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480J/2012-1144149
  • 发布机构:农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07-30
  • 公开日期:2012-07-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农业局会议制度
来源:农业局   2012-07-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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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少、小、短、精”的原则,压缩会议次数和时间。凡召开全县性会议、机关干部会议,必须经局长同意,各职能股室组织召开的其他会议必须经值班负责人同意。所有会议由办公室统筹安排,下发通知,会议通知以通知栏通知为准,临时性会议电话通知到人。公务会议由办公室组织,业务会议由业务股室组织。

2、认真组织签到,与会人员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代替。由局党委召开的股站长会议、机关干部会议和县里组织的大型会议每迟到、早退1次,罚款20元,缺席1次罚款50元。

3、会议组织者要提前半天与办公室进行衔接,办公室要做好会议室安排、茶水准备等工作。

4、公务会议由办公室造出预算,值班负责人审批,计财股按预算结账。召开乡镇长以上的会议,要写出专项报告,经主管副县长签字后,由计财股找财政局拨款。不准大吃大喝,乱发钱物。城关地区干部参加会议,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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