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11R/2017-1142763
  •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4-27
  • 公开日期:2017-04-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管理制度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2017-04-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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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

 

第一条  机关工作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局党组会议是机关行政决策的最高层次,是实行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第二条  机关管理实行分线负责、层级管理的方式。分管负责人对局党组集体和局长负责,分线股室对分管负责人负责。

第三条  凡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必须充分发扬民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条  局党组会议形成的决定、议定的事项由分线负责人按照分工组织实施,涉及的股室具体落实,办公室进行督办,做到令行禁止。

 

第二章  学习调研制度

 

第五条  机关党委办按照县委、县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学习活动。负责准备有关政治、业务书籍及资料,统一购买理论学习笔记本。

第六条  局中心学习小组(班子成员)及全局机关干部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活动由机关党委办具体组织,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学习内容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的年度学习内容,中央、省、市发改系统的重要信息,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确保学习效果,每个党组成员轮流讲课当辅导员,鼓励其他党员干部争当辅导员,各辅导员必须提前选准选好学习主题,收集整理好学习资料,认真做好学习辅导。参照《华容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辅导员讲课一次给予1000元补助(按副高级技术职称人员讲课补助标准)。

第七条  机关在岗工作人员要认真作好学习笔记,每次学习笔记在1500字以上,每个季度要有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每次心得体会不少于1000字。

第八条  认真开展调研活动,各股室要深入实际,深入一线,开展业务调研,每季度撰写一篇有价值、有份量的调研报告。调研提纲由各分线负责人、各股室共同拟订,交机关党委办汇总,经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后,下发给对应股室落实。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九条  党组会议

1、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负责召集,全体党组成员参加。

2、局党组会议的中心议题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制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本局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决定表彰奖励事宜;决定人事安排;研究其他重要工作。

3、局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党组会议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原则。开会前通过局班子成员微信群发布会议议题,参会人员要针对会议议题,事前广泛调研,认真作好发言准备。

第十条  局务会议

1、局务会议由局长负责召集,全体负责人、各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办公室正副主任参加。

2、局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贯彻落实党组会议精神;审定局年度财务预算及预算外资金管理事项;研究大宗财务开支、大宗设备购置等事项;讨论决定分线负责人、各股室及二级单位请示解决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其他重要工作。

3、局务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议题由办公室主任向负责人、各股室和二级单位征集,由局长确定议题后,于会前告知参会人员,参会人员要提前搞好调研,认真作好发言准备。

第十一条  民主生活会

1、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党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2、民主生活会要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与会人员要开门见山查找自己工作的不足,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

3、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互相谅解、互相帮助,班子成员之间、机关干部之间要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不搞背后议论。坚持光明正大,不搞阳奉阴违,保持全局机关干部工作上的团结和思想上的纯洁。

第十二条  业务工作会议

1、召开县直部门单位及乡镇负责人参加的业务工作会议,先报请局长同意,并请示分管县级领导批示后,由分线负责人落实。

2、召开一般业务工作会议,由分管局长报局长同意后,归口各业务股室负责落实。

3、全局工作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与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必须事前请假并获批准)。开会时不得接听和拨打手机,不得随意进出,按要求作好会议记录。

 

第四章  考勤制度

 

第十三条  机关实行工作日逐日考勤。考勤工作由值班室执行。考勤方式为指纹打卡签到并签名签到。除基层办点人员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人员之外,所有在岗干部必须在上午和下午规定时间内到打卡机上指纹签到。北院上午上班集中到值班室签名签到;南院以股室为单位签名签到。未在规定时间签到且未向值班室说明情况的作迟到处理。未签到也没有上班且又没有向值班室说明情况的,作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  因公出差、开会、下乡而不能指纹打卡签到的,班子成员向局长报告,一般干部向分管负责人报告,本人向值班室说明情况,由值班室填写工作去向。

第十五条  出勤守岗情况由值班室一天一登记,一月一汇总,一季度一通报 ,全年一装订。全年缺签12次(含)以上或旷工3天(含)以上者,年终考评取消优岗参评资格。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临时外出必须向值班室说明情况。因病因事请假,班子成员向局长请假,其他人员向分管负责人请假。请假3天以内(含3天)需报分管负责人同意;请假4天以上(含4天)需报局长批准。请假人填写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请假条,报领导签字同意后交值班室方能离岗。

第十七条  局机关有计划、有步骤、分时段安排在岗干部年休。凡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工龄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班子成员在休假前半个月向局长书面提出年休计划,经局长同意后方可正式休假。在休假前要安排好各自所负责的工作,不得因休假而影响工作。干部正常年休由办公室在签到表上注明,不影响年终评先评优。机关干部应在工作轻闲时主动向分管负责人提出年休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年休假可分次休。上级有明文规定的(如婚假、探亲假、哺乳假等),不在年休假之内。凡因事请假充抵年休假。

