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22-1942697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4-08
  • 公开日期:2022-04-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2022年华容县农村环境卫生监测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卫生健康局   2022-04-08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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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卫函〔202216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2022年华容县农村环境卫生监测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卫生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我县被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为湖南省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县,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印发的《湖南省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2022年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2022年华容县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202246日  

 

 


2022年华容县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

   

 

一、监测目的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监测,掌握农村环境卫生健康危害因素水平及动态变化,客观评价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以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成果,为制订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二、监测范围与对象

1)监测乡镇:将我县行政区划图划分东、南、西、北、中五大区域,分别在每一区域内通过简单随机抽样方法(抽签法),抽取一个乡镇作为监测乡镇。通过随机法抽取确定2022的监测的乡镇见附件1。

2)监测点(行政村):将抽取的监测乡镇,按照东、南、西、北四大区域进行划分,分别在每一区域内通过简单随机抽样方法(抽签法),抽取一个行政村作为监测点。

3)监测户:收集监测点(行政村)内所有住户名单,按照户主姓名第一个字母进行排序,从“1”开始编号;用监测点(行政村)内的住户总数除以5,求出抽样间隔距离;通过简单随机抽样方法抽取第一个监测户,此后按照抽样间隔距离,等距离抽取监测户,直到抽取5个监测点为止。

4)监测学校:收集每个监测乡镇的初中和小学学校名单,通过简单随机抽样方法(抽签法)抽取初中、小学各1所。若监测乡镇有且只有一所九年制学校,则仅需抽取1所即可。若监测乡镇既有普通初中、小学,又有九年制学校,如果抽取的学校为九年制学校,则需再抽取1所普通初中或者小学。

三、监测时间、内容与方法。

2022年6-8月开展监测工作。通过查阅资料、访谈、现场调查、实验室检测等方法获得监测数据信息,并填写统一调查表格(附件2-附件4

1.基本情况。包括收集县,监测乡镇、村的自然与经济状况、人口学资料、居民健康等基础信息,相关规划、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卫生基础设施运行等情况。

2.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包括村容村貌、农村卫生公厕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污水收集与处理等情况,农村病媒生物密度与防制、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等状况。

3.农户家庭卫生状况。包括农户健康情况、生产生活方式等基本情况,饮用水及饮水习惯、家庭厕所及粪便处理方式、家庭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方式、农药使用及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情况等。

4.农村校园环境卫生情况。包括校内供水方式和学生饮水卫生习惯、校内厕所等卫生设施的配备与管理情况等。

四、组织实施

(一)职责分工。

县卫健局成立华容县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健局分管副局长蔡建湘任组长,成员由县卫健局疾控股、疾控中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县疾控中心成立华容县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技术指导小组:监测科科主任倪佳任组长,成员由监测科、检验科、病媒生物科等相关科室人员为组成。

县卫健局疾控股负责制订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县疾控中心负责按照方案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县疾控中心监测科和病媒生物防治科负责调查、采样与信息录入等工作。监测乡镇辖区卫生院配合做好此次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

(二)质量控制。

1、遵循科学、随机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确定监测范围和对象并将调查对象抽取资料(乡镇、行政村、住户名单等)和抽取过程记录资料(抽样对象编号、抽样间隔距离等)进行留存备案。

2、调查人员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并经过统一培训。现场调查工作,每两人一组进行,调查表要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调查内容不可遗漏或空缺。调查完成,工作人员需签名并填写调查日期。

3、做好全过程质量控制。县疾控中心做好监测计划、监测组织与准备、现场信息调查与审核、数据的分析报告等全过程质量控制。

4、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县疾控中心要将项目培训、现场调查、宣传教育和年终总结等影像、纸质资料整理归档保存,影像资料和年度技术报告(电子版)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宣传动员。

监测乡镇要积极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健康宣教工作。如发放知识宣传材料,开展相关知识讲座,现场咨询回答公众问题,宣贯普及法律法规等多种形式的环境卫生健康宣教活动,普及环境卫生健康知识,提升群众环境卫生健康素养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营造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卫生健康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数据报送与总结。

监测信息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2年9月30日前通过《全国农村环境卫生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数据录入、上报。县局疾控股对本县在监测中发现突出问题和健康风险时,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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