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480J/2021-1793481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2-20
  • 公开日期:2021-02-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岳阳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   2021-02-20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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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工作的精神,切实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711万亩(其中早稻面积234万亩)、总产299万吨目标任务,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层层压实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层层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县市区人民政府就粮食生产年度目标任务向市人民政府递交责任状,全面压实粮食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总产增加、质量提升。各地要将粮食生产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到村组、到主体、到丘块,层层建立粮食生产台账,层层压实责任。自然资源部门要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生态环境部门要调查耕地土壤污染状况,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防控重金属污染耕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把耕地质量关,加强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督导;统计调查部门要精准监测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商务粮食部门要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和溯源制度,加强粮食收购经营管理,认真落实粮食收购政策,做到应收尽收,不压级压价;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原粮进入食品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供销部门要及时组织供应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其他粮食生产责任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二)突出示范带领。建立市县两级领导干部联点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将粮食生产工作列为入市级领导联系县市区的工作任务,由市级领导带头在粮食主产县建设一批高标准、大规模、以双季稻生产为主的粮食生产示范片。各县市要建立2个以上的万亩双季水稻示范片,君山区、屈原管理区要建立2个以上的千亩双季水稻示范片,要督导任务落实,开展技术指导,切实解决粮食生产中的相关难题。

    二、落实目标任务

   (三)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采取集中育秧、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支持适度规模经营、社会化专业服务等有效措施,认真落实粮食生产面积。已划定为水稻生产功能区的,要优先种植双季稻。要切实纠正片面追求比较效益的做法,把优化粮食品种结构作为结构调整的优先方向,防止粮食调减改种经济作物的倾向,永久基本农田要优先种水稻,双季稻主产乡镇、主产区,不得发展再生稻替代双季稻,其他耕地宜粮则粮、应种尽种,因地制宜种植玉米、红薯等适合的旱杂粮,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能不减少。

   (四)大力推广集中育秧。继续支持水稻集中育秧,重点支持1000个以上的专业化集中育秧实施主体,结合省集中育秧项目,引导和支持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规模、资金、技术、设备优势,建设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的集中育秧基地,大力推广大棚育秧、专业化集中育秧。支持农业服务主体开展社会化集中育秧服务,为周边的散户、小农户提供秧苗,全面落实中央、省早稻集中育秧扶持政策,全市完成专业化集中育秧面积80万亩以上,带动落实早稻育秧面积150万亩以上。

    (五)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要创新经营方式,大力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健全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新型主体的辐射带动和社会化服务作用,开展代耕、代育、代种、代管、代收、代烘等全程托管社会化专业服务。乡镇、村要加大对实施代耕等全程托管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责任。

    (六)严格治理耕地抛荒。严守全市501.15万亩耕地保护红线,坚决杜绝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把中央禁止耕地抛荒、鼓励粮食生产的相关政策宣传到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建立补贴发放方式与耕地保护挂钩机制,按照“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原则,对抛荒的耕地停发惠农补贴。

    三、提高种粮效益

    (七)加强粮食品牌建设。深入实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建设大美湖区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大力发展高档优质稻生产。各县市区要将双季稻示范片建设与高档优质稻生产基地建设相结合,力争全市高档优质稻播种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要科学合理选择搭配水稻品种,充分利用本地的温光资源,趋利避害。加快粮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粮食品牌,推进粮食深加工。

    (八)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一县一示范, 一地一样板” 的原则,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片,适当提高亩投资标准,综合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排工程、田间道路、科技措施,为粮食生产示范片建设提供基础支持。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三农"领域补短板的作用,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探索让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九)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全面提升粮食生产环节中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农机化推广应用,补齐水稻机插机抛、机械化烘干短板。支持大型育秧工厂建设,实施水稻机插机抛作业补贴。积极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水田深翻耕、机械化深施肥等补贴试点工作,解决耕地土壤酸化板结、保水保肥能力差及农药施用残存过量、因土壤污染造成重金属超标等问题。继续强化“平安农机"建设,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十)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管理。按照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优化生态环境,助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因地制宜选用、推广“六改" 农艺措施,推进中轻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对于严格管控区耕地,退出水稻生产后,要鼓励种植玉米、高粱、小麦、红薯等其他安全粮食作物。推行“种粮农户粮食种植销售明细卡" 登记制度,加强粮食检测,建立粮食安全台账,摸清粮食生产底数,完善粮食安全生产溯源工作。

    四、强化保障措施

    (十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设立市级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对抓粮食生产工作突出,面积、产量和耕地抛荒治理任务完成好的县市区、乡镇和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好的经营主体进行奖励,对集中育秧、机插机抛、烘干和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关键环节进行支持。各地要统筹资金,加强对粮食生产的支持,除全面兑现中央、省级支农政策外,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应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其中直接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的资金占比应达到50%以上。

    (十二)保障粮食用种安全。认真纽织开展种子市场检查和企业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行为,实时监测种子市场供应情况,提前加强余缺调度。建立救灾备荒种子分级储备机制,根据本区域农作物种植情况确定储备的作物种类、数量,将种子储备补助资金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十三)加强农业保险管理。成立市级农业保险协调机构,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协调和管理,促使农业保险真正成为增强农业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的可靠保障,成为维护种粮农民利益、保护种粮户积极性的有力措施。要充分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扩大大灾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的赔付标准。

    (十四)加强考核督导。将粮食生产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评范畴,在乡村振兴考评中提高权重分值。在早晚稻生产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落实粮食生产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县市区和乡镇粮食生产工作进行通报。对支持粮食生产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问效和专项审计。市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粮食生产考核方案,对各级政府落实粮食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出一批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和先进种粮大户,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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