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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3-30
  • 公开日期:2023-03-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章华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及抛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章华镇   2023-03-30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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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章华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及抛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村、农业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章华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抛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章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30      

 

 

 

 

 

章华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抛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禁耕地抛荒,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3〕18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3〕26号)岳阳市田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市田长办〔2023〕5号)和华容县人民政府华政办函〔2023〕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耕地抛荒治理,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全面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二、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依规、分类施策,上下联动、常态长效,纠治并举”的原则,聚焦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两个关键,牢牢守住我永久基本农田底线,对全2021年后出现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问题开展核实整改,对新增问题立行立改,建立管控长效机制,确保全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三、整治内容

(一)核查内容

1.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核查六个方面的内容

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2.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核查四个方面的内容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油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全面核查有无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的行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全面核查有无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核查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有无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有无永久基本农田闲置、荒芜的行为。

(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问题整治任务以省卫星对我镇发现的图斑为切入点,举一反三,集中一年时间,对全县2021年后出现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问题开展核实整改。

(三)整治标准

1.一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标准。一般耕地“非农化”问题,应整改恢复为耕地,若符合国家现行政策经确认可以保留且确实难以恢复的,应及时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一般耕地“非粮化”问题,原则上在整改恢复为耕地的基础上,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及饲草饲料等农产品生产;在优先满足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若确实受地理条件、作物生长周期、群众意愿影响难以恢复的,应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2.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标准。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问题,必须整改恢复为耕地,对“非农化”问题的违法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员要依法查处到位。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必须恢复发展粮食生产,对典型“非粮化”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违法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员要依法查处到位。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的,应易地恢复耕地补充,并及时补足永久基本农田。

3.耕地恢复标准。原地类为水田的,复耕后需达到以下标准:耕作层已平整,有田埂等配套设施并完善水系,具备水生农作物种植条件;原地类为旱地的,复耕后需达到以下标准:耕作层已平整,形成田垄。所有整改地块必须落实农作物耕种,并达到“出土长苗”的要求。

4.耕地抛荒整治标准。整治后的耕地应恢复种植,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及饲草饲料等农产品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四)时限要求

图斑反映的耕地抛荒问题,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2021年1月1日以来全县出现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要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治。

四、整治步骤

(一)核查核实阶段(2023年3月31日-4月30日)。各村、社区对照镇田长办下发的问题清单,对辖区内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近年耕地抛荒问题开展现场核实,全面摸清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类型、面积、分布现状等情况并登记造册。杜绝谎报、瞒报、漏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分类处置阶段(2023年5月1日-11月30日)。

1.坚决遏制增量。各村、社区要加大巡查力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新增问题发生。一旦发现新增问题要即时整治,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

2、妥善处置存量。各村、社区要根据整治任务,分类明确整改处置措施,确属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典型问题的,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要求,逐宗做好整改处置工作;确属现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实或因建设难以避让耕地且确实难以就地恢复的,要落实占补平衡或进出平衡,调整补足永久基本农田,依法依规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属存量问题的,既要坚定整改决心,又要留有过渡期,稳妥有序恢复。

3.开展重点督导。对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督导,推动问题整治,压实村、社区工作责任。

(三)检查核查阶段(2023年121日-1210日)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后,田长办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章华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抛荒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蔡锦耀为组长镇党委委员叶玉章、刘城为副组长,镇田长办、纪委督查室、自然资源一、二、三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水利服务站、财政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村、农业社区作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的责任主体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快制定本地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分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机制,有专职人员负责,充实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落实。

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抛荒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将专项整治任务清单分解下发到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自然资源负责耕地监测和“非农化”问题整治,加强督促指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耕地“非粮化”“大棚房”、村民建房占用耕地和耕地抛荒问题整治,负责督促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未列入年度转用征收计划或列入计划但可以种植一季的耕地落实耕种在现有耕地上种植油茶、花卉苗木占用耕地等问题整治。财政负责统筹资金支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整治工作。水利服务站负责水利工程破坏耕地问题整治。交通负责发放施工许可的公路工程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治。纪委督查室要发挥职能作用,同步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问题专项整治与“三湘护农”专项行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实行有奖举报。各村、社区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月清三地两矿”工作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保护耕地切实做到: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耕地用途“五不得”、耕地保护“六严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田长办应尽快制定出台章华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举报有奖制度,鼓励群众对“非农化”“非粮化”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要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在整个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发现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

(三)压实主体责任,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坚持从严保护、底线思维、党政同责的基本原则,落实耕地保护属地责任制,切实把耕地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健全完善“3+1”田长制责任体系。各村、社区支村两委要进一步压实网格两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积极组织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确保每块耕地都受到监督保护。三是耕地保护“一张图”。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约束性指标任务,将口粮田优先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四是严格执法。运用“天空地网”加强耕地变化情况监测,实行“月清三地两矿”机制,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整改。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同步监管,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求,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领导责任。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将问题线索移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追责问责。

村、社区要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情况报告,于2023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田长办。田长办汇总全专项整治情况,于2023年1130前报县田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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