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14-1141416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10-21
  • 公开日期:2014-10-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城关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章华镇   2014-10-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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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关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社区,镇属各单位:

  《城关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四年九月九日

 

 

 


 

城关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华容县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镇决定自9月1日起至9月15日期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安全生产许可条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制,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坚决杜绝违章作业,确保我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城关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由镇长陶国伟任组长,副镇长李成香任副组长,镇安监办主任李舜臣、办点干部、各村(场)、社区以及河东派出所、河西派出所等单位的“一把手”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二楼安监办(联系电话15073032928)。

三、整治重点

1、建设工程项目不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重点检查大型企业厂内建设工程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城市规划区内私人规模建房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借用施工、监理企业资质自搭班子组织施工,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建筑施工企业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单位、个人。监理企业无资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监理业务,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

3、施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人员无证、假证上岗;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拨付使用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不达标;施工现场使用未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纸,租凭、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

4、建筑起重机械未按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手续、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设备安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不到岗擅自进行设备安拆、顶升加节、附着等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假证上岗。

5、脚手架(卸料平台)、支模架、深基坑、高切坡未按规定编制、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高切坡、悬挑脚手架、爬架(整体提升架)、高大支模架,不按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论证,未通过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擅自施工;施工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场作业时不按审批的施工方案和规范标准施工;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检查验收不到位。

6、未按规定编制、审批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现场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露电保护系统、施工用电线路的配置与敷设、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设备与设置不按方案和规范标准实施。

7、通道、临边、井道的安全防护不到位。楼梯口、电梯井口、楼面预留洞口竖向、水平防护不到位;阳台、楼面、屋面、楼梯跑道的边防护不到位,人货通道、施工电梯及施工物料提升设备进料口施工现场加工棚和操作棚的防护不到位,施工现场、基坑周边围挡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8、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不到位。企业和项目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落实,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设备配备不到位,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不到位、人员无证上岗,生活区临时用房消防安全隐患。

9、建筑工地临时用房、食堂安全监管不到位,民工宿舍是否存在乱拉电线,是否使用煤气炉、热得快和电炉等现象,是否存在防暑降温措施不到位的问题。食堂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防食物中毒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10、建筑工地是否严格执行高温季节工人作息时间规定。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强化宣传。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迅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对辖区内的所有建筑工程逐一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并于9月15日前将排查情况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强化责任,严厉打击。各单位将排查发现问题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和工程项目,要分清责任,坚决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负责,限期整改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停工整顿,对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或有隐患未及时发现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整治工作严格按“四个一律”进行:对非法建设和经停工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严重的吊销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非法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工,上报不良行为,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全面督查,确保实效。在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镇领导小组将组织进行全面督查,采取抽查方式,深入工地现场和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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