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23-2110913
  • 发布机构:县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9-11
  • 公开日期:2023-09-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环境管理股职责
来源:环境保护局   2023-09-11 16:14
浏览量:1 | | | |

  1、水生态环境职责: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组织编制水功能区划,协调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市局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监督河长制牵头单位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2、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职责: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落实上级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考核工作,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大气环境、声环境功能区划。负责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3、土壤污染防治职责:负责全县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工作。

  4、排污权、排污许可、环境信用评价管理职责:负责排污许可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承担排污权证发放工作。负责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负责省、市级绩效考核等工作。

  5、县小康办、深化体制改革办、固定资产投资职责:负责县生态环境领域内小康办工作、深化体制改革办工作、负责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6、负责清洁生产审核和对应科室项目管理工作。

  7、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市局水科、气科、综合协调科和科技与财务科部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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