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23-2110919
  • 发布机构:县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9-11
  • 公开日期:2023-09-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法制宣教股职责
来源:环境保护局   2023-09-11 16:14
浏览量:1 | | | |

  1、拟订环境保护涉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查工作。

  2、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负责法制、反恐等工作。

  4、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工作。

  5、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配合做好有关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等工作。

  6、组织召开环保行政执法案审会和听证会,负责行政执法联络室工作。

  7、负责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工作。

  8、负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预审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9、负责环境保护法制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重大宣传活动和日常宣传工作。

  10、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报道工作,组织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协调重要环境新闻的采访报道。

  11、负责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推广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口市局法规与标准科、宣教与监测科部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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