县文旅广电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旅行社治理。按照省文旅厅《关于加强旅游客运中旅游包车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湘文旅市场﹝202041号)及《华容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旅行社必须选用正规的旅游运输公司旅游客运车辆,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指导旅行社加强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在行程中,提醒司机安全驾驶,提醒游客安全乘车。对安排旅游包车不对车辆安全底数和驾驶员基本信息进行核实确认,未做到一团一派单,不按规范召开行前说明会,不落实出团前向游客说明安全事项等问题进行治理;对旅游线路产品设计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没有及时提醒游客严禁携带“三品”上车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县文旅广电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宾馆整治。重点整治安全生产日常制度落实不力;员工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不完善;灭火器过期,消防栓长期不检查,消防检查记录缺失,日常登记弄虚作假,自查巡查制度流于形式,应急疏散指示标识不全;安保管理松散;乘用电梯安全隐患;食品卫生管理不达标等问题。(县文旅广电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A级旅游景区整治。整治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乡村旅游示范景点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提示和警示标识不规范;特种游乐设备检验合格证未公开悬挂、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景区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防控能力低下,安全应急救援能力偏弱;高风险水上游乐等体育项目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县文旅广电局、县市监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教体局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工作方案,组织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精神。文化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广泛动员,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通过现场推进促整改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县文化旅游专委会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补充完善管理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经验做法,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专项整治相关责任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开展情况 。于每年12月向县文化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2022年12月,县文化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对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情况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专项整治工作,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要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做好统筹安排,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配合,及时发现并合力解决存在的问题,按照县安委会有关督查检查的统一部署,县文化旅游专委会办公室将适时对各相关责任单位和文旅企事业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暗访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推进等方面,主动对接新闻媒体,定期宣传典型事例,形成整治正向效应,切实营造安全氛围。

 

 

 

 

附件14

 

华容县农业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业水利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观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农业水利安全生产防范治理能力,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保持全县农业和水利领域安全生产态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强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农业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由农业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行政主管部门推动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行政监督检查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厘清监管职责边界,明确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农业和水利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积极出台农业和水利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强化分级监管、上下联动、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相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农业与水利领域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源头治理,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安全装备配备到位、救援措施落实到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辨识管控危险源,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使主体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

3.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健全完善农业和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并引导市场慎重选择其相关服务,持续净化农业和水利行业生产市场环境。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1.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属地管理,坚持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开展农业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农业和水利行业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农业和水利行业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农业和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船舶、农机、农业项目、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农作物违法使用禁用农药,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未按国家有关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畜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使用未批准的药物及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未按规定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水产养殖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药品,出塘时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兽药残留超标,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兽药,以及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添加兽药和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等行为。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严格动植物检验检疫,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对渔船脱检脱管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以及渔业养殖场、渔业加工区、渔业加油作业区、渔船停泊的码头、锚地安全、消防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作业渔船进行整治,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行为。

——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农机合作社、农机销售门店、农机维修服务点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拖拉机无证行驶、假牌套牌、逾期未检验、违法载人、人货混装、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报废机车行驶、非法改装改型等违法行为,加速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

——项目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农业项目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工程项目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切实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惠农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工作。

——农村能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户用沼气池、联户沼气池、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等农村能源安全生产领域,沼气设施安全隐患、秸秆集中收储及利用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需报废沼气设施的处置推进情况。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冷库、温室大棚、沼气池等有限空间,主要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有限空间辨识、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操作规程制定情况;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和设备情况,人员教育培训情况;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警示标志情况;是否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是否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是否进行通风,进行气体检测;是否制定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演练等情况。

2.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水利行业四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参建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工程安全设施建设管理,工程施工非法分包、转包,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管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起重吊装、围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和落实,工程施工特种设备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库山塘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水库堤坝、泵站、水闸、河道堤防、山塘、农村供水站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等不健全;维修检修时有限空间作业失控等。加强水文监测安全管护和管理体系的完善。

——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不到位;工程概预算未按规定足额计列安全措施费用;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服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避险预案不齐全、不到位;水灾、火灾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护方案不到位等。

3.其他专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未涉及的其他行业领域,相关单位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四)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推动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农业和水利领域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教育,提升农业与水利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保障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强化培训教育,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监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2.提升农业与水利行业应急能力。全面落实各类安全生产应对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规范安全执法行为。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着力完善农业和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应急信息报送渠道通畅。

3.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建立健全培训机制,确保培训质量。特别重视做好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业与水利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村组活动。加强新媒体在农业与水利领域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的应用。

四、时间安排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县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全县农业水利安全专项整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本行业的重点任务,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2.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对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农业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力争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农业水利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建明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黄剑、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黎志良、县水利局局长孙其美任副组长的农业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毛和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调度和督导。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动员部署,认真研究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落地,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2.完善体制机制。各单位要针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体系。要制定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应急处置经费保障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要督促农业和水利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严格监管执法农业农村、水利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对有关失信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专项整治期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严格问责防止走过场。

4.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农业和水利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15

 

