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17-1308458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3-19
  • 公开日期:2017-03-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章华镇2017年度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章华镇   2017-03-19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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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发〔20179

 

 

中共章华镇委员会

章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章华镇2017年度村(社区)目标

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章华镇2017年度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中共章华镇委员会

                     章华镇人民政府

 201738

 

章华镇2017年度村(社区)目标管理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激励各村(社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包金跃同志任组长,蔡远鸣、赵振云、颜运秋(常务)等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段旭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考核方法及内容

1、考核分类:年度工作考核分村、社区两类进行考核排名。

1)行政村:包括治湖村、万圣村、五星村、横堤村、兴南村、三河村、十里铺村、石伏村、前锋村、话岗村、凤形村、栗树村12个单位。

2)社区:包括东街社区、南街社区、西街社区、北街社区、水乡街社区、广厦社区、城兴街社区、章台街社区、状元街社区、桥东街社区、陵园街社区、华阳街社区、环城社区、李家湖社区、水产社区、麻浬泗社区、胜峰社区共17个单位。

2、考核方式:采用排名制、排类制、加分制、扣分制和“一票否决制”。

排名制:村考核单项成绩第一名的单位计12分,第二名计11分,依次递减,第十二名计1分;社区考核成绩第一名的单位计17分,第二名计16分,依次递减,第十七名计1分。

排类制:考核排名共分为四类。村一类单位5个,计8分。二类单位3个,计6分。三类单位3个,计4分。四类单位1个,计2分;社区一类单位6个,计8分。二类单位5个,计6分。三类单位5个,计4分。四类单位1个,计2分。

3、考核内容:考核“六重点三保障”工作和常规性工作。“六重点三保障”:项目建设协调、美丽乡村建设、社区建设管理、文明卫生创建、农村综合改革、招商引资工作、队伍保障、稳定保障、民生保障。常规性工作:主要包括武装、财务管理、党务和村(居)务公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血防等工作

1)项目建设协调。考核村、社区两类,实行排类加分制。根据责任单位年终考核结果,被评为“一类”单位的加计12分,“二类”单位加计8分,“三类”单位加计4分,“四类”单位不加分。

2)美丽乡村建设。考核12个村,实行排名制。考核规范村民建房、禁违拆违、环境卫生、创县规范建房示范点、水利建设、粮食生产、国土管理、植树造林、环保治理(含禁鞭禁炮)和文明评选活动等十项内容。规范建房实行排名制;禁违拆违实行排名制;环境卫生实行排名制创县规范村民建房示范点实行加分制,县级点加6分;水利建设实行排类制;粮食生产实行排类制;国土管理实行排类制;植树造林实行排类制;环保治理实行排类制;文明评选活动实行排类制。十项工作得分相加,依据总分进行排名。

3)社区建设管理。考核17个社区,实行排名制。考核楼栋长工作、志愿者活动开展和网格化管理服务(含基础数据采集)等三项内容。楼栋长工作实行排类制;志愿者活动开展实行排类制;网格化管理服务实行排类制。三项工作得分相加,依据总分进行排名。

4)文明卫生创建。考核主城区16个社区及胜峰社区,实行排名制。考核卫生保洁、禁鞭工作、禁违拆违和文明评选等四项内容。卫生保洁实行排名制;禁鞭工作实行排类制;禁违拆违实行排类制;文明评选实行排类制。四项工作得分相加,依据总分进行排名。

5)农村综合改革。考核12个村,实行排名制。考核土地确权颁证、农业普查和殡葬改革三项内容。土地确权颁证和农业普查实行排名制;殡葬改革实行加分制,按要求规划并实施公墓地安葬,一处公墓地加8分。两项工作得分相加,依据总分进行排名。

6)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村、社区两类,实行加分制。成功引进一家企业入县工业园的加12分。

7)队伍保障。考核村、社区两类,实行排名制。考核基层党建、干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等四项内容。基层党建实行排名制;干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实行排类制。四项工作得分相加,依据总分进行排名。

8)稳定保障。考核村、社区两类,实行排名制。考核安全生产、民调、信访和综治等四项内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排名制;民调工作实行排名制;信访工作实行排名制;综治工作实行排类制。四项工作得分相加,依据总分进行排名。

9)民生保障。考核村、社区两类,其中保障房分配只考核主城片实行排名制考核精准扶贫、、健康扶贫、计划生育、保障房分配和低保审核等四项内容。精准扶贫实行排名制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排名制;保障房分配实行排类制;低保审核实行排类制。四项工作得分相加,依据总分进行排名。

10)常规性工作

常规性工作考核村、社区两类,实行扣分制。考核武装、财务管理、村(居)务公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六项内容。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档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扣2分。

上述考核项目分别由各线、各领导小组、各指挥部制定考核细则并负责考核,考核结果报镇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由党政负责人会议决定。考核项目中的小项不得出现并列排名。

“六重点三保障”工作实行获取“荣誉”加分并纳入总分计算。村(社区)新获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评比奖项的,每项加计12分;新获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单位荣誉的,每项加计6分;新获县委、县政府或市直单位荣誉的,每项加计3分;新获镇党委、政府通报表扬的,每次加计2分。

党委、政府年度工作中需要纳入年终考核的其他重要工作。

三、“一票否决”的几项内容

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分线班子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1、出现重大恶性群体性事件的;

2、信访事件严重影响上级重大活动或会议的;

3、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

4、项目建设协调因推进不力,被县(含)以上通报批评的;

5、党建工作迎接上级检查或考核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6、扶贫工作在迎接省、市、县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问题的;

7、民调工作一年内两次全县排名倒数5名内的;

8、计划生育工作被县(含)以上“一票否决”的;

9、主职干部受警告(含)以上处分或班子成员2人(含)以上受组织纪律处分的。

四、结果运用

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将作为集体和个人评先评优、发放干部绩效工资(奖)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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