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04B/2014-1142390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8-06
  • 公开日期:2014-08-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华容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及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2014-08-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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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财发2014〕31

 

关于印发《华容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及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及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市财办[2014]12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华容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及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7月20日

                                                    

华容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7月20日印发

 

 

 

 

 

 

 

华容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及检查

工作方案

 

一、 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以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为目标,通过各乡镇、县直涉农部门自查自纠和市级专项检查,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或降低标准发放的现象,确保各类涉农项目、惠农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二、 检查内容

本次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内容主要是2013年及2014年上半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下达的强农项目和惠农补贴资金。

各乡镇和农业、林业、畜牧、水产、农机、水利、移民局等涉农部门对上述所有涉农资金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市级重点检查:一是强农项目,包括“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现代农业项目、“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等;二是惠农补贴,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

三、 检查方式

各乡镇和县涉农部门先自查自纠,市、县强农惠农检查组再重点检查;按照资金和项目两条主线,采取“五查五看”的方式:

1、 查内容,看资金清理是否全面完整。对照资金检查范围逐项核实,做到清理的项目要全、数据要准。

2、 查依据,看资金分配是否客观公正。重点检查资金分配的政策依据,作为资金分配依据的基础数据与权威部门的统计数据是否一致,采用因素法分配的资金因素是否合理,权重是否恰当。

3、 查程序,看资金管理是否公开透明。资金管理是否有健全的制度、对农民补贴资金是否按要求实行“一卡通”发放,项目建设是否按规定实行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项目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制度以及其他相关制度,按规定应该予以公示的内容是否执行到位。

4、 查流向,看资金使用是否专款专用。通过跟踪资金流向,查挪用、私分、贪污现象,查违规收取下级资金情况和违规收费现象,查虚报冒领等弄虚作假现象。

5、 查账目,看资金核算是否健全规范。通过查阅银行账户、会计账簿、原始凭证等资料,看是否存在违规开设银行账户、账外账、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资金滞留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 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从7月20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7月20日至7月25日)

1、成立领导小组。县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张大宏任组长,财政局、农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水产局、农机局、水利局、移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财政立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乡镇和涉农部门单位也要按照统一部署,成立本单位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班子

2、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县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启动我县专项查工作。各乡镇和涉农部门单位要对照本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好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6日至8月15日)

1、自查自纠的方式和范围。各乡镇和涉农部门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的目标、内容、范围和方式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要达到100%。

2、自查自纠的要求。一是如实填报《岳阳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情况表》(附件1)、《2013-2014年上半年岳阳市强农惠农资金检查情况表》(附件2);二是对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查找在强农惠农资金分配、发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并形成自查自纠工作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和相关表格于7月3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办公室财政局农业股)。

(三)重点检查阶段(8月16日至8月30日)

1、分组检查。市财政局将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组成6个市级检查小组,到各县市区进行重点检查,县专项整治办公室也组织人员就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和相关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2、集中整治。市、县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针对强农惠农资金分配、发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各乡镇和涉农部门单位要根据整改通知内容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28日前上报县专项整治办公室

(四)全面评估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坚决纠正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或降低标准发放的现象,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规范、有效管理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中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五、 工作要求

1、注重工作实效。检查小组要规范检查程序和行为,依法行政,确保检查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底稿规范,从严把住三道关口。一是要把住自查自纠关。各乡镇和涉农部门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禁走过场、流于形式;二是要把住资金核查关。重点核实强农惠农资金是否安全完整、专款专用;三是把住制度建设关。通过检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实现“制度管权、制度管钱、制度管事、制度管人”的目标

2、注重分类整治。专项整治办公室将督促各乡镇和涉农部门单位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号销号制度,逐个问题解决,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看到专项整治的决心和成效。

3、注重上下联动。县乡要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有效整治资金发放和行业系统中的突出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找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4、注重查究问责。按照“以整风精神抓整治”的要求,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彻于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市、县检查组将对照党纪国法,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给予党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注重工作纪律。检查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不准接受被查单位的宴请和红包礼金,不准徇私舞弊、瞒报事实,不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准向被查单位透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对于违反廉政纪律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岳阳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情况表》

(表一、表二);

附件2:《2013-2014年上半年岳阳市强农惠农资金检查情况表》(表一、表二)

 

 

201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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