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20-1704067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0-19
- 公开日期:2020-10-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章政办发〔2020〕17号
章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五个最美”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全面推进我镇人居环境和文明卫生创建工作,切实打造“秀美章华”、“文明章华”,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实施“三百”工程的通知》(章发〔2020〕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最美庭院”、“最美小区”、“最美村组”、“最美道路”、“最美河湖”评选创建活动。请村、社区对照评选标准,在8月31日前将申报表交镇农环办(联系人:黎磊)。
附件:1.章华镇“五个最美”评选实施方案
2.章华镇“五个最美”评选申报表
章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章华镇“五个最美”评选实施方案
一、评选组织
组 长:昌 乐
副组长:蔡锦耀、李青山、程国华、刘 城
成 员:黎 磊、刘 典、陈剑飞、谯慧明、陈正茂、
李建新、梁 武、吴志富、朱继毅
二、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5月6日-5月31日)
2.村、社区自评(6月1日-7月31日)
3.资料上报(8月1日-8月31日)
4.测评评选(9月1日-9月20日)
5.表彰奖励
三、评选标准
(一)“最美庭园”评选标准
1.村民房屋前无垃圾、无污水、庭院保持整洁。
2.村民门前“三包”落实到位,并签订承诺书。
3.村民房前屋后无杂乱现象、无枯枝落叶、无乱堆乱放。
4.村民房前屋后农具、农机具、生活杂物整齐摆放。
5.村民房屋墙体无商业广告和牛皮癣。
6.村民房前屋后植树造林、栽花种草。
说明:评比对象限原12个行政村辖区内,农环办、文化站负责具体评选细则并实地考评打分。每个单位可自评村级10户,申报镇级3户,附房屋图片正、侧面各一张。村民不常住的房屋和别墅不可申报。最终评选出36户“最美庭院”,为每户“最美庭院”颁发奖牌一块、奖励对应居民户现金200元。
(二)“最美小区”评选标准
1.小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楼栋长管理规范、认真负责。
3.小区内除陋习树新风成效显著。
4.小区内无种菜、养鸡养鸭等现象。
5.小区庭院和楼道内无乱贴乱画和牛皮癣。
6.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搭乱建现象。
7.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
8.小区内文明创建宣传到位。
说明:评比对象限中心城区、麻浬泗、胜峰等17个社区辖区内,创建办、治陋办负责具体评选细则并实地考评打分。每个单位可申报建制、非建制小区各一个,附小区内照片二张。最终评选出10个“最美小区”(建制、非建制各5个),为每个“最美小区”颁发奖牌一块、奖励对应村(社区)现金5000元。
(三)“最美村组”评选标准
1.村组内种养多元、质量优良,有农业特色品牌。
2.村组内环保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村容村貌提升明显。
3.村组内文明创建宣传到位,除陋习、树新风成效显著,展现出文明乡风、淳朴民风。
4.村组内治理制度完善,法律普及度高,平安创建到位。
说明:评比对象限原12个行政村辖区内,农环办、综治办、治陋办负责具体评选细则并实地考评打分。每个单位申报一个村民小组,附小组照片二张。最终评选出6个“最美村组”,每个“最美村组”奖励对应村(社区)现金5000元,为其中每户参与者颁发“打造最美村组功臣户”奖牌一块。
(四)“最美道路”评选标准
质量合格、形态优美、道路整洁、管养到位
方便出行、促进发展、安全文明、景观美丽
说明:评比对象限原12个行政村辖区内,林建站、农环办负责具体评选细则并实地考评打分。每个单位申报一条1公里以上村组道路,附道路照片二张。最终评选出6条“最美道路”,为每条“最美道路”树立标牌一块、奖励对应村(社区)现金5000元。
(五)“最美河湖”评选标准
1.河湖水体整体感观良好,水质清澈度较高。
2.堤岸边坡完整稳定,坡岸植被覆盖良好,生态系统保护完整,退肥退养到位。
3.河湖周边无违法入河排污口,河湖及保护范围内无违法障碍物。
4.河(湖)长公示牌、警示牌、宣传告示牌等标识标牌设置合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河湖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到位,河湖周边无垃圾堆放,水面无成片漂浮物。
说明:评比以镇级管理河湖为主,由村、社区自由申报,附河湖照片二张,跨辖区的可由牵头管理单位申报。河长办、农环办、林建站负责具体评选细则并实地考评打分。最终评选出6条(个)“最美河湖”,为每条(个)“最美河湖”树立标牌一块、奖励对应创建单位现金5000元。
附件2
章华镇 村(社区)最美 评选
申 报 表
2020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
评选说明: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