华容县能源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全县能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华容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以能源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总目标,着力“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控制一般事故,提升安全监管效能、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推动长输天然气输送管道行业和新能源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提升,推动全县能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坚持全面监管防范与重点排查整治相结合,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风险,深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特别是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排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健全实施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落实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深入排查属地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清除安全管理盲区,依法履行职责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一)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安全专项整治

1、长输天然气管道保护。

①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管理(县发改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及管道沿线乡镇配合)

一是强化存量高后果区削减降级管理。针对存量高后果区,除坚持常规管理措施外,管道企业还必须加强与地方政府联防联控,强化“人防”加大“物防”完善“技防”提升“信息防”,改善高后果区管控效果,有效削减高后果区风险,降低高后果区防控层级。

二是开展年度高后果区识别、评价和备案。管道企业按照《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管道高后果区识别工作,准确掌握高后果区数量、长度和分布情况。严格落实管道法定检验制度,防止管道与市政管网、交通设施交叉、穿越形成隐患,规避和防范违法挖掘施工、内外腐蚀、地质灾害等高后果区风险。依据规范严密组织高后果区风险评估,明确管道发生事故的潜在影响半径区域和主要风险因素;根据高后果区内建筑物及地下构筑物情况,分析形成封闭空间发生爆炸的可能位置;评估天然气中硫化氢的含量对人员中毒的影响情况等。在编制完成“一区一策”防控方案后向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三是完善高后果区应急处置机制。地、企双方共同发力,向高后果区居民加大宣传教育,使干部群众知晓管道位置、介质危害性、发生泄漏和事故前兆的识别、逃生路线和逃生方法、泄漏后火源的控制等相关知识;在高后果区明显位置标注逃生路线和安全区域;建立高后果区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医疗救助、火灾扑救、管道抢修等内容的应急预案;定期对高后果区应急预案进行联合演练。

四是落实部门单位监管责任。管道企业要及时向管道沿线乡镇、发改局备案高后果区并报送应急管理局,建立监管责任清单,实施重点精准监管。按照“一区一策”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整改到位,以加强高后果区存量管理和增量控制。相关部门要履行规划许可、项目审批、隐患整治及与管道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任;依法处罚怠于开展高后果区识别与风险管控的管道企业,以及在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的经营主体。

②建立完善管道保护长效机制(县发改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设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及管道沿线乡镇配合)

一是研究建立管道保护地企联席会商制度。发改局将会同本级其他部门、管道途经乡镇和管道企业建立完善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地企联席会商制度。定期通报情况,研究解决措施,共同维护管道建设和运营安全。

二是完善长输天然气管道保护区域内施工作业协商、评审、批准规定。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建立完善保护区域内施工作业评审批准规定,依法处理管道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关系,解决第三方施工作业危害管道行为。开展天然气输气管道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坚决遏制天然气输气管道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天然气输气管道保护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2、管道建设工程监督管理

③强化在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县住建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配合)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所有在建长输天然气管道项目执行“三同时”情况进行检查,没有执行“三同时”规定的要立即停产整治并依法进行处罚。

④持续加强建设过程监督管理(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及管道沿线乡镇配合)

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管理,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从严控制高危岗位作业现场人员数量,强化安全生产过程管控。

⑤持续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县发改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配合)

在建管道企业要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要求。对涉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进行全面隐患排查诊断,严格按照隐患治理期限、资金、责任、措施和预案“五落实”要求,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

3、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⑥全面排查隐患(县发改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及管道沿线乡镇配合)

一是结合季节性特点,全面开展长输天然气管道汛前水毁排查治理。管道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季节性隐患。重点对汛期管道安全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关注暴雨、山体滑坡等管道设施的影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管道运行安全。要加强管道高后果区的现场勘查,必要时采取灾害体加固、削方,管道硬覆盖、套管等预防性防护措施。

二是强化防汛联防联控。长输天然气管道企业要健全各级防汛工作组织体系,明确防汛责任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应亲自检查推动,将责任切实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现场、各个岗位,实现防汛责任制度全覆盖。管道保护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要紧密合作,齐抓共管、切实做好防洪渡汛期间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针对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督查,督促管道企业落实防汛安全措施。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联系,确保及时掌握灾害信息,完善预警通信系统和发布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运,做好信息共享、资源共享。

三是健全度汛应急协调机制。管道企业要加强与属地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应急响应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线监测预警、应急保障、抢险救援、社会动员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与上级公司和地方政府相关预案的有效对接,强化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的统筹使用和调配。要加强汛期防灾救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应急知识。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险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程序,做到领导组织到位、技术指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装备物资到位,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长输天然气管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发改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管道沿线乡镇配合)

一是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主管部门和管道企业要针对管道不同事故类别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必须开展好应急资源调查,调查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二是管道企业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道企业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道运营企业的应急预案要报送管道属地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局备案。

三是组织修订部门应急预案。长输天然气管道沿线乡镇、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订《长输天然气管道应急预案》,方案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预案内容。长输天然气管道主管部门还要将经专家评审和认证后的《长输天然气管道应急预案》报送本级政府、抄送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二)电力(风电)安全专项整治

1、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国网湖南电力公司华容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到位,安全生产在企业各项工作中的排位是否靠前。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和运转情况,企业安全及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责任明晰及落实情况。

