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480J/2012-1144146
  • 发布机构:农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07-30
  • 公开日期:2012-07-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农业局考勤制度
来源:农业局   2012-07-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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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息。如实填写《考核记实手册》,每季度末由各股站长将考勤记实手册收集后交人事股核查,出勤情况将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定岗、晋级和增资的主要依据。严格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机关工作人员上班,在上午八点三十分前必须签到,并写明工作去向,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到,在规定时间内要进行电话联系,委托指定人员代签。考勤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在月底汇总,由值班负责人在机关干部会议上公布。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联系公务、下乡等,要填写好《机关工作人员去向公示卡》,并按管理层级报告上级领导,即:股室干部(含股所长)报分线负责人、副科职以上干部报局长。未填写、未联系的视为旷工。

2、值班。机关节假日值班按上级有关要求严格按办公室安排的时间进行,认真搞好上传下达、安全保卫等工作,各值班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不得出现空缺。如节假日值班受到县政府批评,当班负责人要作出公开检查,年终综合考核时,对出现此类情况的每人次罚款20元。

3、请假。除规定的节假日外,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必须请假。机关工作人员请假,报分线负责人批准,办公室备案;内设股室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报值班负责人或局长批准,办公室备案;副科职干部请假必须经局长批准。旷工一天罚款50元,休假3月以上者,工资等发放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4、查岗。成立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由王仲湘任组长,杨妙江任常务副组长,刘卫、赵飞跃、刘世杰为成员。不定期抽查在岗情况,原则上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抽查情况张榜公布,各股室不能“空城”。如因特殊情况全部外出,必须向值班负责人讲明去向并向办公室备案。机关工作人员男满55周岁,女满53周岁或身体严重不适经局党委批准,不在查岗范围。其它工作人员严格按要求考勤考绩。并实行外出报告制度,凡查实填写的去向牌和联系报告的去向虚假,查实一次按旷工二次处罚。

5、查岗缺岗一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累计旷工5次,迟到、早退8次,下岗6个月。下岗期间停发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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