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771M/2015-1144319
  • 发布机构:林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11-04
  • 公开日期:2015-11-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林业局   2015-11-04 00:00
浏览量:1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戴道晋副省长关于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各防火单位落实全县森林防火会议情况进行了收集和了解,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1、强化了森林防火责任制。绝大多数单位相继召开乡村干部会议,传达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层层签订责任状,部署安排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了森林防火工作有序开展。

2、加大了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塔市国有林场设置固定防火牌,张贴十不准,八不烧”1000多份,书写防火标语300余条,多次出动宣传车进行防火宣传。胜峰国有林场新增悬挂标语60条、横幅2条、宣传框4块,建有防火望预警装置一处,出动宣传车宣传2天,发放、张贴防火传单500份,书写标语400多条。田家湖生态新区印发宣传资料1500份,拉横幅12条。东山镇连续四天利用宣传车在各林区内巡回开展防火知识宣传,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治河渡镇刷固定标语20条,拉条幅5条。梅田湖镇发放森林防火手册100多份,张贴森林防火标语,并利用广播进行防火知识宣传;万庾镇、南山乡通过在中、小学校“五个一”宣传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辐射一个村组、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3、落实了森林火灾防控措施胜峰、城关、万庾等乡镇和塔市、胜峰国有林场对林区采伐迹地、林道进行了全面清理,清除林内可燃物,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终南乡和塔市、胜峰国有林场在摸清重点人员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居住地划分责任,分别由各单位负责监控居住在本辖区内的重点人员。塔市国有林场为护林员配备了防火巡查胸牌、袖章,督促护林员每天进行护林防火。胜峰国有林场联合电力部门对林区电力设施进行了隐患排查和整改;对游客多、杂物多、枯枝多地段及时清理易燃物;对土葬实行跟踪管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完善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东山镇、万庾镇、城关镇、胜峰乡、南山乡、田家湖生态新区、小集成洪泛区和塔市、胜峰国有林场配置了二号工具、油锯、灭火器、防火服等防火设备。

从本次收集和了解的情况来看,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不够重视。有些单位至今没有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本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有些单位到目前为止没有将县森林防火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交到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二是措施不力。有些单位连情况汇报都不到20字,更谈不上有什么得力的措施。三是应急准备不充分。一些乡镇到目前为止没有添置任何扑火工具,也没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火灾,很难投入实战。

当前气温干旱反常,加之我县秋冬季林区人员活动频繁,全县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措施。

1、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各乡镇、县直有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场、村干部包组、党员包山头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认真组织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各防火单位要组成专门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重点地段和关键部位,严格检查督促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对火灾隐患较多的地区,要派专人蹲点,帮助整改落实,坚决做到防范从严从细,扑救速战速决,保障高效有力。对重点地段和重点时期,要安排专人死看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2、认真排查火灾隐患。要针对秋冬季林区人员增多的实际,采取鸣锣警火等形式,严格加强农事、生活用火的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落实好火源管理措施,遇三级以上火险天气,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要加强学生和呆傻人员的监控,家长及监护人要监督子女不准在林内玩火,以免引发森林火灾。

3、做好防火值班调度。县、乡两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要加强值班调度,及时掌握火情并做好上传下达。从现在起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加强应急值守,不得脱岗离岗,以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对值班脱岗、漏岗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延误灭火战机的要严厉追究责任。对火情要逐级归口上报森林火灾,避免多头报告,严禁瞒报、迟报、漏报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421111012119邮箱754663493@qq.com

 

 

2015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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