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6382214E/2012-1144932 发布机构: 教体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2-12-12 公开日期: 2012-12-12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华容县教育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方案

来源: 教体局日期:2012-12-12 00:00
字体: 【 浏览量: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治线的总体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本部门各科室的执法权限和职责,落实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为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目标

通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健全执法制度,促进职能到位,加强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提高本部门、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促进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程序规范化,监督机制完善化,为逐步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科学的、规范的行政执法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实施范围

(一)、适用本方案的部门和单位有:

1.机关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基教股、督导室、法制安全股、监察室、审计股、师训股、职成股。

2.各乡镇中学、县直学校。

(二)、适用本方案的行政执法职能

1.教育行政许可五项

2.教育行政处罚十五项

3.其他行政行为一项

四、考核办法

对本局机关各股室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主要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工作、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三方面进行。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法制理论(10分)。

2.熟悉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的具体内容和本科(室)行政执法责任(10分)

3.行政执法过程中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法(15分)。

(1)行政行为的执法主体合法(5分)。

(2)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亮证执法(5分)。

(3)不越权、推诿,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政(5分)。

4.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40分)。

(1)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程序合法,并能按规定进行备案(10分)。

(2)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30分):行政许可审批合法、准确(10分);依法实施监督和管理,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公平、公正(10分);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申诉、投诉、行政复议及赔偿(10分)。

5.其他(25分)

(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和行政裁量权(5分)。

(2)加强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5分)。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5分)。

(4)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5分)。

(5)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 (5分)。

考核工作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科室进行考核。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抽查相结合,各股室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每月自查自评一次,自查自评应当实事求是,客观评议,考核小组对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每半年抽查一次,年终全面考核一次。本制度的评议考核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本局各股室年终评选受奖依据,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股室及其负责人取消当年评选受奖资格。

五、实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的重要制度,对于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对于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改善执法环境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教育部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利于提高执法效能,有利于规范执法程序,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执法形象。

   2.健全组织,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教育局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宏观指导,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各执法岗位在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履行职责。

   3.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职能部门根据分解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能,即要严格按照执法要求和程序履行职责,同时,在履行职能上,又要注意上下级之间和不同部门之间工作的相互配合和衔接,确保工作流程环环相扣,权责分明。

   4.加强监督,权责落实。建立健全对局机关各股室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制度,逐步形成内外监督并举的监督体系,落实执法责任。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