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20-1776506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2-02
- 公开日期:2020-12-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中共章华镇委员会
章华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0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六大工程”,全力实施镇“三百工程”,激励各单位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争先创优,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创先争优考核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虢汉平同志任组长,昌乐、赵振云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典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考评内容
考核实行1000分制,考评内容的设置坚持“突出重点、强化刚性、有的放矢”的原则。
村、社区实行分类考核,2018年村改居的单位仍纳入村类别实行考核。
(一)村类指标考核(1000分)共四个部分,分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415分)、全面深化改革(20分)、全面依法治镇(370分)、全面从严治党(195分)。
(二)社区类指标考核(1000分)共四个部分,分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425分)、全面深化改革(20分)、全面依法治镇(360分)、全面从严治党(195分)。
(三)加扣分项目
1.加分项目
(1)村新获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级荣誉的,每项加计15分;新获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单位级荣誉的,每项加计10分;新获县委、县政府或市直单位级荣誉的,每项加计5分。以文件或证书原件为准,同一项工作获2个以上奖项的,取最高奖项计分。加分不超过30分。
(2)项目建设协调根据责任单位年终考核结果,实行排类加分制,被评为一类单位的加12分,二类单位加8分,三类单位加4分。
(3)招商引资工作实行加分制,成功引进一家企业入县工业园的加12分。
2.扣分项目
(1)非因政策原因,未完成镇“三百工程”工作任务的承办、协办单位,每项扣5分。
(2)镇组织召开的会议,与会人员迟到、早退、擅自派人代会的,每人次扣0.5分;无故缺席,每人次扣1分。
(3)在省、市、县、镇组织的督查活动中受到文件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8分、5分、3分、2分。
三、考评办法
(一)制定方案。以年度评估为周期,党政办制定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办法,报创先争优考核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评,经党政负责人会议审定后,予以印发。方案印发后,提供考评依据的各线、各部门要制定具体考核细则;被考评单位要及时分解指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圆满完成。
(二)日常评估。提供考评依据的各线、各部门原则上要对被考评单位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定期检测,并建立月度或季度考核台账。
(三)年终考评。12月底,提供考评依据的各线、各部门将年度考评计分结果及依据(必须经集体研究,部门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送分线负责人审核)报送组织办,由组织办对报送的考评结果进行复审。
(四)结果审定。组织办将年度综合绩效考评计分结果汇总后报创先争优考核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评,审评后提交镇党政负责人会议审定。
四、考评要求
(一)除镇党委、政府有明确要求的外,到基层实地检查考核,一律不得提前下发资料清单,不得对资料编制和装帧提出繁琐的要求,不得要求填报各类繁琐的表格,不得要求被检查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同志陪同。
(二)常规工作一律以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作为等级评定依据,不得进行现场考核。重点工作除班子建设、基层党建、脱贫攻坚外,其他工作原则上不得进行年终现场考核,确有需要的,须出具文字报告,报镇创先争优考核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各考评单位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计分。考评计分原则上必须分类并拉开档次,考评计分结果村一类单位为5个、二类单位为5个、三类单位为2个,社区一类单位为7个、二类单位为7个、三类单位为3个,第一类最高分与第二类最高分、第二类最高分与第三类最高分分值相差统一为10%,同一类别也要按名次平均梯次拉开分差,对不符合要求的考评结果,需按要求重评。
五、考评结果
(一)设立综合绩效考评综合奖。2020年度村(社区)综合绩效考评结果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
1.12个村类单位按照总得分多少进行排名,第1-5名为一类单位,第6-10名为二类单位,第11-12名为三类单位。
2.17个社区类单位按照总得分多少进行排名,第1-7名为一类单位,第8-14名为二类单位,第15-17名为三类单位。
(二)设立综合绩效考评单项奖。年终按村、社区分类设立单项奖。
1.村类单项奖共11项,分别为:(1)党建工作优胜单位;(2)脱贫攻坚工作优胜单位;(3)综治工作优胜单位;(4)安全生产工作优胜单位;(5)人口和计划生育、计生协会工作优胜单位;(6)环保专项整治优胜单位;(7)信访工作优胜单位:(8)项目建设协调优胜单位;(9)“治陋习、树新风”优胜单位;(10)“河(湖)长制”工作优胜单位;(1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胜单位。
2.社区单项奖共10项,分别为:(1)党建工作优胜单位;(2)脱贫攻坚工作优胜单位;(3)综治工作优胜单位;(4)安全生产工作优胜单位;(5)人口和计划生育、计生协会工作优胜单位;(6)信访工作优胜单位:(7)项目建设协调优胜单位;(8)“治陋习、树新风”优胜单位;(9)“河(湖)长制”工作优胜单位;(10)文明卫生创建工作优胜单位。
六、结果运用
2019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结果以镇党委、政府名义通报。考评结果实行“两挂钩”。
(一)与奖惩挂钩
1.村类综合绩效考评前5名的单位,由镇财政予以奖励,其中第1名给予8000元奖励,第2-3名给予6000元奖励,第4-5名给予5000元奖励。
2.社区类综合绩效考评前7名的单位,由镇财政予以奖励,其中第1名给予8000元奖励,第2-3名给予7000元奖励,第4-5名给予6000元奖励,第6-7名给予5000元奖励。
3.部门单位综合绩效考评优胜单位,由镇财政给予每个单位5000元奖励。
4.绩效工资按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结果发放,标准另行文明确。
(二)与问责处理挂钩
被评为三类单位的,由镇党委、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制定整改措施,连续两年被评为三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
中共章华镇委员会
章华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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