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871D/2017-1218657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11-15
  • 公开日期:2017-11-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解读:湖南村务公开工作怎么搞?哪些必须公开?
来源:民政局   2017-11-15 00:00
浏览量:1 | | | |

11月2日,湖南省政府召开全省规范村务公开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以钉钉子精神加快推进村务公开。村里的钱怎么花、项目怎么建、惠农补贴如何发、贫困户帮扶情况、低保户名单以及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大家关心的问题,都要按规定公开。

会议要求,全省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新要求,抓住村务公开这个“牛鼻子”,推进农村基层共建共治共享,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湖南村务公开怎么搞?哪些内容必须公开?红网、时刻新闻梳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村务公开栏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你解答疑问。

问题一:村务公开栏要建成啥样?

答:统一标准,公开栏大小字体都有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按照“标准统一、样式统一、内容统一、要求统一”的原则,由省民政厅制定全省村务公开工作规范,以县为主体实施。

各县市区要按照省里提出的村务公开栏基本标准,统一按程序招标制作,基本达标的不重复建设,但要规范内容;建设未达标的要提质升级和新建补齐标准。

公开栏高度1.5米左右,宽7.5米,可分2—3块制作;在公开栏上方或侧方居中标识“XX乡镇(街道)XX村村务公开栏”,要求使用红色、小标宋、水晶材质字。公开内容一般采用写真喷绘海报、A3纸打印或誊写,字迹工整清晰、字体大小适中。

问题二:村务公开栏要设置在哪里?

答:设置在室外显眼处,不能“躲”在室内或偏僻处

村务公开栏应在村部室外显眼位置集中设置,可在村部、交通要道、人口稠密处以墙面式或立柱式进行设置,便于群众观看。有条件的村要在人口稠密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设置村小组固定公开栏。村务公开栏设在室内或室外偏僻处的,要立即整改迁移。

对村务公开栏,要做好更新管理,及时更新公开栏内容,随时公开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公开财务清理结果,每月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公开项目实施情况;每年度公开贫困户帮扶、退出情况。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开;因辞职、罢免、职务中止等原因任期未满离任的,审计结果及时公开。

问题三:哪些内容是必须要公开的?

答:十个方面的内容要公开,村民关心的基本都在里面

根据《通知》要求,村务公开栏应重点公开十方面的内容,涉及到村民小组的,在村民小组固定公开栏同步公开。十方面内容分别为:村基本情况、村党组织建设、政策摘要、村规民约、精准扶贫、社会救助、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惠农补贴、其他(村民关心关注、与其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内容和村民申请公开的内容),村民关心的,基本上都包括在里面了。村基本情况里,除村子的地理位置、分组情况、人口户数、特色外,还要求公布村“两委”班子成员照片、分工、电话,本届任期承诺,年度民生实事工作计划,“两委”班子是否履行承诺,民生实事推进得如何,将可一目了然。

对于大家关心的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和其他行业部门资金,要求公开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安排原则和计划等。而各项惠农补贴发放前,必须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惠农补贴资金的名称、政策依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数量及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大家关心的精准扶贫情况,则要求公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标准、扶贫资金项目使用和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等信息。社会救助方面,要求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优抚对象、残疾人“两项补贴”、冬春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灾害救助、因灾倒房重建等人员名单及补助标准。

问题四:除了村务公开栏,还有哪些方式推进公开?

答:推动村务上网络、上电子服务终端、上手机

鼓励各地完善“村村响”工程,采取广播、明白卡、明白纸、会议公开等方式,或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等新媒体进行公开。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督”网上平台全覆盖,注重利用村级电子服务平台开展村务公开的有效做法,推动村务上网络、上电子服务终端、上手机。

问题五:村务公开工作推进的时间表是怎样的?

答:共分4个阶段,争取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次集中规范整治工作共分4个阶段,争取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开展规范村务公开工作。

第二阶段(2017年11月2日至11月10日),以县市区为单第三阶段(2017年11月10日至12月31日),县市区按规定统一制作公开栏,督促乡村按要求安装设置、规范公开内容,并进行自查。

第四阶段(2017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由省政府督查室牵头,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扶贫办参与,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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