第十八条  局机关环境卫生工作北院包括会议室、卫生间、走廊的每日清扫,由10名机关年轻干部轮流负责;各办公室的卫生由各办公室负责,走廊窗户保洁由划定的责任人负责。南院操坪、南栋三楼会议室及楼梯间由门卫室负责;走廊及各办公室的卫生由各办公室负责。

 

第五章  实行工作预安排、专项报告和讲评制度

 

第十九条  实行分线预安排制度。每月末,各股室将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重点报分管负责人审定,交办公室收集汇总,对上月工作作小结,对下月工作预安排,对重点工作明确牵头领导、责任股室以及完成时间。对“四大会战”中的重点项目实行半月一上报,对其他重点工作实行一月一上报。

第二十条  实行专项工作报告制。需向县领导报告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使用《发改工作报告单》实行一事一报。到省市发改部门对接工作,使用《赴省市发改部门对接事项报告单》,实行无缝对接,跟踪问效。

第二十一条  实行工作讲评制度。局党组每月底对当月工作进行讲评,对预安排工作进行审定。凡本职工作完成好、工作有特色,获得局党组通报表彰的承办人,在年度考核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廉政勤政制度

 

第四十四条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关于廉洁自律“九项规定”、以及县委“七个绝不容许”、“七个绝不准”的相关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第四十五条  全体工作人员务必牢固树立为全县发展改革、规范价费管理服务的思想,勤奋工作,勇于奉献,勤政为民,廉洁从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不为任何工程、任何项目说情打招呼;不接受任何因为职务影响带来的红包礼金,不违反规定为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安排工作,谋取职位。

第四十六条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机关财务制度,坚持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自觉节省办公费、差旅费、业务费等经费开支。

 

第七章  政务公开制度

 

第四十七条   为强化依法行政,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机关实行政务公开制度。

第四十八条   公开的项目:工作动态、法规政策、项目审批、项目稽查、招投标管理、价费公示、财务收支等。公开的内容: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结果等。公开的方式:文书发布信息、网站发布信息,编发办事指南、会议公开、专栏公开等。公开的时间:干部职工岗位职责长期公开,财务收支一季一公开,考勤情况一月一公开,临时性、动态性的事项一事一公开。

 

第八章   联系群众制度

 

第四十九条   坚持经常深入部门、乡镇、企业和项目现场调查研究,班子成员每个季度要开展一次综合调查。

第五十条  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接待热情。对简易办理的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应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在办理环节,有权处理的应在受理之日1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意见。

第五十一条  按照县委要求办好驻村帮扶、联建社区、企业特派员工作,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帮助贫困村、社区、企业、精准扶贫对象发展生产、改善经营,解决实际困难。

 

第九章   承诺服务制度

 

第五十二条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制订承诺服务书,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三条   凡违反承诺的人和事,按承诺服务书处理到位。

第五十四条  承诺服务书根据工作重点每年修订一次。

 

第十章   文书档案和印章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   办公室对上级的来文要认真登记,签署意见后再送有关领导阅批,阅文者要主动在文件处理卡上签名,指定阅办者要积极办理,不得推诿,并认真记载办理落实情况。办公室主任负责督办落实。

第五十六条   上级直接投寄、递交有关公务的文件资料阅办后应交办公室存档。各分管负责人要组织搞好业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所有归档资料全局共享。

第五十七条   局机关印章由办公室主任保管,所有制发文件、项目审批审核等须经局长签发或批准后盖章,其他盖章需经值班负责人批准。未经局长和值班负责人批准不准将印章自带外出使用。

第五十八条  局级行文除项目核准、备案、审批之外,一律规范办文送签程序。办文程序为:相关股室起草,股室负责人核稿,办公室审稿,分管负责人签审,局长签发。办文股室负责按办文要求抄送到位。

 

第十一章   争先创优制度

 

第五十九条  鼓励全局干部业务工作上水平、争一流、作贡献,争当争先创优的表率。

1、考核原则:坚持用民主的作风凝聚人,坚持用创新的平台激励人,坚持用规范的制度约束人,坚持用务实的态度引领人。

2、考核办法:优岗评选:年终对机关干部分五块进行民主测评,按人事部门分配的优岗指标的1.5倍确定候选人,再由局班子成员集体研究确定优岗人员。先进个人评选:结合民主测评结果,由局党组集体研究,按在岗人员15%的比例确定局先进个人。

3、考核结果:测评排名靠前且被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为优岗人员的,按县人事部门规定予以奖励。被确定为局先进个人的,给予适当奖励。

4、优岗人员和局先进个人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①全年累计请事假天数充抵本人年休假之后超过10天者;②本职工作因主观原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县委“九项规定”以及县委“七个绝不容许”、“七个绝不准”规定受到查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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