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23-2110915
  • 发布机构:县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9-11
  • 公开日期:2023-09-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科技标准与自然生态股职责
来源:环境保护局   2023-09-11 16:14
浏览量:1 | | | |

  1、组织起草自然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

  2、承担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

  3、按上级要求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4、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5、负责生态环境科技、标准工作。

  6、负责全县生态保护监督管理,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7、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编制并发布环境统计报告,负责环境监测数据的认定和仲裁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计划。

  8、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技攻关和科技示范工程;负责环保重点实用技术的筛选与推广应用。

  9、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相关规范。

  10、负责环境与健康相关科研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监督管理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11、负责重点功能县县域生态考核资料上报,组织指导全县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及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

  12、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市局自然保护科、及土科、科技与财务科部分职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