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17-1141483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6-05
  • 公开日期:2017-06-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章华镇治湖村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章华镇   2017-06-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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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政办发〔2017〕40号

 

章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章华镇治湖村生猪养殖污染整治

方案》的通知

 

治湖村村民委员会:

《章华镇治湖村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章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章华镇治湖村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第六督察组信访交办工作,切实做好治湖村9、10、11组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结合《华容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华政办法〔2016〕14号文件)和华容河综合治理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依照《华容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华政办发〔2016〕14号)和《章华镇治湖村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方案》(章政办发〔2017〕36号)要求,2017年8月底前,完成治湖村九、十、十一组范围内所有生猪养殖户全部关停退出或异地搬迁。逐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工程建设,实现畜禽养殖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范围

治湖村九、十、十一组范围内所有生猪养殖户及其它种类畜禽相当规模的养殖户。

    三、部署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5月10日前)

由华容河畜禽养殖环境整理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规定范围内的养殖场(户)进行调查摸底,现场勘测,现场制作栏舍平面图,计算面积,现场拍照,产权人签字确认后建档,做到标准统一(面积测量范围以栏舍滴水为准)测量精准,资料真实,一户一栏。

2、退养实施阶段(2017年5月11日至8月底前)

加强政策宣传发动,严格按照退养奖补标准,引导退养范围内养殖场(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关停退养或异地搬迁养殖;对拒不退养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关停、拆除等措施。

3、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9月至10月)

9月底村委员组织对九、十、十一组退养、异地搬迁或关停,拆除养殖场(户)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到位,并向镇畜禽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提出考核验收申请。9月底前县畜禽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完成对治湖村九、十、十一组畜禽养殖环境整治的考核验收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章华镇治湖村畜禽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人大主席蔡锦耀同志任组长,主任科员李成香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农业干事付前锋、林业村建环保站长李建新、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易湘忠任副组长,毛良军、陈哲亮、杨雄波、易启龙、李栋和相关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易湘忠兼任办公室主任。有关责任村社区要对照任务,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做到责任落实,包干到人,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组织实施。

2、保障经费,有序推进。治湖村九、十、十一组生猪养殖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退养奖补资金由财政列入预算,对2017年8月底前主动完成关停退养或异地搬迁的养殖场(户)实施以奖代补,给予奖励。按退养栏舍面积进行补偿,功能性拆除养殖设施、防疫设施、粪污处理等生产及养殖配套的功能性设施全部拆除的每平方米奖补200元,对2017年8月底后拒不退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强制关停或拆除。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治湖村养殖环境整治的舆论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畅通公众诉求渠道,充分保障和发挥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作用,为推进治湖村九、十、十一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创造好的社会环境。

4、规范管理,严格考核。治湖村要对退养场(户)实施台帐、契约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加强舆论引导,并逐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防止退养反弹,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华容河治理是省市县督办的一项重点工作,镇政府将组织对华容河综合治理的专项督查,对措施不力、进度不快、效果不佳、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和出现退养反弹的相关村、社区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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