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23-2075876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5-24
  • 公开日期:2023-05-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章华镇2023消防安全重大风险 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章华镇   2023-05-24 15:15
浏览量:1 | | | |

章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章华镇2023消防安全重大风险

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村社区、派出所、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部署和县消安委办《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华消安办〔202312号)文件精神要求,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

 

 

                         章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24

 

 

章华镇2023年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紧密结合安全生产翻身仗消防安全整治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通过专项行动,摸排并动态掌握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推动整改一批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保持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场所。排查整治的对象为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类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等。

2.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院、儿童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

3.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

4.新业态新领域。剧本娱乐场所室内冰雪活动场所、电竞酒店、点播影院、平台经济等。

5.其他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仓储物流、易燃易爆、群租房、“三合一”“九小场所

(二)重点问题。聚焦重大火灾隐患和其他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重大风险隐患,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1.火源管理。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

2.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3.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4.安全疏散条件。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5.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多合一”场所住宿与经营部分之间防火分隔不到位

6.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文博单位等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7.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8.管理责任落实。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9.初期火灾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排查措施

(一)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自觉对照重点问题开展重大隐患自查。

(二)部门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排查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情形的,及时报镇平安办

(三)各村社区、派出所全面排查辖区火灾隐患,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情形的,及时报镇平安办,抄送消防救援部门。

(四)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经查实举报的火灾隐患属于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的,根据有关规定顶额给予奖励。

工作要求

(一)突出监管责任,提高或行业部门的发现隐患主动性。单位负责人要亲自调度推进,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确保任务有效落实。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典型火灾事故教训,结合辖区实际开展消防安全风险研判

(二)推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隐患问题整改期间,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单位要强化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隐患整改时限、资金、责任和措施,组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指派专人加强重点部位巡查值守,严禁整改期间违规动火用焊、违规留宿住人、重点岗位人员擅自脱岗。

(三)加强宣传教育。单位要强化宣传发动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向社会公告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媒体曝光行动,利用媒体监督作用,曝光一批隐患突出、整治不力的场所,倒逼整改落实。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派出所、相关单位,请分别在8月8日、12月8日前向镇平安办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