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15-1141403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6-01
  • 公开日期:2015-06-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15年城关镇法治建设“四公开、四整治”专项 活 动 方 案
来源:章华镇   2015-06-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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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办发〔2015〕13号

 

 

关于印发《2015年城关镇法治建设“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党总支部,各部门单位党组织:

《2015年城关镇法治建设“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方案》已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5月25日

 

 

 

 


 

2015年城关镇法治建设“四公开、四整治”

专项 活 动 方 案

 

为深入推进城关镇法治建设,根据省、市、县委有关文件精神,镇党委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当前我镇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真抓真干,切实增强全镇领导干部及社区、部门单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提升各单位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镇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为建设现代幸福城关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整治重点

“围绕决策公开,整治决策不民主、不规范、不科学的问题;围绕政务公开,整治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围绕办事公开,整治服务群众不文明、不热情、不周全的问题,围绕司法公开、整治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以及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存在其他问题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建设专项整治活动。

三、实施步骤

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准备阶段(5月20日一5月25日)。成立镇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刘绍文任组长,陶国伟、赵振云、颜运秋、廖志泓、熊高波、郑宏(常务)、李成香、王美云、胡守军、王强、黄新明任副组长,强选明、廖湘庭、刘克文、刘迪容、包玲颖、付兆华、易亮、唐泽亮、刘冬红、罗会军、毛友元、孙立华、毛良军、梁武、张继凡、高美绒、贺盖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泽亮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文涛、姚梦琦、娄红漫为成员。

镇党委于5月27日前组织召开“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部署会,并下发城关镇法治建设“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方案。

2、自查阶段(5月26日一7月15日)。各单位要围绕整治重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群众来信来访等方面发现或查找出来的问题,于5月26日一6月15日通过发动群众、召开各类会议、下发征求意见表、网络调查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摸排本单位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6月16日—6月25日填写好《2015年法治建设“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自查表》(附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经一把手签字同意后报专项活动办(电话:4131525)。专项活动办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对各单位报送的问题清单进行第一轮审查;对问题清单审查通过的单位报镇法治城关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对查找问题不认真、不准确的单位当场退回清单,责令其重新查找报送。凡在第一轮审查时限内通过的单位均评为一类单位;6月26日一7月5日,专项活动办对需重新报送问题清单的单位进行第二轮审查。在第二轮审查时限内通过的单位评为二类单位;7月6日一7月15日,对第二轮审查仍未通过的问题清单进行第三轮(最后一轮)审查。在第三轮审查时限内通过的单位评为三类单位;经三轮审查仍未通过的单位评为此次专项活动不合格单位,专项活动办将其情况专题报至镇党委,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审定确认后的问题清单,以镇法治城关建设领导小组名义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

3、整改阶段(7月16日一1 O月10日)。各单位根据整改通知书,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要求,8月30日前制定好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和责任人。按照整改要求组织整改,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效机制。在此期间,专项活动办将通过听汇报、看资料等形式对各单位整改方案制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9月1日一9月20日,专项活动办对第一批单位(在自查阶段中被评为一类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9月2 1日—10月10日,专项活动办对第二批单位(在自查阶段中被评为二、三类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活动进度。对推动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严重的移交镇纪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总结阶段(10月11日—12月31日)。专项活动办会同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单位认真总结专项活动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写出书面总结,12月5日之前报送专项活动办,召开总结会议,归纳整理有关资料,形成镇法治建设典型经验材料。

四、有关要求

此次活动是我镇全面推进依法治镇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1、强化组织领导。城关镇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情况综合和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活动有举措、有实效,真正让人民群众看到专项活动给他们带来的新举措、新变化。各单位要按照安排部署,在认真查找并整改本地突出问题的同时,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这次专项活动成为上下“一盘棋”的统一活动、系统工程。特别是涉及窗口单位、民生保障、社会高度关注等领域和行业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查找问题和组织整改,明确专门负责人,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找准突出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掩饰存在的问题,不含糊整改的措施,从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出发,从公平公正、惠及民生、提升形象的高度考虑,通过发动群众、召开各类会议、下发征求意见表、网络调查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查找问题,确保问题找得准,整改方案抓得实。

3、营造宣传氛围。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充分挖掘专项活动中的典型案例,采取“解剖麻雀”的方式,促进形成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从长远出发,对存在的问题要敢于揭短亮丑,敢于亮剑整改,敢于公之于众,借助专项整治活动的东风,把各项方针政策向人民群众宣传好,切实规范好本单位各项工作,确保沿着法治的轨道良性运行。

4、加强检查督促。镇党委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镇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按照要求,加强平时工作考核,严格年终考评,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专项活动办要联合镇纪委、督查室对各单位依法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开展工作不力的要问责处理,严重的移交上级有关机关追究责任。

5、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中,要注重积累经验,对问题整改到位已通过验收的,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相关规章制度,整章建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附:《2015年城关镇法治建设“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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