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229/2020-1767287
- 发布机构:县交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1-18
- 公开日期:2020-11-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中“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销号公示
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0年3月10日下发的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夏季攻势”和“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任务清单涉及我局“船舶存在随意排放污水垃圾行为,污水垃圾接收和处置的渠道不畅”的问题,截止2020年10月20日,已全部完成整改且纳入了常态化管理。整改完成情况见附件,现拟销号。特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8日—11月26日
受理部门:华容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华容县港航管理所
附件:岳阳市“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任务清单问题整改公示表
华容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18日
岳阳市“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任务清单问题整改公示表
公示单位:华容县交通运输局
序号 |
问题内容 |
整改要求 |
整改时限 |
牵头领导 |
主体责任 单位 |
责任人 |
完成情况 |
1 |
船舶存在随意排放污水垃圾行为,污水垃圾接收和处置的渠道不畅 |
1、加强到港船舶防污染检查,不断规范船舶防污文书配备,按规定记录油类记录,油污水、生活污水处理情况; 2、督促船舶按规定安装油水分离设施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督促到港船舶污染物合理有效交付; 3、督促船舶建立完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制度。 4、加大对船舶偷排超排污染物、随意丢弃垃圾、船舶非法洗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升现场监管频次,对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的船舶依法采取限航 、禁航等措施。 5、推动码头防污染设施设备改造,督促码头按照规定接收船舶污染物。发现港口企业拒不履行接收船舶污染物责任的,要立即责令改正,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6、巩固岸线整治成果。 |
2020年 12月30日 |
李勇 |
县交通运输局 县商务粮食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应急管理局华容海事处 |
王忠富 |
1、加强执行监督,严厉打击船舶不按规定上交生活垃圾,不按规定处置生活污水,油污水等违法行为。 2、运输船舶(含400总吨以下船舶)已按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华容河、藕池河船舶生活污水达标排放,长江水域零排放,船舶油污水上交专业公司处理。 3、考虑资金问题,充分利用已建东山镇长江垃圾接收站,并与环卫部门联系,在华容河、藕池河设立5个船舶垃圾接收站,船舶上交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转运处置。 4、在水运企业和船户中推广船舶“船e行”系统,在12月底按上级要求安装到位,下一步将配合上级部门抓好使用落实工作。 5、加强岸线日常巡查工作,没有发生反弹现象。 |
意见反馈联系人: 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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