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65N/2018-1414003
  • 发布机构:住建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3-05
  • 公开日期:2018-03-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综合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来源:住建局   2018-03-05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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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2017]3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综合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综合绩效考评办法》已经局党委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综合绩效考评办 法》

 

0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综合绩效

 

为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确保年度目标管理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六大工程”建设目标,加快推进生态宜居县建设,努力推进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城乡建设事业和各单位工作全面发展。

二、考核内容

综合绩效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责权利相结合,注重绩效的原则。考核内容分为班子建设、作风建设、优质服务、维护稳定、综合管理、内务工作、计划生育等(共性部分)和年度各单位经济指标、业务工作等(个性部分)。具体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以目标管理责任状细则为准。

三、考核方法

(一)考核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成立局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局领导和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组织实施由局相关股室负责。

(二)考核时间安排在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主要采取听汇报、民主测评、发放有关问卷(调查表)或召开座谈会、检查有关台帐资料等形式。

(三)考核采用千分制,按实际得分计算方法,附加(减)分另行加(减)。

(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重点是局日常工作督查情况),结合年终考核检查,在各单位自评和局机关有关股室评议打分的基础上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和评定。考核最后得分构成为:目标管理责任状占80%,党委民主评议占20%。按总分依次排序,由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对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和若干单项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四、共性部分加(减)分标准

(一)加分制

1、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正常发放、税收任务及局管理费上缴及时,当年单位未出现新亏损,且非生产性开支在核定标准上每减少1%1分,加分不超过10分。

2、本单位工作年内被评为先进单位予以加分。其中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以奖励原件为依据,每个层级只计一项)。

3、县、局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完成出色加5分。单位干部职工当年考取本行业国家注册专业资格,并有相关证书确认,1人次加3分。

4、单位工作在《岳阳晚报》、《湖南日报》、《中国建设报》等市、省、国家级党报党刊及相关杂志正面报道推介的,每次分别加3分、5分和10分。

(二)减分制

1、未能完成局年度工作任务指标的,按年度工作任务指标相应条款扣减所在单位分值(具体标准按责任状执行)。

2、单位受市、县、局督查通报批评的,市每次扣5分,县每次扣3分,局每次扣1分。

(三)一票否决制

1、年度班子考核属三类班子的;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

3、计划生育工作被评为不合格的;

4、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突出,集体或个人属本年度内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

5、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因执法不文明,服务质量差,年内被县及县以上通报批评2次的。

(四)因同一事件分别受到各级表彰(奖励)或处理(批评)的,只计取最高加(减)分,不重复累计,表彰(奖励)或处理(批评)以当年度为准。

五、奖惩措施

1、凡被评为先进单位的,由局予以通报表彰。

2、单位被县以上通报批评的,目标考核得分排名在全系统倒数第一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底考评时不能评为先进个人,连续两年排名倒数第一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调整岗位。

3、在考核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原评定的等级,当年直接列为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作书面检查,并实行诫免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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