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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9-22
  • 公开日期:2017-09-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7-09-22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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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政办函〔2017〕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华容县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

 

华容县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

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近日关于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的重要批示精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制定《华容县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联合整治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17年9月至10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问题地图”全覆盖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地图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切实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二、组织领导

建立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县级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网络信息中心和县委宣传部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中心、县文广新旅局相关负责人为副召集人,县教体局、民政局、公安局、县委机要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人武部军事科负责协调,指导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督办“问题地图”重大案件。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担日常工作。设立全县“问题地图”举报电话12336,举报信箱huncn12336@.126.com。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为全省“问题地图”核查技术支持单位(联系人陈吴敏,电话:0731-85786488)。

职责分工

1.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起草总体工作方案、统筹协调专项行动、汇总和总结上报工作情况等。指导和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对各乡镇的巡查工作,组织对“问题地图”重大案件的查处;负责本系统内单位和测绘资质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为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地区“问题地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方案制订、工作的协调联络、情况汇总上报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2.县政府网络信息中心和县委宣传部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中心:负责督促互联网服务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互联网服务单位进行自查,及时向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通报自查情况;负责指导协调有关专项行动的网络舆情工作;对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通报互联网“问题地图”线索,提供互联网服务单位有关注册、备案等信息,会同开展取证、删除、约谈、关停和查处等工作。

3.县文广新旅局:负责督促新闻、出版、影视制作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新闻、出版、影视制作单位进行自查,及时向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通报自查情况。对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通报涉及“问题地图”线索,开展取证、约谈、下架和查处等工作。

4.县教体局:负责教材教辅的排查整治工作。

5.县民政局:负责对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使用地图情况进行排查整治;负责处理包含行政区划地图上有关地名的全覆盖排查。

6.县公安局:负责对重大案件和违法人员开展调查、取证,联合开展查处工作。

7.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会同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督促涉及地图产品销售流通领域(含电子商务平台)的排查整治工作。

8.县委机要局:组织对标注涉密信息地图和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等失泄密案件查处工作。

9.县人武部军事科:协同开展相关地图密级鉴定和涉军案件联合查处工作。

10.县级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部署本系统各单位全覆盖梳理排查“问题地图”工作,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本系统排查自查工作情况。

四、检查内容

(一)主要检查三大类“问题地图”

1、存在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严重问题的地图:

台湾省在地图上的表示违背“一个中国”原则;错绘,漏绘我国台湾岛、海南岛、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错绘国界线,将我国领土表示到国外;南海断续线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错将我国重要岛屿按其他国家主张名称进行标注等。

2、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在地图上表示军事禁区、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要害部门、未经公开的港口和机场等不能对外公开的涉密内容;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

3、其他不符合地图管理有关规定的地图和行为: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他国家和地区表示不符合我国政治外交主张和有关规定:无资质从事地图编制或互联网地图服务;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公开登载;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未在地图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

(二)主要检查地图的种类

1、互联网网站登载的动态和静态地图;

2、微博、微信公众号中登裁的地图;

3、政府网站登载的地图;

4、新闻媒体使用的地图;

5、展览(展会)、博物馆等展示的地图;

6、公开出版和销售的地图(包括在电子商务平台、书店、图书音像市场等销售的地图),出版物中的“问题地图”;

7、进出口地图(对外加工地图);

8、其他地图(地球仪、工艺性地图产品等。)

五、时间安排

1.组织全覆盖自查整改工作(2017年9月20日—9月30日)。县政府组织对政府网站及其他互联网网站、新闻媒体、展览(展会)和博物馆、公开出版、销售和进出口地图等单位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积极配合,为相关单位自查提供地图审核技术支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明确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和分工,印发实施方案:县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制定部署本系统本行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各单位有关部门应于9月26日前对照《“问题地图”检查目录》(附件1)进行自查,填写《“问题地图”专项治理目录》(附件2),向县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自查整改情况,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地图及时予以删除,对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的地图立即收回,并送有权限的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核,取得审图号后方能登载。对拒不自查或未纠正违法违规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县政府网站信息中心要按照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近期关于规范政府网站中地图登载使用有关通知进行自查整改,并报送材料。

