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65N/2014-1142476
  • 发布机构:住建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9-19
  • 公开日期:2014-09-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建设工程管理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书
来源:住建局   2014-09-19 00:00
浏览量:1 | | | |

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  建     工   窗口一次性告知单

 

 

审批事项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窗口联系人

肖顺伟

联系电话

4181502

一、实施部门:华容县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三、申报材料(需提供示范文本、填写空表,告知联系方式、提供要求)

序号

内容

 

受理部门

1

发展和改革局本年度的计划批文;

发改局

2

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银行

3

建设工程用地审批手续(国土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土局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局

5

地质勘察报告和设计合同;

设计院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

图审中心

7

中标通知书;

招标办

8

经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造价办

9

经备案的监理合同书;

造价办

10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件复印证;

招标办

11

安监申请注册书及附件资料;

安监站

12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进账单;

安监站

13

施工企业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详情及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票据;

建工办

14

施工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

建工办

15

质监申请注册书;

质监站

16

建安营业税审核传递单;

地税局

四、收费依据、标准及测算费用:依据湘价服【2009】157号、湘价服【2009】26号、湘建建字【2006】216号、湘财综【2008】53号:1、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①房屋、市政、交通、水利、园林、排污、环保、信息、人防、消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管线敷设、技术改造、土地整理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装饰装修以及与项目相关的设备和材料,中标额1000万【含】以下0.2‰;1000-3000万【含】1.5‰;3000-5000万【含】1.1‰;5000-2亿【含】0.8‰;2亿以上0.2‰;②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中标额为30万元以下的每宗不超过3000元;30-100万每宗不超过5000元;中标额100万元以上的每宗不超过8000元;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服务费:工程造价的2.3‰;3、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工程造价3.5%;4、散装水泥专项资金:①使用袋装水泥,按建筑面积2元/㎡预缴;②使用散装水泥,每使用1吨按3元预缴。5、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①按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面积10元/㎡预缴;②不便于计算建筑面积的,按预计用砖量每块砖0.05元预缴。

五、法定时限:15天

六、承诺时限:15天

申请人签名及联系电话:

 

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

 

监督电话:4180467(政务中心)    4180110(优化办)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给申请人作为凭证,一份存窗口供接受检查。
 

 

 

 

 

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村民安置和联户建房建工窗口一次性告知单

 

 

审批事项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窗口联系人

肖顺伟

联系电话

4181502

一、实施部门:华容县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三、申报材料(需提供示范文本、填写空表,告知联系方式、提供要求)

序号

内容

 

受理部门

1

建设工程报建申请书;

建工办

2

建设工程用地审批手续(国土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土局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

规划局

4

施工合同及关键岗位人员证书;

建工办

5

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监站

6

质监申请注册书;

质监站

7

计划生育合同;

建工办

8

工伤保险;

建工办

9

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

建工办

 

 

 

 

 

 

 

 

 

 

 

 

 

 

 

 

 

 

 

 

 

四、收费依据、标准及测算费用:依据湘价服【2009】157号、湘价服【2009】26号、湘建建字【2006】216号、湘财综【2008】53号:1、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①房屋、市政、交通、水利、园林、排污、环保、信息、人防、消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管线敷设、技术改造、土地整理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装饰装修以及与项目相关的设备和材料,中标额1000万【含】以下0.2‰;1000-3000万【含】1.5‰;3000-5000万【含】1.1‰;5000-2亿【含】0.8‰;2亿以上0.2‰;②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中标额为30万元以下的每宗不超过3000元;30-100万每宗不超过5000元;中标额100万元以上的每宗不超过8000元;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服务费:工程造价的2.3‰;3、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工程造价3.5%;4、散装水泥专项资金:①使用袋装水泥,按建筑面积2元/㎡预缴;②使用散装水泥,每使用1吨按3元预缴。5、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①按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面积10元/㎡预缴;②不便于计算建筑面积的,按预计用砖量每块砖0.05元预缴。

五、法定时限:15天

六、承诺时限:15天

申请人签名及联系电话:

 

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

 

监督电话:4180467(政务中心)    4180110(优化办)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给申请人作为凭证,一份存窗口供接受检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