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480J/2012-1144150
  • 发布机构:农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07-30
  • 公开日期:2012-07-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农业局公文管理制度
来源:农业局   2012-07-30 00:00
浏览量:1 | | | |

1、规范办文程序。各股室拟写的公文和下属单位需要本局转报的公文,须由相关股室、拟稿(用稿纸誉写工整),并由股室、单位负责人核稿后,交办公室审稿,把好文字关,打出清样后由办公室主任签批到相关领导会签或签发。签发后的公文方可交办公室编号、印制、盖章、送发、存档。本局需以县委、县政府或“两办”的名义印发的公文以及和其他部门联合行文的公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2、妥善处理公文。收到上级或其他业务主管部门的公文(含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由档案员统一编号,交办公室主任签送有关领导阅示或签批给相关股室阅处。阅文必须认真、及时,阅后签名。相关股室阅处公文要注明处理情况,阅处后交办公室保存。密件要按《保密法》规定的程序办理,不得丢失泄密。所有来文、来函作答复的,由办公室根据会议决定或领导批示作答;需办理的事项,由相关股室根据会议决定或领导批示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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