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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9-06
  • 公开日期:2015-09-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城关镇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章华镇   2015-09-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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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政发〔2015〕5号

 

 

关于印发《城关镇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      知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及幼儿园:

《城关镇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校车安全  专项整治  方案   通知                                     

城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5%G6??印发

(共印40份)


 

城关镇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范我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校车安全隐患,预防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学生的出行安全,经城关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 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生命安全为核心,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严厉查处校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行为,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全镇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杜绝超载、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校车管理规范有序,校车驾驶人、学生、教师、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增强,坚决杜绝校车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城关镇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陶国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郑宏(镇党委委员)、熊高波(镇党委委员)、张继凡(镇中心校校长)

成 员:廖湘庭、张文凯、付兆华、易亮、李良柏、毛栋才

下设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由张文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重点

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校车未按规定喷涂、放置校车统一标识。

2、随意改装、加装座位,校车不按规定定期检测、不按规定线路行驶。

3、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校车驾驶员资质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重点时段: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

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

由镇安监办牵头,镇中心学校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全镇校车及驾驶人、行驶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逐一登记造册,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交警一中队要加大排查力度,将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对车况破旧、到达报废标准、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校车使用。

二、集中整治

1、加强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的管理。所有校车安全技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校车内座位必须与公安机关核发的车辆行驶证相符,不得随意加装和改装座位,保持车窗透明(不得张贴宣传画、卡通图片及不透明玻璃纸)。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纪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2、督促学校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必须建立、健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及时督促检查校车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职责,学校负责人、学生家长层层签定责任书,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发现'E6??车的交通安全隐患,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3、严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大队一中队要根据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上路行驶的规律特点,科学调整人力,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采取定点检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管控措施,严查严处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拼改装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打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客运车辆运载学生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校车超载及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给予最严厉的处罚同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发现一次严惩一次。要全面掌握拥有校车的学校、幼儿园的分布和途经线路,强化校车行车路线的管理,严格审核校车行车路线,确保校车行驶路况符合安全需求,严禁校车从事非法营运。

4、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分四个时间段:

(1)2015年3月20日-31日

(2)2015年6月10日-20日

(3)2015年9月15日-25日

(4)2015年12月10日-25日

三、总结规范

  各有关单位通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积累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校车安全关系到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各学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科学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2.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整治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职责,周密制定措施,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边整治的原则,对查出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同时,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系统工程,各有关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联系、通力协作,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3.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各单位要广泛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动员全社会共同配合、积极举报校车非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4130891)。同时,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涉及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曝光,促进问题的解决。

4.严格督查,实行责任追究。为确保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镇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有关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发生校车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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