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9707/2020-1677446
  • 发布机构:华容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4-20
  • 公开日期:2020-04-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安发〔2020〕7号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20-04-20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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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发﹝2020﹞7号

 

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办公室、工贸行业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办公室,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我县近期工作安排,决定4月份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专项行动。通过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全面彻底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提升安全生产领域本质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安委会副主任、副县长张兴隆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易忠、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季志刚任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周游及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应急管理局,周游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任务

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办、工贸行业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指导、督促成员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指导和督促直管行业领域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讲安全课”活动;依据法定职责,组织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工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一)能源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水电、火电、风电、油气长输管线等能源行业领域生产运行过程中(不含建设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两客一危”、城市公交及农用车辆、重型载货汽车等车辆及所属企业。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三)工业、电力、通信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业、电力、通信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五)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

(六)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纪念馆和文物建筑以及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七)建筑施工及城乡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市政、城市燃气和房屋工程建设领域以及能源(水电、火电、风电、油气长输管线)、公路水运、水利、工矿商贸(矿井井下施工除外)、人民防空、农村建房等行业领域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学生、学校、校车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九)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旅游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牵头单位:县文旅广电局

(十)农业水利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农业、水利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十一)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办。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查处烟花爆竹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非法违法行为,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十二) 工贸行业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办。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三大整治,排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未建立、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未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告知、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未开展技能及应急处置培训教育、未配置相应防护用品的问题。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其他行业领域: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集中动员部署。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办、工贸行业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办所在单位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牵头单位,要迅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要把“大宣传大排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来抓,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做到齐抓共管,履职尽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开展隐患排查。4月20日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组织行业执法检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要求,建立台账清单,落实风险辨识、管控措施,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企业和生产车间等醒目区域公示。各牵头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安全隐患清单报送县安委办。

(三)强化调度督查。4月21日至30日,县安委办将对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和督查,召开讲评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的,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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