安全目标是否制定并符合“四级控制”的要求,是否制定了实现安全目标的保证措施和工作计划,并具有可执行性,措施落实情况如何;安全目标责任书是否按要求逐级签订。

2、作业环境本质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县发改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及相关乡镇、国网湖南电力公司华容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现场作业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装置性违章,对生产现场高空坠落、高空落物等危险部位进行重点排查、治理,检查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设备、设施是否可靠。重点检查风机小吊车、吊物孔栏杆、吊装孔洞挡板等是否存在装置性违章。

对升压站照明、风机内部照明,登机作业、起重设备等可能造成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伤害、起重伤害的隐患及防人身伤害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排查治理。

机舱内及其他起重设备制动系统是否完好,润滑系统是否完好,起重质量负荷限制器是否灵敏可靠。检查风机齿轮油系统是否存在泄漏隐患,紧急停机装置、叶轮锁等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投入。检查风机机械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各类闭锁及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检查电气设备及系统是否存在人身触电隐患、设备安全保护和自动控制是否完善等。

危险源管理是否到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监控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隐患治理是否到位。

3、加强电力行政执法力度(县工信局牵头,县公安局、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乡镇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业监管部门 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的规定,对本县范围内的电力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宣传、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知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打击电力犯罪活动,保护电力设施;依法查处违法用电、窃电等电力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协调处理供用电纠纷,依法保护电力投资者、供应者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电力安全事故预防、调查和处理工作。

4、加强基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县发改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基建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落实建设单位全面管理责任,分解细化《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28号令)的安全责任条款,制定便于操作和执行的具体措施,确保各方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工程安全目标、方针、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与有关建设各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监督落实,负责对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建立严密的三级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具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组织编制电力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方案并组织落实。

做实工程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机制,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事故救援。

5、防人身伤害措施的落实情况(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国网湖南电力公司华容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是否严格执行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安全要求,严格执行“两票”制度。对于登高作业、电气作业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工作内容,有关人员的安全职责是否到位,职责是否明确,监护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执行操作程序。

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坍塌、职业伤害等防范措施是否严格落实、可靠,操作(作业)监护是否到位,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各类工器具是否按规定检验和使用,人员作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章。

6、检修、技改及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国网湖南电力公司华容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格执行检修文件包作业要求,做好检修事前分析和事后验收总结,形成检修全过程的闭环管理,打造精细化管理示范区域,逐项落实活动方案要求。检修工作计划、技改工作计划,按照要求,认真检查设备修前安全准备、修中安全控制和修后安全总结等工作,做好设备检修各阶段的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作。在检修中要全面落实安全组织、技术和应急措施,严格作业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检修设备和人员安全。

检修现场主要内容应包括:现场是否按照规范化要求布置,施工或作业环境是否符合本质安全要求,高处作业平台、脚手架搭设及使用管理是否规范,高处作业防高空落物和防坠落措施是否完善并执行到位,大型起吊措施是否完善并严格执行、起吊机具或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基坑开挖防坍塌措施是否完善并严格执行,现场施工或作业人员资质、健康条件和安全技能是否符合要求,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应急措施是否完善。

7、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情况(县发改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及各乡镇、国网湖南电力公司华容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级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事故红线”意识普及情况,部门、班组和岗位“事故关口前移”情况。

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对涉及高处、有限空间、动火、用电等事故易发领域,有关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落实情况。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分级督办落实情况,在消除设备设施隐患的同时,排查人为因素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情况,“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机制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广泛动员阶段(20206月)。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各管道企业和风电企业要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 7月至12 月)。通过摸清底数、全面开展安全现状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准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进一步落实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等措施,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三)深化治理阶段(2021年)。全面深化专项治理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部门安全监管能力,推进企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属地主管部门和企业认真总结专项治理经验成果,对前期工作进行“回头看”,提炼形成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能源主管部门、各乡镇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能源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力度,妥善解决突出问题。各部门单位和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计划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对排查的隐患进行分类处置,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统筹地上地下设施建设和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整治,推广应用地下管网信息化监控系统,做好地下管网管理各项具体工作。

(二)密切协调配合,实施严管重罚。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充分用好法律手段,对破坏损害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在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管道超期未检等行为要依法严管重罚、上限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在管道周边经营相关业务,安全管理粗放、隐患突出、事故频发而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企业,视情节给予资质降级、纳入企业安全“黑名单”、取消相关经营范围等处罚。要建立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帮助企业加快需要政企协调解决的隐患整改工作进度;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对因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新增占压或重复占压的,对于以管道占压方式谋取非法利益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厉打击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各有关企业要按照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整。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警觉,亲力亲为,对照整治重点内容,认真部署并本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把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人头。特别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制度,强化汛期管道保护隐患排查,对事故易发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加强排查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已经整改的隐患要进行“回头看”,对排查出的新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立即进行整治,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及时彻底消除隐患。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县发改局会同应急管理局,将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实现专项行动全覆盖。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切实在专项行动中化解风险、消除隐患。对隐患屡改不到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坚持视隐患为事故,依法依规处理。对整改不到位,工作不得力,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依法倒查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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