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15-1141405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8-05
  • 公开日期:2015-08-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城关镇“中元节”禁鞭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章华镇   2015-08-05 00:00
浏览量:1 | | | |

 

城政办发〔2015〕28号

 

 

关于印发《城关镇“中元节”禁鞭工作方案》的通     知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各部门单位:

《城关镇“中元节”禁鞭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8月4日

 

 

 

 

城关镇“中元节”禁鞭工作方案

  

“中元节”临近,为全力做好农历七月初到“中元节”期间的禁鞭工作,确保全年的禁鞭工作取得实效,经镇禁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 组织领导

成立“中元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刘绍文同志任组长,陶国伟、赵振云、吴敏杰等同志任副组长,李建新、刘克义、陈固云和各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

  • 工作任务
  1. 各社区相应制定禁鞭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禁鞭工作任务。
  2. 各社区分别组建10人以上、由居委会主任负责的“中元节”禁鞭工作队伍,主要负责本辖区禁鞭工作的宣传、劝导、制止和上报工作。
  3. 安排专人蹲守庙宇、空旷地等有燃放习惯的重点区域,现场劝导、制止违规燃放行为。
  4. 落实好“三个一”的工作要求,即各社区与辖区住户签一份承诺书、发一份《禁鞭通告》、每个楼栋张贴一份致居民的公开信。
  5. 确保各社区辖区内无燃放烟花鞭炮现象。
  • 工作要求及保障
  1. 各社区办点干部、总支书记为“中元节”禁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 “中元节”禁鞭工作情况将作为第三季度的主要考核内容,实现“零燃放”的社区将评为一类单位。违规燃放事件较多且影响恶劣的社区将评为三类单位,并取消第三季度禁鞭工作经费,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明确专人对违规燃放人员进行规劝,登记详细信息,拍摄现场影象资料,及时报告县禁鞭大队。城东区报喻胜明组(电话:13786049813),城西区报刘安定组(电话:13077148814)。

4、本方案实施时间从8月10日起到8月2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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