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23-2093340
  • 发布机构:县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7-25
  • 公开日期:2023-07-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关于“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公告
来源:环境保护局   2023-07-25 10:11
浏览量:1 | | |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决策部署,根据《岳阳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岳政办发[2022] 29号),进一步细化生态环境系统“证照分离”改革,现将我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具体措施予以公告。

  一、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核发

  (一)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二)改革举措: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审批材料: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经卫生、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复印件,消防部门证明材料,公安机关证明材料,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材料,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复印件。

  (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并公开结果。3.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有关经营活动环境污染防治情况,将违规经营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二、排污许可

  (一)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二)改革举措:

  通过建设项目行业特征表实现有关信息系统的衔接,推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企业重复填报有关信息。

  (三)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行为和未按证排污行为。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问题多的排污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各部门各地区共享,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信息,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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