2.组织开展全县巡查整治工作(2017年9月20日-10 月10日)。县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国土资源局、政府网络信息中心和县委宣传部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中心、文广新旅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巡查小组,对各乡镇专项行动进行督导,听取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反馈群众举报以及互联网地图监管系统中发现的“问题地图”线索,并对各地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地图”较多的单位和场所进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并及时向社会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3.汇报总结工作(2017年10月15日)。县专项行动各巡查组认真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的工作建议,向岳阳市联席会议提交工作报告,向岳阳市联席会议上报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并强化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检查工作成效。

六、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本着对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认真做好专项治理整顿,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狠抓部署落实。各地要敢于碰硬、严肃执法、不留死角,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针对检查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和责任,确保检查范围全覆盖。要深入现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严禁搞形式、走过场。要健全“问题地图”监管联动机制,履行好各自职责,强化统筹推进。

3.依法严肃查处。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地图”实行“零容忍”,严格督促及时整改并做好“回头看”。在互联网站、展览(展会)、博物馆等中登载的,要责令立即撤换;在市场上销售的,要当场收缴;在电子商务平台中销售的,要责令及时下架并追缴;对正在生产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收缴其产品。对各类情节严重的“问题地图”,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宣传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正确使用地图,通过开展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媒体”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

5.及时报送信息。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专项行动领导机构或县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要及时与县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交流与沟通,并按时报送本地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1、“问题地图”检查目录

2、“问题地图”专项治理自查表


附件1:

检查内容

检  查  项  目

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的世界地图、全国地图,是否完整表示我国疆域

2.台湾省在地图上的表示是否违背“一个中国”原则

3.是否错绘国界线(重点检查我国藏南地区、阿克赛钦地区国界线)

4.是否错绘、漏绘我国台湾岛、海南岛、钓鱼岛、赤尾岛、南海诸等重要岛屿

5.我国重要岛屿名称表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南海断续线的表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我国省级行政区划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表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8.国家、地区、首都以及海域名称的表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争议地区的地名表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0.地图上地名外文表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1.历史地图疆域、地名的表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2.在地图上表示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是否使用依法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问题地图”检查目录

检查内容

检  查  项  目

互联网地图服务

13.其他国家和地区表示是否符合我国政治外交主张和有关规定

14.提供服务的互联网地图(数据)是否符合公开地图内容表示有关规定

15.是否存储、记录(含上传标注)国家规定的在地图上不得表示的内容

16.是否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含POI)进行核查校对和送交备案

17.存放地图数据的服务器是否设在我国境内

18.是否制订互联网地图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19.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是否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

20.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是否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用户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

21.互联网地图审图号是否超过2年有效期

地图安全

保密

22.是否表示有军事禁区、军事设施等涉军信息(对社会公众开放的除外)

23是否表示有国家安全要害部门

24.是否表示有国民经济重要工程设施的具体形状、属性

25.是否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

检查内容

检  查  项  目

地图安全

保密

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编制的地图,是否依法经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

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地图资质

管理

27.是否无资质从事地图编制或互联网地图服务

28.是否超资质从事地图编制或互联网地图服务

地图审核

管理

29.地图在公开登载使用前是否依法送审

30.依法审核通过的地图是否标审图号

是否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依靠、冒用地图

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

附件2:

“问题地图”专项治理自查表

序号

自查单位

名称

网站名、书名、报刊、节目、影视名(地图名)

公开日期

问题类别

对存在问题的说明及整改措施

是否送审并获得审图号

是否存在错绘国界线、漏绘我国重要岛屿等损害国家主权等问题

是否存在登载涉密或敏感内容等不符合公开地图管理规定的安全问题

 

 

 

 

 

 

 

 

 

 

 

 

 

 

 

 

 

 

 

 

 

 

 

 

自查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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