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8-1377287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7-06
  • 公开日期:2018-07-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湖南鑫荣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有机肥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原创   2018-07-06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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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鑫荣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有机肥建设项目

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鑫荣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有机肥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0-4180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3万吨生物有机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华容县新河乡长艳湖村5组

建设单位

湖南鑫荣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鑫荣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拟租用华容县新河乡长艳湖村5组(原新河砖瓦厂)用地新建年产生物有机肥3万吨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0m2,总建筑面积960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进料口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重力沉降室+旋风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1#)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原料仓库及生产车间分别设置引风和收集系统,异味气体经收集后均进入生产车间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吸附处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1#)排放;无组织异味气体经车辆遮盖、加强绿化和通风;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其排放浓度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标准要求。

废水: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四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农田、山地浇灌,不外排周边水环境。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生产设备的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噪声源强控制和隔声降噪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项目生产车间地面沉降粉尘经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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