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5765721591/2016-1145313
  • 发布机构:统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4-28
  • 公开日期:2016-04-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16年全县统计普法教育计划》的通知
来源:统计局   2016-04-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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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统201615

 

华容县统计局关于印发

《2016年全县统计普法教育计划》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队,各乡镇统计站

   现将《2016年全县统计普法教育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6年全县统计普法教育工作计划

         2.2016年全县统计系统公职人员法律知识学习进度安排

                      

                         2016年426

 

 

 

附件1

2016年全县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2016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为认真抓好全县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根据《2016年全县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江统发〔2016〕3 号)的部署和安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科学制定统计“七五”普法宣教规划。在认真总结统计六五普法宣教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省市统计局和依普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十三五期间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全县统计七五普法宣教规划。各街道、管委会要扎实做好本地统计七五普法宣教规划的制定工作,融入富有地方特色的宣教内容和形式,确保全县统计系统普法宣教工作落到实处。(时间安排4月至9月)

    二、开拓创新统计普法宣教方式方法。互联网+为平台,通过江干统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上传普法文件、案例、图片、视频等方式,开辟统计普法宣教的新途径,拓展全县统计普法宣教的覆盖面。各街道、管委会要因地制宜,努力开拓统计普法宣教工作新思路,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有效载体,创新统计普法宣教的方式方法,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统计普法互动等活动,提高全县统计普法宣教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时间安排4月至12月)

    三、认真抓好党组中心组学法工作。根据依普办的要求,继续以局党组会议为载体,组织开展以新《统计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年度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季度1次,并做好学法记录。(时间安排4月至12月)

   四、深入开展统计系统公职人员学法活动。以构建法治机关为主线,以提高统计系统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通过法治培训、法治讲座、法治报告、普法考试等形式,深入开展公务人员学习统计法治、依法行政知识活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法治培训、法治讲座每半天为4学时;法治考试为2学时),做到学法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时间安排4月至12月)

    五、切实做好调查对象普法宣教工作。以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会、年报会等为载体,把统计法治列入必讲内容,通过上门送法、检查中普法的方式,切实增强统计普法宣教的有效性。各街道、管委会要结合催报、指导、上门走访等日常工作,加强对本辖调查对象的普法工作,提升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法律素养。(时间安排4月至12月)

    六、大力开展统计普法主题宣传教育。在抓好经常性统计普法宣教工作的基础上,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及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为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学习贯彻新《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为重点,深入开展统计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各街道、管委会要紧抓各主题宣传日的有利时机,通过微信微博、悬挂横幅、现场咨询、文艺演出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宣教活动,增强统计普法宣教的知晓度。(时间安排4月至12月)

    七、不断加强统计普法宣教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统计法治工作人员普法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研讨、普法活动等方式,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普法工作能力和水平。(时间安排4月至12月)

    八、扎实做好统计普法教育基础工作。继续做好统计普法电子台账收集和普法素材的报送工作,定期向有关单位报送与施行统计法律法规相关、具有典型教育意义及警示意义的法治信息和案例,通过以案说法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各街道、管委会要运用好统计普法电子台账,做好实时记录。(时间安排4月至12月)

    九、切实加强对统计普法宣教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统计普法宣教工作的领导,局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成员的统计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七五普法宣教工作。各街道、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本地统计七五普法宣教工作的领导,充实统计普法宣教人员,适时建立统计普法宣教工作机构,认真抓好本地统计普法宣教工作。(时间安排4月至9月)

 

 

 

 

 

 

 

 

 

 

 

 

 

 

 

附件:2

2016年全统计系统公职人员法律知识学习进度安排

 

时 间

学 法 内 容

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第1季度

①《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②《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

新《行政诉讼法》

第2季度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②《关于严格依法统计坚决反对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若干意见》

《行政强制法》

第3季度

① 新《统计法实施条例》

②《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行政复议法》

第4季度

新《统计法实施条例》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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