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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5-15
  • 公开日期:2018-05-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巩固“治陋”成果、实现“其他不办”目标的若干意见
来源:章华镇   2018-05-15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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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发20188

 

 

中共华容县章华镇委员会

华容县章华镇人民政府

关于巩固“治陋”成果、实现“其他不办”目标的若干意见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2018年,镇党委、政府为强力推进“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工作,以巩固成果、实现“其他不办”为目标,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工作网络

1.成立领导小组。由黎志良同志任组长,李建新、赵振云、廖志泓(常务)等同志任副组长,蔡锦耀、叶玉章、熊高波、刘城、黎磊、段旭东等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黎磊同志任主任,陈昌彬同志任副主任,罗威、庄稼等同志为成员。

2.成立联合执纪执法队。由黎磊同志任队长,组工办、宣传办、综治中心、创建办、派出所、林建站、工商和食药监管所等单位负责人和1名公安派出所教导员为副队长,成员从各单位抽调并相对固定。

3.健全村(社区)工作领导小组。7-9人组成,各单位党组织书记任组长,党组织副书记、纪检委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委员担任办公室主任。

4.健全村(社区)红白理事会。9-15人组成,主任由党员干部担任,副主任可选择威信高、能力强、热心助人的党员代表担任,常年从事“督管”事务。流动酒席业主、厨师为成员。

5.健全村(社区)督导组。4-9人组成,村(居)委会主任任组长,纪检委员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和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委会代表担任成员。

6.健全组级劝导队。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组建3-7人的“治陋”劝导队,由村(居)民小组长担任组长,队员由网格员、楼栋长、党员、村(居)民代表和志愿者担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

7.对镇域城区内该类宣传标语增加“其他不办”内容。

8.每周镇“治陋”办制作一期“树文明新风”广播专栏节目,并由文广站固定时间播放。村级广播每天定时播放相关要求和宣传正反典型。

9.以组为单位组织开展全民承诺告知活动。

10.开展志愿活动。以村(社区)为单位,定期开展志愿者活动,加强宣传、发放倡议书、签订承诺书。

11.开设道德讲堂。

12.树立正反典型。

三、加大劝导力度

13.日常摸排。明确村(居)民小组组长、网格员、楼栋长为治陋工作信息员,具体负责摸底掌握本组群众办宴信息,同时对操办事主上门进行提示提醒,对不能操办的事项及时劝阻。对不配合不守规的,及时报告村(居)分管负责人,劝导工作上升一级。

14.重点劝导。村(社区)分管“治陋”工作负责人在收到组级劝导组和信息员报告后,须迅速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情况,并由单位负责人安排党员干部、红白理事会成员上门劝导。对反复劝阻仍不配合,仍不改正违规行为的,劝导工作再升一级,上报镇“治陋”办。

15.严格督导。“治陋”办在收到报告后,须立即组织办点干部和联合执纪执法队下村入户开展劝导工作,对劝而不改的采取行政执法手段督促整改到位。

16.整治重点。全镇严禁操办升学宴、入伍(参军)宴、房屋贺新、70岁以下生日宴等华发〔20175号文件规定不能操办的情形。70岁以上生日宴、满月酒、周岁酒等应控制在直系亲属范围内。

四、建立长效机制

17.建立完善报备台账管理机制。实行“治陋”工作台账式管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必须向镇“治陋”办报告,由镇“治陋”办审批并备案。村(居)民操办婚丧类事宜必须向村(社区)“治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村(社区)“治陋”办审批并备案。

18.建立完善巡查机制。各村(社区)“治陋”督导组要每天开展巡查,发现违规操办婚丧和其它相关事宜的现象,及时进行劝阻,并根据《村规民约》或《社区自治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建立排查机制,每天对本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对符合规定可以操办的,派出专人现场督导,摆放“六禁止”警示牌,引导做好申报备案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劝阻工作。

19.建立完善举报机制。各单位要在办公场所显眼处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违规操办人情宴的情况实行有奖举报,凡举报违规操办人情宴经查证属实的,各单位可视情况给予一定现金或物质奖励。

20.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实施以奖代投,“治陋”办将每月对全镇29个村(社区)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实行月排名、季讲评、年统计评分的考评形式。考核分村和社区两块进行。12个行政村在考核排名中列前三位的分别奖15000元,列四至五名的各奖10000元;17个社区在考核排名中列前四位的分别奖15000元,列五至七名的各奖10000元。对单位和个人治理不力和违规办理的坚决实行“五个”一律,对村、社区、部门单位治理不力出现一例干部职工违规办理和村(社区)两例以上违规办理的,一律启动问责程序;对党员违规办理的一律给予党纪处分,对班子成员违规办理的一律免职,对机关、部门干部职工、村(社区)干部参加违规人情宴请(含人不参加但上人情)的一律启动问责程序对其他群众违规办理的一律通报曝光并按《村规民约》和《社区自治章程》处理。

21.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按照县定《村规民约(治陋)制订流程》(附后)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制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和《社区自治章程》,要在本单位辖区内再次召开“治陋习、树新风”相关讨论会,逐户上门征求群众意见,进一步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思想,特别是在“其他不办”方面,要着力寻求新的约束和奖罚机制。在征求意见的同时,要认真分析研究《村规民约》和《社区自治章程》的可行性,并最终通过讨论、表决形成正式决议,使《村规民约》和《社区自治章程》成为村(居)民的自觉行为和具体制约规章。

22.倡导转型升级的文明办理方式。各村(社区)要着重在“树新风”上探索新方式,树立新风尚。

 

附件:《村规民约(治陋)制订流程》

                              

 

                         中共华容县章华镇委员会

                     华容县章华镇人民政府

 2018321

附件

村规民约(治陋)制定流程

 

第一步:村支“两委”根据县委、县政府“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拟订本村村规民约初稿。

第二步:村支“两委”组织召开村组干部、党员代表、红白理事会成员及“乡贤”会议,专题讨论村规民约初稿,征求意见,统一思想,达成相对一致意见,形成修改稿。

第三步:将修改稿交各村民小组长,并由村民小组长组织召开本组全体村民会议讨论(或逐户上门征求意见),小组长收集整理村民意见向村支两委反馈,村支两委形成完善稿。

第四步:村支“两委”将村规民约的完善稿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表决,获2/3代表赞成通过后形成正式文稿。未通过的继续按第二步组织讨论修改。

第五步:正式文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后,村支“两委”将村规民约正式文稿印发给全村农户,并在村部、主要交通路口制作固定宣传牌宣传,以会议形式进行专题讲解和学习,使村规民约变为村民的自觉行为。

 

 

 

 

 

 

 

 

 

 

 

 

 

 

 

 

 

 

 

 

 

 

 

 

 中共华容县章华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8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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